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效期狂犬疫苗卻要每年打? 台北市議員呼籲改制度

根據台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飼主每年都應該帶著家中毛孩去施打狂犬病疫苗,違反規定者將會被罰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然而台北市議員楊靜宇卻指出,即便有如此高的罰鍰,台北市卻有將近一半的飼主不願意帶著家中毛孩施打疫苗,原因便在每年施打疫苗可能造成引發貓咪長腫瘤,民眾寧可被罰,也不願讓家中毛孩冒著生命危險施打,要求動保處應該與中央研擬修改法規。

楊靜宇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防檢局建議的狂犬病疫苗覆蓋率為70%,而台北市卻只有達到56%,有將近一半的民眾寧願被罰也不願意帶家中毛孩施打疫苗。台北市動保處表示,台北市狂犬病疫苗的施打率確實不高,但目前都以勸導為主,只有在每年例行抽查、勸導後未改善才會開罰。

楊靜宇以自身臨床獸醫師的經驗表示,民眾不願意施打的主要原因中,其中一個便是狂犬病疫苗在貓咪身上特別容易導致「貓注射腫瘤(FISS)」,貓注射腫瘤是貓咪注射後引發的嚴重不良反應之一,FISS是種極具侵犯性的腫瘤,會從注射部位蔓延至脊椎骨,他已經看過12個這樣的案例,這些貓咪在病發後不到半年就會去世,許多民眾都跟他說:「為什麼要逼著我的毛孩子每年冒著生命危險?」

楊靜宇以自身獸醫經驗提醒頻繁注射疫苗的風險 圖片來源/台北市議會

事實上,2017年台北市議員陳炳甫議員也提出類似看法,時任台北市動保處處長嚴一峯也認為施打頻率確實有修法空間,然而當時的防檢局卻表示,狂犬病疫苗的其中6種原廠建議每1年補強,只有2種原廠建議每3年補強,而且日本、韓國、泰國等國家都採取每年施打的政策,因而不了了之。

楊靜宇議員拿出三家疫苗仿單,都建議可三年施打 圖片來源/楊靜宇議員臉書

據防檢局官網資料顯示,目前市面核准的藥物共有6種(見下表),根據行政院家畜試驗衛生所的資料,2017、2018年台灣進口的狂犬病疫苗以「龍馬躍」(改名為台灣百靈佳殷格翰動物事業股)、「信超」和「英特威」三家廠商為主,而另一間「信超」雖為無佐劑疫苗需每年施打,但進口數量相對少。前三家廠商的數量占全台灣狂犬病疫苗約95%,而台北市公費疫苗則為「英特威」疫苗,楊靜宇也拿出三家疫苗廠商的仿單,三家廠商都建議可3年施打一次,他認為不應該強制民眾每年施打,應該有修改的空間。


市面狂犬病疫苗

許可證字號 藥品名稱 輸入業者名稱 適用對象
動物藥入字第05288號 維克犬貓狂犬病不活化疫苗 臺灣維克法蘭斯股份有限公司 犬、貓
動物藥入字第05481號 寵必威狂犬病不活化疫苗 台灣英特威動物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犬、貓、牛、羊、馬
動物藥入字第05543號 「日生研」狂犬病不活化疫苗 信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犬、貓
動物藥入字第05571號 龍馬躍狂犬病不活化疫苗* 台灣百靈佳殷格翰動物事業股 * 犬、貓
動物藥入字第05568號 維康狂犬病不活化疫苗 臺灣碩騰股份有限公司 犬、貓、牛、羊
動物藥入字第06169號 維克犬兒健犬瘟熱、傳染性肝炎、腺病毒第二型、小病毒、副流行性感冒活毒、鉤端螺旋體、狂犬病不活化混合疫苗 臺灣維克法蘭斯股份有限公司

( *龍馬躍改名變更執照,2018、2019年未進口 圖表整理/吳昱賢 )

在歐洲為了降低貓咪罹患「貓注射腫瘤」的風險,在施打前可以與獸醫師溝通,可在3年一次的佐劑疫苗與每年施打的無佐劑疫苗之中做選擇,而在台灣的飼主卻沒有選擇,也都不清楚施打的疫苗效期為何。楊靜宇認為,台北市若要成為友善動物的城市,法規應該與時俱進,希望動保處和中央能研究修法,讓飼主不再需要提心吊膽。

插畫:COCO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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