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天地】老狗被惡意遺棄於美容院 5天後離世…… 飼主教育:切勿以身試法

新北市三重有飼主將狗棄養在美容院。圖片來源/張御丞(本站合成)
動物友善網與張御丞老師合作,每周三刊出「寵物天地」專欄。
張御丞老師會與讀者分享寵物好書,及寵物食品用品挑選方法等實用的養寵資訊及見解。

作者/ 張御丞( 輔仁大學「寵物生命關懷與陪伴」課程講師 )

日前TVBS新聞台獨家報導「三重某寵物店遭無良飼主惡意棄養一隻名為嘟寶的白色小型犬」,當時筆者正好在場,親眼目睹了整起事件的發生經過:

飼主為一名年約六十多歲的婦人,抱著身體瘦弱且毛髮稀疏的嘟寶前來,由於她在交代洗澡的注意事項時,表現出非常疼愛狗狗的樣子,完全看不出任何異狀,因此店家不疑有他,並未當場驗證其個人資料。

稍晚當店家通知對方前來帶回嘟寶時,電話卻直接進入語音信箱,筆者原本頗擔心飼主是否發生意外而無法接聽,直到隔天早上報警以後才赫然發現,飼主所填寫的地址竟然是附近的公園,至此真相大白、惡意棄養無誤;店家迫於無奈而通報主管機關,嘟寶隨後被「新北市動保處」安置於「五股動物之家」接受照顧。

嘟寶年事已高加上健康不佳,店家只能請動保處前來處理。圖片來源/張御丞

表面上由於嘟寶的年事已高且健康狀況不佳,加上店家沒有寄養許可證以及配合的獸醫,所以無法將之妥善照顧,只好忍痛報請動保處前來處理,但實際上店家卻面臨天人交戰,畢竟寵物狗不是流浪狗,一旦離開主人的懷抱後必定驚慌失措,以致身心嚴重受創;當時姚姓店長因為不捨嘟寶的遭遇而悲傷落淚的畫面,筆者至今仍然印象深刻,每次回想起來便感動不已。

據我所知,該店家並不是第一個受害者,本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

無論台灣頭或台灣尾,無論寵物店或獸醫院,經常可見店家擁有數量驚人的店狗與店貓,少則兩三隻、多則七八隻、甚至十幾隻,其實頂多一兩隻為自己所飼養,其他的幾乎都來自於無情棄養;某些惡劣的飼主甚至語帶威脅,揚言「如果店家不接手的話,他就直接把狗貓丟到馬路上,任其自生自滅」。

長期以來,由於許多店家不忍心狗貓被棄養,因此將之留下來繼續飼養,沒想到一念之仁反而姑息養奸,導致民眾將寵物棄養於店家的戲碼不斷上演;因此筆者十分支持與肯定該店家的作法,絕對不可以任由無良飼主逍遙法外,必須同時報警並通報動保處,方能遏阻棄養寵物的歪風。

本案的飼主不但喪失了應有的道德良知,更辜負了嘟寶所付出的真愛,同時違反了「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三項:「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依法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除了罰款以外,「動物保護法」第33-1條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飼養依第十九條第一項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及認養依第十四條第一項收容之動物」,意即棄養動物者不得飼養及認養狗貓。

非常遺憾,嘟寶在事發五天後疑似因心臟問題而離世,如同TVBS記者在該則新聞報導中所發出的感嘆:嘟寶用一生陪你,但最後一眼卻看不到你;對我而言,任何狗貓都不該受到這樣的待遇,何況嘟寶被棄養的時候又老又病!

在此請求各位家長幫忙傳播「終養不棄養」的正確觀念,尤其周遭的親朋好友想要飼養寵物時,麻煩您提醒對方:必須再三確認自己是否有錢、有閒、有心,意即願意為寵物付出金錢、時間、真心,而且三者缺一不可;如果沒有把握可以堅持到底,單純欣賞別人的寵物就好了,千萬不要輕易嘗試,以免衍生更多悲劇。

最後,除了強烈譴責嘟寶的主人以外,筆者想要鄭重呼籲所有的讀者:

許多無良飼主經常以景氣不好、生活困苦的理由棄養寵物,雖然大家的生活都不容易,但景氣不好只是一時的困難,飼養寵物卻是一生的承諾,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困難而毀棄了一生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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