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動物是聯邦重罪! 美國國會議員聯手提法案

美國有議員提出將虐待動物視為聯邦重罪的法律 圖片來源/Pixabay

記者 吳昱賢/報導

雖然美國已經有許多州通過了動物友善的法令,但各州之間虐待動物的懲罰仍有差異,聯邦政府的法律也仍有改善的空間。這個月(1月份)眾議院的共和黨議員Vern Buchanan和民主黨議員Ted Deutch就一同提出了《防止動物受虐和酷刑法》( Preventing Animal Cruelty and Torture ACT ),也是少數兩黨具有共識的法案之一。

發起人Deutch在推特上寫:「保護動物是兩黨的共識、也是使命。我們將會完成這項工作!」

這項法令將使得任何故意碾壓、焚燒、溺死、窒息、刺穿或以其他方式嚴重傷害動物的人,必須面對聯邦重罪指控、罰款和最高7年的監禁,但這項法令也有例外狀況,包括打獵、捕殺動物以獲取食物、科學研究、對動物實施安樂死、畜牧和獸醫護理等。

美國50個州都有類似的重罪條例,儘管每州的標準不一,因此有些人認為通過一項適用全國的聯邦法律似乎是多餘的。然而動保團體「人道協會立法基金會(Humane Society Legislative Fund)」的負責人Sara Amundson表示,這項法律有幾項指標性的意義與目的。

第一, 受虐案件時常會跨越州界。包含許多巡迴馬戲團表演、惡質的繁殖場等,都會跨州,這使得起訴案件變得相當困難。
第二, 較為貧窮的州根本沒有資源。Sara表示:「通常許多州根本沒有相關資源,或者是檢察官根本對於虐待動物的相關知識不足。」
第三, 虐待動物往往是其他嚴重犯罪的前兆。這是歷年來執法單位的觀察結果。國家治安官協會的主任John Thompson就曾經說過:「如果有人在傷害動物,很有可能他們也在傷害或將要傷害一個人。如果我們能掌握虐待動物的案件,那麼背後很可能也發生了其他事情。」

此案件已經獲得了多名議員的聯署,同時也獲得國家治安官協會和員警兄弟會的支持。在上一屆國會期間,這個法案在參議院已經通過,眾議院共有283位聯署人,卻因為司法委員會前主席的不允許,遲遲沒有進入眾議會表決。隨著新的司法委會員主席上任,這項法案越來越有可能通過。

插畫:COC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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