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華民國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張靖霖
根據農委會的規劃,有關寵物繁殖、買賣、寄養、食品安全、生命紀念、展演動物等業務,都將交由今(4/3)日新成立的「寵物管理科」負責;而流浪犬貓的管控、收容、飼主責任、寵物登記等業務,則保留在「動物保護科」。而「寵物管理科」的業務項目,大致依循經濟部商業司的分類標準,多屬於本會的業務輔導管理範圍,適足以證明台灣流浪動物問題與產業發展是兩條平行線,但兩者都應以「動物保護」及「動物福利」為根本,且在管理及規範上宜採同等標準處理。
近年來「領養代替購買」的口號可謂朗朗上口、處處可聞,不僅嚴重影響產業的形象,並損及業者的生存發展權利,實有違憲之虞,應知繁殖買賣業者均為合法的職業納稅人,而憲法本有保障人民工作的權利,所以我們在此重申抗議上述口號的立場。
但產業也認知「尊重生命」為普世價值,業者都具有支持領養、鼓勵結紮的信念,因此我們推動以「買賣鼓勵結紮,領養代替撲殺」的口號回應。因為無論您的寵物來源為何?是否為特定品種?或是米克斯?我們都須疼惜關愛,照顧牠們終身。
而民眾必須了解,領養人仍會面對不少飼養問題,包括家人、環境、醫療、寵物性格、行為問題等,而且欠缺了源頭培育者對寵物行為社會化的協助,以及對飼主責任教育的推廣。
最後本會要呼籲,無論是官方單位或民間團體,都應該對優質的培育者給予應有的鼓勵與肯定,以促成產業的加速轉型和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