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元朗虐待動物案件不斷 老翁挖狗內臟、幼犬遭膠帶綑綁

記者 吳昱賢/報導

近日香港元朗傳出兩起虐待動物案件。圖左為嘴巴和後肢遭綑綁的幼犬,圖右為遭老翁徒手挖出內臟的浪犬。圖片來源/毛孩守護者、高小姐提供

虐待寵物案件在香港經常發生,近日更是傳出兩起駭人的案件。其中一起是一隻僅兩個月大的幼犬,15日被人發現遭遺棄在元朗屏信街的垃圾站,嘴巴、後肢均被人以膠帶綑綁;另一起則為愛狗人士目擊,一名老翁試圖徒手挖出遭路殺的狗狗內臟,疑似要作為食用,幸好愛狗人士及時阻止。目前兩起案件警方都已經進入調查階段。

元朗屏信街的垃圾站內,有志工發現一隻遭到遺棄,嘴巴、後肢皆被綑綁的狗狗。圖片來源/毛孩守護者


綜合港媒報導,10月15日動物保護組織「毛孩守護者」在臉書(facebook)披露一起虐狗事件,一隻僅兩個月大的幼犬被丟棄在元朗屏信街的垃圾站,後肢、嘴巴都被膠帶綑綁,牠被困在充滿自己排泄物的垃圾桶內動彈不得。毛孩守護者表示,當志工們鬆開膠帶時,驚恐無助的狗狗放聲尖叫,讓在場的志工們都相當心痛,他們說:「我們一個微小的動作,一個輕輕的觸摸,都為牠帶來無比恐懼。」隨即組織立即將狗狗送醫,並且報警。

根據獸醫檢查,狗狗相當瘦弱,嚴重營養不良,而且傷勢比想像中嚴重,不僅下顎骨移位、頭骨穿洞、四肢無法站立,且對光線極為敏感,估計被長期飼養在黑暗的地方。毛孩守護者狠批:「牠只有兩個月大,顯然從出生就一直被虐待!這樣的飼主連人渣都不足以形容你!」毛孩守護者表示,目前案件已經交由愛護動物協會和警方調查處理,同時毛孩守護者已經登記成為小狗主人,案件程序完成後將會妥善地照顧受虐小狗。

除了這起案件外,前一天元朗還發生另一起虐待動物案件。一名愛狗人士高小姐14日在駕車上班途中,駛至青山公路新田段路口時,見到一名老翁試圖將浪狗屍體從路中央拖至路邊,高小姐上前查看,想不到卻看見令她震驚的一幕。她說:「(我那時)看見讓我震驚的一幕,真的嚇一跳,老人家把狗肝拉出來,我喝止他,他還叫我走,說與我無關。」高小姐不停制止老翁,但對方未有理會,高小姐只好提出給老翁100元港幣(約12.9美元),讓他買東西吃,對方這才同意並且並放下裝有狗內臟的塑膠袋。

老翁出爾反爾,拿了錢之後還試圖帶走裝有狗內臟的塑膠袋。圖片來源/高小姐提供

從高小姐拍攝的片段能看到,該名老翁接過100元港幣時滿臉笑容,但他出爾反爾,離開時試圖取走裝有內臟的膠袋,高小姐表示將報警處理,老翁這才放下膠袋,並且轉身走人。高小姐質疑該名老翁試圖吃狗內臟,於是取回狗狗內臟後,她馬上報警且聯絡義助浪浪善終義工文哥,確認狗狗身上沒有晶片,應是流浪犬。文哥呼籲市民遇到同類事件時,盡量不要為對方提供金錢,而是直接報警處理。

針對這起案件,警方回應表示,已經在15日上午拘捕一名67歲本地男子,該男子因涉嫌虐待動物被捕,他們將會嚴肅處理該宗案件,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據了解,男子矢口否認指控,聲稱只想幫這隻狗善後。


兩起案件目前皆在偵查階段,兩案皆可能以香港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及其相關規例(第169A章)起訴,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港幣(約2.5萬美元)。由於第二起案件涉嫌吃狗肉,老翁還有可能被依《貓狗條例》(第167章)起訴,該法明確地規範不能以貓狗肉用作食物,且不論是否給予人類或動物食用,均屬違法,可被判處監禁半年及罰款5千元港幣(約64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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