離婚爭寵物 要搶監護權! 加州新法律上路 毛小孩被視為家人

爭奪寵物是許多離婚夫妻遇到的問題之一。  圖/NBC NEWS

許多美國人都已經將離婚視為稀鬆平常的事情,而離婚免不了打官司分配財產,還有小孩的監護權,法官通常會以「哪方對小孩的成長最有利」的原則來裁定監護權。而現在在加州,寵物也必須以一樣的原則審理,成為名符其實的毛「小孩」!

這項新的離婚法律從2019年開始實施,有趣的是,它規範的寵物範圍非常廣,「任何可以被視為共同財產,而且可以當作家庭寵物飼養的動物」都在內。根據美國婚姻律師協會2014年的發現,有88%離婚案是爭奪狗狗的監護權,5%是貓咪的監護權,再來馬匹是1%。剩下的6%被列為「其他」,包括鬣蜥,蟒蛇等。

雖然在其他法律中,寵物仍然算是財產,但這意味著寵物的地位又更進一步了。教導動物法律的美國密西根大學教授David Favre就表示,「我很興奮,這對於人和動物來說都非常重要。在此之前,誰擁有狗像是如何分配財產一般,但牠們與瓷器、沙發並不完全相同。牠們更像是孩子,因為牠們是有自己喜好的生物。跟孩子一樣,離婚也會讓牠們受傷。

美國電視台NBC採訪了法界人士,他們認為法官裁量的因素可能包含了:誰能陪寵物散步、玩耍、並且餵食狀況最為良好。

而這項需求也確實一直存在,因為根據研究顯示,有38%的狗主人在離婚訴訟中,雙方都不想放棄他們的毛小孩。而這項法律施行以前,由於法官將寵物視為財產,因此有非常大的裁量空間,最重要的莫過於「探視權」。因為在2002年,賓州一名法官就駁回了其中一方的探視權申請,法官的理由是「這就像你向我詢問能不能探視一張桌子或檯燈。」

除了加州之外,阿拉斯加州、伊利諾州也施行了類似的法律,這象徵著動物權利的一大步,人們不再只將寵物視為財產,而是家人。希望不久的將來,這樣的觀念能慢慢推廣到世界各國!

插畫:COC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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