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禁捕抱卵母蟹? 漁民護生計、水試所建議達性成熟體長再抓

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廖禹婷/報導

由政大教育系副教授鄭同僚發起、全年禁捕抱卵母蟹(俗稱開花母蟹)的修法提案,七天內就有超過5000人參與連署、達成成案門檻。漁業署在1月24日召開意見交流座談會,包含水試所、地方漁會、動保團體等都出席。

除了首當其衝的收益衝擊,漁民也提出質疑,烏魚和小管也是常見有抱卵的漁獲,為何只禁螃蟹?水試所則表示,由於仍缺少科學數據佐證,應該再思考管制抱卵母蟹的重要性。但水試所和動保團體都認為,或可先從加嚴體長管制開始,讓蟹類達到最小性成熟後再抓捕。漁業署表示,2月底前將再次召開會議研商。

漁業署在1月24日召開全年禁止捕抓抱卵母蟹的意見交流座談會,邀集水試所、地方政府、公民團體及漁會等各方人士進行討論。圖片來源:漁業署提供

鄭同僚:抱卵現象全年皆有 應擴大禁捕管制期

根據漁業署《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規定,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禁止漁船捕撈將受精卵抱於體外腹側之母蟹(抱卵母蟹);此外,也全年禁止漁船捕撈體長6至8公分以下的五種常見蟳蟹類。

根據漁業署《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規定,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禁止漁船捕撈將受精卵抱於體外腹側之母蟹(抱卵母蟹);此外也禁止捕撈未滿6公分至8公分的五種常見蟳蟹類。圖片來源:擷取自會議簡報

去(2021)年12月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修法「全年禁捕」抱卵母蟹的鄭同僚,在漁業署召開的會議上,展示他過去在澎湖馬公市場、萬里螃蟹餐廳等地拍到的抱卵母蟹照片。

鄭同僚表示,根據農委會水產試驗所於2016年至2021年的研究,台灣主要蟹種(遠海梭子蟹、紅星梭子蟹、鏽斑蟹與善泳蟹)全年各月皆有大量抱卵待產現象,「全年至少有20%的時間抓起來的母蟹是抱卵的」,只有特定時段禁捕的法規顯然有所不足。

政大教育系副教授鄭同僚於今(2022)年1月初在澎湖縣馬公漁市場拍攝到的抱卵母蟹。圖片來源:擷取自鄭同僚臉書

他進一步提到,母蟹平均兩年內可以生產400萬個受精卵,而每一次能夠育成的子代也僅有個位數,其餘則會成為沿近海域其他生物重要食物來源。因此捕抓抱卵母蟹,不但直接傷害蟹類繁衍,也間接破壞海洋生物鏈。

鄭同僚還指出,15年來全台螃蟹漁獲量從2500噸減少到500噸,縮少將近1/5的產量,也有漁民向他表示「濫捕母蟹是澎湖蟹量銳減最大的原因之一」。

其實,是否全年禁捕抱卵母蟹已討論多次,台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執行長林愛龍表示,漁業署曾答應每兩年會做滾動檢討,且要邀請NGO參與,但卻遲了八年才等到此次的討論會議。她指出,所有客觀數據都顯示,螃蟹的漁獲量越來越低,在網路及報章媒體上也時常出現「螃蟹變貴、變小」的討論,「所以大家都感覺到我們的水產品出現問題了。」

漁業署:8年間查獲四艘漁船違規捕撈抱卵母蟹

漁業署科長張惟翔指出,自2014年管制措施實施迄今,總共查獲4艘漁船違規捕撈抱卵母蟹,依規定核處船主及船長各新台幣3萬元罰鍰。

金山區漁會總幹事朱麗鑾對此表示,過去雖有4筆違規紀錄,但因船員多為外籍移工,船長雖已再三提醒若捕到抱卵母蟹必須釋回,但難免會因溝通不良造成失誤。她也強調,開罰金額對漁民來說損失也非常重,「他們不會跟自己開玩笑。」

自2014年管制措施實施迄今,總共查獲4艘漁船違規捕撈抱卵母蟹情形,依規定核處船主及船長各新台幣3萬元罰鍰。圖片來源:擷取自會議簡報

至於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的現況,漁業署表示,2006年至今的統計數據顯示,台灣沿海蟳蟹類漁獲量呈現下降趨勢。張惟翔說,近十年蟳蟹類的平均漁獲量為1543.5公噸,但近三年則維持在700至800公噸左右。

