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級一般類3年 台灣獼猴私養猖獗 動物受虐 動團批林務局嚴重失職

記者 李娉婷/報導

今(14)日上午,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四個動保團體與立法委員林淑芬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動保團體一開場便表示:「我們跟台灣獼猴一樣,是靈長類,也是台灣島上唯二的靈長類動物。」

然而,台灣獼猴在2019年被從保育類降到一般類後,遭到人類以飼養為名嚴重虐待的狀況,就層出不窮,記者會上,動保團體公布多個惡劣卻未能被妥善處理的私養案例,嚴厲抨擊主管機關林務局三年來的毫無作為,要求政府修正相關法律,並立即展開全面清查與救援,以杜絕台灣獼猴遭違法飼養、受虐。

動團透過實地田野調查發現,群居型獼猴多半被單獨飼養在小鐵籠中,環境單調惡劣,嚴重剝奪獼猴自然天性需求。   動保團體/提供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台灣獼猴被貿然從保育類降級後,三年來,四個團體共收到151件獼猴飼養通報,扣掉重複案例,共有127例台灣獼猴飼養狀況,經過實際田野調查,私養人最常見的理由是「農害防治」、「救傷」或「拾獲」,私養案例層出不窮,動保團體甚至已經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在販賣台灣獼猴嬰猴,但三年來各地方政府和中央主管機關卻沒有任何積極作為,相當令人心寒。

根據動保團體的接獲的通報及實際調查結果,有18個縣市──幾乎是全台──都曾經有民眾目擊獼猴飼養事件,以高雄市為最多,共有17件;其次為台中、桃園各10件;新北、台南各9件。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另指出:「151件通報中,只有15件的民眾有同時向當地公家機關通報,這也顯示一般民眾發現有人為飼養獼猴狀況時,不知道要通報給誰、怎麼處理。」

「而這15件同時有通報給地方主管機關的案例,雖然有一些機關有將獼猴帶離,但卻有一些完全沒有處理,甚至教飼主如何低調飼養,避免被人檢舉!」姜怡如表示,很多縣市政府顯然是非常消極在看待台灣獼猴被飼養、甚至虐待的狀況。

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秘書長林美吟表示,調查的過程裡,私養人常常用「救傷」、「拾獲」和「農害防治」當飼養的藉口,大部分民眾接受訪談時都會說「不知道不可以養」,或者是有「獼猴已經是一般類,可以養」的錯誤理解,可見政府在獼猴移除保育後的宣導非常不夠力的。私養人獲得獼猴的管道中,又以「拾獲」為最多,但有長期野外觀察經驗的林美吟指出,要撿到猴子是非常困難的事。

記者會上,林美吟快速說明了數個殘酷飼養案例,一起在嘉義的案例中,私養人表示獼猴是「椰子樹上掉下來」的,已被飼養三年,而這三年的時間,牠一直被關在狗籠中,只能在狹窄空間不斷徘徊,當有遊客靠近時就非常緊張焦慮,且私養人完全不給水,從牠被抓到後,就只有吃水果和人類的食物。

許多遭不當飼養的獼猴因自然天性被剝奪,出現籠內來回走動、不停搖晃身體、吸吮手指等異常、刻板行為。   動保團體/提供

事實上,不給水在私養案例中並非個案,在另一個案例中,私養人已經養到第二隻獼猴了,上一隻拴養在路邊時,獼猴撿了不明物品食用,最後中毒死亡,這名私養人隨後又養了第二隻,也是整天就拴著、不給水,林美吟表示,因為這些飼主認為「給水牠會長的很大」。

最令人難過的是台南的一個案例,私養人已經不想養了,而那隻獼猴因為被關太久,後肢已經嚴重扭曲,行走姿勢與一般獼猴有明顯差別,而且有非常嚴重的自虐行為,只要情緒不穩就會瘋狂的啃咬自己的手。

自幼被養在無日照的狹窄鐵籠中,因為無法正常活動,骨骼嚴重變形的獼猴。   動保團體/提供

回想起實際看到牠的狀況,林美吟仍忍不住哽咽:「我們去田調的那天,是牠這一生第一次喝到水,牠抱著水不停地喝,飼主告訴我們他從來沒有給牠喝過水,所以牠才會長得這麼小隻,他也不知道牠的骨骼已經變形了。這是從獼猴移除保育以來,我們不斷看到的狀況,甚至你在網路上搜遛猴子,就可以很輕易地看到有人遛猴子的影片、照片,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對相關單位來說,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

針對上述種種問題,動保團體提出四大訴求,要求政府應從《動保法》或《野保法》研擬禁止飼養、繁殖、買賣台灣獼猴;農委會應設置全民檢舉獼猴私養專線,全面清查全國私養獼猴案件,調查動物來源,將動物沒入後評估再野放或安置到適合的場所,加強宣導民眾勿私養獼猴;林務局應修正《野保法》,以避免有心人士鑽漏洞,以農害等為由,獵捕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野保法》應建立野生動物救傷機制之法源,並訂定案件通報、運送、醫療、暫養、訓練、收容、野放、安樂死之動物福利規範。

動保團體表示,由於《野保法》漏洞過多,目前最快能即時止損的方法,是將靈長類依據《動保法》加入「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名單中,比照月前比特犬的狀況公告禁止飼養。

有多位飼主聽信荒謬民間謠言,要讓獼猴永遠「長不大」,因此不提供水給動物飲用,更有猴子因為被鐵鍊限制行動,最後慘遭鐵鍊纏繞活活吊死。   動保團體/提供

而對於動保團體的訴求,林務局卻花了許多時間澄清「台灣獼猴調降為一般類的過程嚴謹」,對於動保團體委託立法委員提交的21件台灣獼猴受虐案件,則僅表示有立即請縣市政府去現場查核,「有一些已經沒看到獼猴了,有一些帶回,有一些讓飼主自己留下照顧」,並重複說明充滿漏洞的法條。姜怡如對此表示:「我覺得很訝異的是,我們通報給政府的這些案件,動保團體都可以看到獼猴在那邊,但是政府有時候就會說沒有發現獼猴,我們不知道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動物保護的主責單位畜牧處則現場給予動保團體具體回應,畜牧處副處長江文全表示:「無論基於動物保護或生態保育,我們都認為不應該從野外捕捉野生動物,進入人為飼養範圍,從剛剛的影片能看到,相關的飼養場域都有很明顯違反動物保護法的可能,最基本的就是沒有提供足夠的飲水,我們會跟林務局和各地動保機關去做稽查。」江文全表示,目前畜牧處已成立寵物管理科,將會對圈養、家居飼養的動物進行盤點,做分類管理。

記者會最後,動保團體再次強調,目前所有的飼主都無法說清獼猴來源,根據現行野保法,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應在地方主管機關劃定的區域內進行,但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有進行劃定,因此獵捕野生動物無論是一般類還是保育類,都是非法行為。此外,根據訪談結果,許多地方機關的執法人員也非常希望林務局能給出更明確的規範,讓他們執法能有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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