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友善社會以及飼主不當行為之探討 (下)~ 5項重大缺失

作者/ 張御丞( 輔仁大學「寵物健康管理概論」課程講師 )

上回分享了「中天亞洲台」的節目中,關於「寵物友善社會」的部分精彩內容,今天則是針對「飼主不當行為」進行探討;由於攸關各種商機、因此特地撰文說明,以提供有志於寵物市場創業的讀者參考。

主持人提問:

飼主不文明的養寵行為(等同「飼主不當行為」),不但困擾他人,也對城市形成寵物友善的氛圍有不利影響。以您在寵物產業的角度觀察,有沒有這樣的例子?這樣的現象是否也會對寵物相關產業的經營造成影響?

筆者的觀點:

一.飼主常見之不當行為

遛狗未繫牽繩、不清理排泄物、叫聲打擾鄰居、放任攻擊行為、罔顧他人感受等。簡單說明如下:

1.遛狗未繫牽繩

經常造成一般路人以及其他飼主的驚嚇,若當事狗受到刺激、則可能因此走失,甚至被來往的車輛撞到而造成傷亡。

2.不清理排泄物

某些飼主遛狗時不清理糞便等排泄物,或者採取既不關籠也不綁繩的放養方式,導致周遭遍地黃金而引起民眾反彈。

3.叫聲打擾鄰居

狗叫聲的頻率異於居家常見噪音,不但特別尖銳而且令人難以忍受,加上其他狗會跟著叫,故令左鄰右舍最為困擾。

4.放任攻擊行為

乃新聞最常報導的不當行為,惡劣飼主放任狗狗攻擊其他的人類或動物,尤其老人小孩以及流浪狗貓甚至野生動物。

5.罔顧他人感受

例如:飼主帶著狗貓到一般餐廳消費,由於未攜帶狗貓餐具,因此使用店家的餐具,導致其他客人不滿而引發爭議。

二.常見不當行為之罰則

以上述的前四種行為而言,除不利寵物友善的氛圍外,且同時違反了相關的法令。簡單說明如下:

1.遛狗未繫牽繩

以台北市為例,如遛狗時未繫牽繩,民眾可向「動物保護處反映,依「動保自治條例」處兩千元至一萬元罰鍰。

2.不清理排泄物

以台北市為例,如遛狗時未清狗便,民眾可向「環境保護局」反映,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一千二至六千元罰鍰。

3.叫聲打擾鄰居

民眾可向「警察局」反映,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六千元以下罰鍰;或向「環境保護局」反映,依「噪音管制法」處三千至三萬元罰鍰;或向大樓「管理委員會」反映,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三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

4.放任攻擊行為

動物保護法第七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違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

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違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三.不文明養寵之影響

1.相較於歐美日本的寵物飼養率,台灣還有非常可觀的成長空間,對於寵物行業而言,必須鼓勵民眾養寵、市場才會持續增長,反之則有可能萎縮。

2.萬一某些飼主的不當行為、導致社會大眾口誅筆伐時,將會令其他人望而卻步、打消想飼養寵物的念頭,缺少新的狗主貓奴、則市場將停滯不前。

3.由於少數惡劣飼主的不當行為,導致某些大樓不允許住戶養狗,若跟進者眾、且形成風氣,養寵人口將會因此而減少、勢必對行業造成負面影響。

4.大多數的不當行為來自狗主,因此而飽受民眾的異樣眼光,此乃家貓數量於去年首度超越家犬的原因之一,但貓的消費比狗來得少則是重大隱憂。

文末筆者鄭重呼籲:請所有飼主杜絕前述所有不當行為,以免影響正在形成的寵物友善氛圍,方能打造人寵宜居的寵物友善國度!

延伸閱讀 :

寵物友善社會以及飼主不當行為之探討 (上) : 友善環境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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