水試所:整體蟹獲量持平 漁民將因全年禁捕損失27%收益 

不過,若以每年捕蟹主要季節的漁獲量來看,則呈持平狀態。水產試驗所副研究員陳均龍表示,每年夏天過後進入蟹類主要捕獲季節,整體CPUE(每千個投籠數所得的漁獲量)並無明顯變化。

水試所海洋漁業組組長葉信明補充,漁獲量減少的成因複雜,不一定與物種繁殖量下降有關,像是外籍移工因疫情無法入境導致出海次數減少,也有可能是近年漁獲減少的原因。

他也說,真正的漁業資源衡量指標應為「出海後,單位時間內能撈捕到的漁獲」,而根據目前的資料,漁獲量為持平狀態,並無減少趨勢,「顯示目前漁業署管理強度滿適當的。」

陳均龍指出,以北部的蟹籠漁業為例,一艘蟹籠船每年平均收益約落在800萬至900萬元,利潤則約200萬元,若是全年執行禁捕抱卵母蟹措施,預估全年漁獲收益約會減少27%。

但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國際間在訂出相關禁捕規範後,都確實為漁民帶來更高的收益,因此水試所也應該模擬計算,若未來全面禁捕抱卵母蟹後,對漁業的收益能帶來多少成長,也讓漁民能有更多數據參考。

漁民憂影響生計 動保團體:現在不禁 未來連母蟹都吃不到 

許多漁會成員及漁民都擔心,全年禁捕恐怕嚴重影響生計。中華漁業漁船協會理事長吳兩成就說,他們很注重永續經營及保育工作,絕對不會在繁殖期抓任何一隻抱卵母蟹,「一天放掉的抱卵母蟹跟小螃蟹都超過5噸以上」。

他補充,雖然全年都可能有抱卵母蟹,但也要幼蟹跟得上洋流才能發揮繁殖功能,因而若只在夏天捕撈,就不會對螃蟹繁殖有明顯影響,且目前仍欠缺蟳蟹繁殖時間的研究,希望政府體諒漁民,維持現行特定期間禁捕的規定。

鄭同僚表示,全年禁捕抱卵母蟹雖然短期內會影響漁民捕獲量,但長期而言,釋回懷孕母蟹,反而能產生更多新蟹。且根據水試所研究,當蟳蟹貨量降低時價格也會上升,符合市場供需原則,漁民未必有損失。

不過鄭同僚也說,若新規定造成漁民損失,政府應有積極措施協助,例如以專款補助。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常務理事王唯治強調,公民團體並非不重視漁民的生計,反而非常支持政府用補貼方案來面對短期轉型過程中,可能對整體產業造成的損失。「如果現在還不做,可能以後連母蟹都沒得吃了。」

漁業署署長張致盛說,政策工具有很多,「希望大家不要急著要漁業署出錢」,相關政策未來都還有討論空間。

全年禁捕無共識 水試所提議先從增寬管制體長做起

此外,萬里區漁會常務監事練聰明質疑,烏魚、小管、白帶魚等許多漁獲其實也都有在體內「抱卵」情形,為何要針對螃蟹採取全年禁捕?

葉信明也認為,管制抱卵母蟹的重要性還需再思考,因為許多漁業還是難免捕撈到抱卵漁獲,甚至會以有抱卵的漁獲為對象進行捕撈,例如大眾常吃的柳葉魚等,因此還是需要更多科學數據來佐證。

他認為,以蟹類的經濟及生物特性來看,應該先將管制體長增加1公分,讓蟹類達到最小性成熟體長,並持續監測漁業資源,未來或許也可實行不同的管制方法。陳玉敏也認為,應該修改增寬現行捕抓主要蟹種體型規定,用蟹類50%性成熟體長的數據訂定規範。

現行規範是以蟹類「最小性成熟體長」作為管制捕撈的體長,但動保團體認為,應該修改增寬現行捕抓主要蟹種體型規定;水試所海洋漁業組組長葉信明認為,相較於全年禁補抱卵母蟹,應先將管制體長增加一公分。圖片來源:擷取自會議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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