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動物城市視角下的人鼠衝突:由全面撲殺到人道永續有效

/ 沈怡帆(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網路宣傳編輯)

容易取得的黏鼠板、毒鼠藥,往往讓人失去它們會導致動物福利和生態環境災害的戒心。  /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

人類與鼠類的「戰爭」已持續數世紀。長久以來,我們習慣將鼠類視為必須「徹底消滅」的敵人,依賴大規模投放化學毒餌或設置黏鼠板來解決問題。然而,隨著生態學知識的累積與動物福利意識的抬頭,科學證據顯示這種傳統的致死性控制不僅難以解決人鼠衝突,更對生態環境造成了難以逆轉的傷害。

一包毒餌的連鎖反應

過去數十年來,抗凝血殺鼠劑一直是全球最常用的化學性滅鼠手段之一。第二代抗凝血殺鼠劑(SGARs,如Brodifacoum可滅鼠、Bromadiolone撲滅鼠、Flocoumafen伏滅鼠)毒性高,致死劑量可在一次取食中攝入,但多在數天後才死亡。由於其在鼠體內殘留時間長,掠食或腐食動物取食受污染的鼠類後可能在體內累積,因而提高二次中毒與生態風險。

根據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鳥類生態/野生動物保育相關團隊與當時防檢單位合作,並發表於國際期刊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的研究,研究者分析台灣各地救傷不治、路殺、機場鳥擊等來源的猛禽樣本(涵蓋二十多種、數百件肝臟檢體)。結果顯示送驗樣本中有過半、接近三分之二驗出抗凝血殺鼠劑殘留;以鼠類為主食的黑翅鳶檢出率接近九成,黑鳶、大冠鷲等也常見檢出,顯示毒鼠藥可能透過獵物或鼠屍進入猛禽食物網。

屏科大野生動物研究團隊也曾在少數路殺石虎的肝臟中驗出毒鼠藥殘留,顯示淺山食物網可能受到影響。就動物福利而言,長效型抗凝血殺鼠劑會造成延遲性的內出血,動物常在數天內逐漸衰弱、出血、呼吸困難後死亡;由於毒餌或中毒鼠屍對非目標物種缺乏選擇性,兒童、家犬、家貓誤食或間接攝入的風險確實存在。

為何「趕盡殺絕」總是失敗?

過去臺灣推行的「滅鼠週」或短期同步投藥,常見「投藥—下降—回升」的循環。如果只靠毒餌殺死部分老鼠,卻沒有同步減少垃圾與食物來源、封堵孔洞與棲地,倖存的老鼠反而會因競爭變少、資源變多而更容易繁殖,周邊鼠群也可能遷入補位。鼠群在控制後往往會在「數個月」內回升。

此外,長期依賴化學藥劑會增加鼠類產生抗藥性的風險。以英國為例,有基因監測顯示褐鼠族群中抗藥性相關突變並不少見,代表一味投藥可能越投越沒效,甚至形成惡性循環。

治標更要治本

面對化學防治的局限與危害,國際上越來越強調以「整合性害蟲管理」(IPM)為核心,並在農業鼠害管理上提出「生態基礎鼠害管理」(EBRM)等概念。重點不再是把鼠「殺光」,而是從源頭降低牠們在當地覓食、躲藏與繁殖的條件。在台灣,這也呼應環境部推廣的防鼠三不原則:「不讓鼠來、不讓鼠吃、不讓鼠住」。

1.環境衛生與斷絕食源— 食物與垃圾管理是都市鼠害能否長期控制的關鍵。只要有穩定食物來源(廚餘、未加蓋垃圾桶、寵物飼料灑落等),鼠害就很難長期壓下去。做法包括使用硬質密封垃圾桶、規範餐飲業廚餘處理,以及避免隨意餵食遊蕩動物造成飼料殘留,降低老鼠可得資源。

2.建築防禦與阻絕進入— 把鼠擋在室外,通常是最人道、也最能降低室內人鼠衝突的方法。重點在補縫與封孔:小家鼠可鑽過約6毫米(0.6公分、鉛筆寬度)的孔洞;門縫、管線孔、通風口等都要用耐咬材料封堵,必要處加裝金屬網或防鼠設計。這類物理防禦初期成本較高,但效果持久,且可大幅減少對毒餌的依賴。

3.生物防治與猛禽棲架— 在部分農業地景,可以透過設置猛禽棲架或巢箱,吸引黑翅鳶與貓頭鷹類停棲捕鼠,作為輔助性的生物防治方式。這不一定能把鼠類完全消除,但有助於把族群壓在較低水平,進而減少毒鼠藥使用與外溢風險,較有機會兼顧農業管理與生態保護。

仔細閱讀毒鼠餌劑的標示,不難發現它們的毒性,足以對水生生物和哺乳類動物造成無差別傷害。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

科技與人道防鼠:新一代控制工具

除了環境管理,針對必要的族群控制,新科技提供了比傳統毒餌更人道、更具針對性的選擇。

1. 生育控制—這是近年最具突破性的技術,將目標從「提高死亡率」轉向「降低出生率」。例如美國研發的液態餌劑(如ContraPest),能抑制鼠類的精子生成或加速卵泡耗竭,使老鼠失去生育能力。田野試驗顯示,這種方法能在數月內顯著降低族群數量(減少90%以上),且無二次毒害風險,被評為最人道的控制手段之一。雖然初期成本較高,但長期來看能避免族群反彈,經濟效益更佳。

2. 智慧監測與精準打擊—智慧監測與精準管理—利用物聯網(IoT)技術,如紅外線感測器或熱成像攝影機,可以掌握鼠類活動路徑與熱點。管理者因此能把資源用在源頭措施(封堵孔隙、改善垃圾與食源管理)與必要的局部處置上,避免「全區投藥」式的作法,把鼠藥使用降到最低。

3. 人道捕捉工具—黏鼠板(Glue Traps)應被逐步淘汰。受困於黏鼠板的動物會經歷長時間的極度恐懼、飢渴與窒息,甚至自殘求生,其殘忍程度在動物福利評估中被列為極差,且常誤捕鳥類等非目標生物。若必須移除個體,應優先選擇能造成瞬間死亡(如氣動式衝擊陷阱、電擊陷阱)的工具,以將動物的痛苦降至最低。

政策建議與未來展望

朝向友善動物城市是我們的目標。解決人鼠衝突的問題,不在於發明更強的毒藥,而在於我們能否更有智慧地管理居住環境;既然把鼠類趕盡殺絕已被證明無效,我們更應以更人道、更有效的方式來管理人鼠衝突。

第一,政府應強化對第二代抗凝血殺鼠劑(SGARs)的管制,降低一般民眾取得與自行投放的機會。應限制高風險成分的民用市場,並要求使用時必須搭配毒餌站、由專業人員在特定條件下施作,避免散裝毒餌外流與濫用。

第二,公共資源不應再以「免費發藥」作為主要手段。政策重心應轉向垃圾與廚餘管理、建築封堵與防鼠設施補助、公眾教育與熱點監測,讓環境整頓成為常態,把毒藥定位為最後手段而非第一選項。

第三,用OneHealth(健康一體)思維治理鼠害:把公共衛生、保育與動物福利一起納入。透過環境整頓、阻絕進入、必要的捕捉與監測,才能在降低鼠害的同時,減少毒鼠藥對猛禽與石虎等非目標物種的風險,並逐步建立對人、動物與環境都更友善的城市生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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