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宗勳(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

禁餵能解決流浪狗嗎?
針對近期《動物保護法》修法爭議,特別是民進黨立委提出「全面禁餵」或將「餵養者視同飼主」的構想,社會討論再度升溫。然而,相關提案在民進黨內部尚未形成共識,農業部長陳駿季也明確指出,在「禁止餵養」尚未取得高度社會共識之前,不宜貿然納入《動保法》。因此,相關修法暫時擱置,但在塵埃落定之前,相關爭論恐怕仍將持續。
社會錯怪了零撲殺
農業部將遊蕩犬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有飼主卻被放養的犬隻」,另一種則是「無主的流浪狗」。然而,每當發生遊蕩犬引發的衝突事件,社會輿論往往很快回到一個熟悉的結論:「是不是零撲殺造成的?」
只要回到長期統計與制度脈絡來看,就會發現這個問題從一開始就被問錯了。遊蕩犬的存在,從來不是因為「不殺」,而是因為城市在源頭治理上長期失守,加上部分飼主放縱有主遊蕩犬,讓問題不斷累積。

百萬撲殺換來了什麼
從官方公立收容所資料核對可以清楚看見,在零撲殺政策正式實施之前,台灣其實已經歷過一段長達十八年的宰殺年代。自1999年至2016年,全國公立收容所因政策而被執行「宰殺(安樂死)」的犬隻,累計高達1,015,708隻,平均每年超過5.6萬隻。這並非零星事件,而是一整個制度選擇所造成的結果。
其中,2007年至2009年是宰殺的最高峰,單一年份就有九萬多隻犬被安樂死。換言之,在「殺得最多、最密集」的年代,流浪狗並沒有因此消失。若宰殺真的是解方,台灣早已不存在流浪狗問題,但現實恰恰相反。
真正讓數字下降的是治理
更值得注意的是,宰殺數量的大幅下降,並不是因為繼續殺,而是因為開始轉向源頭治理。在零撲殺政策正式上路前,數字早已出現明確轉折。2010 年全國安樂死數量仍有74,422隻,2012年底動督盟開始倡議零撲殺,至2013年底統計已降至45,672隻,2016 年更只剩7,960隻,短短六年間下降將近九成。

這段期間,真正發生改變的,不是宰殺強度,而是部分縣市開始投入家犬登記、源頭絕育、送養機制,以及 TNVR(捕捉、絕育、疫苗、回置)等管理措施。數字下降,來自治理方式的轉變,而不是生命被消耗得更快。
從數據看見治理差異
從2018至2024年各縣市遊蕩犬估計數量的長期趨勢來看,縣市之間的治理表現已呈現明顯差異。新北市、臺北市、宜蘭縣、屏東縣等地,遊蕩犬數量呈現穩定下降,顯示其在家犬登記、源頭絕育、TNVR 執行與跨局處協調上,具備較為持續且一致的治理能力。這類縣市的共通特徵,不在於單一措施特別突出,而在於制度能否長期運作、不因事件或輿論而中斷。
相對而言,臺南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等地,數據呈現大幅波動或反覆回升,顯示治理成效尚未穩定落實,源頭管理與違規查緝之間仍存在落差。另有新竹縣、苗栗縣、臺東縣、基隆市、金門縣與連江縣等地,近年出現明顯回升趨勢,反映在既有制度之外,可能仍有繁殖、棄養或放養問題持續累積,尚未被有效攔截。
然而,在資訊快速流通、事件高度擴散的時代,城市治理的差異往往不再只由單一縣市承擔。一個縣市因治理失衡所引發的遊蕩犬衝突,極可能被放大為全國性的印象與壓力,讓所有縣市無差別承擔後果。而最終承受代價的,往往不是制度決策者,而是被推向風口浪尖的流浪狗,成為社會恐懼與情緒宣洩下的犧牲者。
當制度能被穩定執行,數字就會下降;當治理出現斷裂,問題便會反覆回到街頭。也正因如此,跨縣市的趨勢比較,正是檢視城市治理品質最直接、也最誠實的方式。
數據打臉「全面失控」說
2017 年零撲殺政策上路後,外界經常指控流浪狗「全面失控」,但若回到近年的遊蕩犬估計數據,這個說法並不成立。根據農業部調查資料,全國遊蕩犬總量在近幾年不僅沒有爆炸性成長,反而呈現下降趨勢。
更關鍵的是,當數據拆解到縣市層級後,差異非常清楚:落實源頭管理與結紮政策的縣市,流浪狗(遊蕩犬)數量持續下降;長期消極、放任違規的縣市,問題則反覆累積並集中爆發。這清楚說明,宰殺並不是結果的原因,地方治理能力才是關鍵。
然而,既然整體趨勢已經下降,為什麼社會仍不斷感受到遊蕩犬衝突?答案,其實就藏在近三年的違法檢舉與裁處數據中。
衝突背後的執法破口
從 111 年到 113 年的官方統計來看,與源頭高度相關的違規行為,檢舉量普遍偏高,但實際裁處比例卻明顯偏低。以棄養動物為例,三年內檢舉共 3,455 件,實際裁處 2,304 件,裁處率約 66.7%;未絕育及未申報案件檢舉高達 7,224 件,但裁處僅 776 件,裁處率只有約 10.7%;未辦理寵物登記的情況更為嚴重,6,870 件檢舉中僅裁處 279 件,裁處率不到 4.1%。
非法繁殖與買賣同樣如此。未經許可經營寵物繁殖、買賣與寄養的案件,三年內檢舉 778 件,實際裁處 174 件,裁處率約 22.4%。這些數字揭示的,不是民眾不通報,而是制度在最後一哩路失效。大量犬隻仍透過不透明的繁殖與交易體系流入社會,最終成為被棄養、被放養、被丟回街頭的新一代遊蕩犬。

城市怎麼治理,決定流浪狗命運
當源頭違規長期被縱容、裁處成本被低估,遊蕩犬問題自然會一再重演。這也是為什麼,少數縣市的消極執法,會讓整體政策被誤解為「失敗」,甚至讓動物成為政治與情緒操作下的替罪羔羊。
回顧 1999 年到 2016 年,台灣用十八年的時間與超過一百萬條生命,證明了一件事:大量宰殺無法解決流浪狗問題。真正能改變數字的,從來都是源頭管理是否落實、飼主責任是否被追究、非法繁殖是否被查緝,以及 TNVR 與送養是否持續推動。
因此,流浪狗從來不是動物的問題,而是城市首長治理能力的問題。在零撲殺政策即將於2026 年2月邁入十週年前夕,動物保護團體發起「友善動物城市評鑑指標」,並將遊蕩犬治理列為重要指標。這不是在評比誰更有愛心,而是在問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當城市面對衝突,是願意承擔制度責任,還是再次讓動物成為替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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