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源頭管理解決遊蕩犬問題 動團聯合發表「犬隻福利與族群管理政策主張」

/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 新聞稿

台灣遊蕩犬問題長期困擾地方、村里,亦成為部分地區公安與衛生隱憂。中央歷年編列大筆預算,卻未能落實源頭管理,長期消耗人力、物力與財力,更造成嚴重的社會對立。動團聯合發表「犬隻福利與族群管理政策主張」呼籲:遊蕩犬問題應從源頭管理著手,人力、經費資源、措施與法規都應充分到位。

動團聯合主張分為四部分:「基本原則」、「犬隻族群管理」、「收容犬隻動物福利」與「遊蕩犬隻與野生動物保育衝突」。

  1. 「基本原則」:聯合主張提到國家應積極防範各類動物遭受不必要的疼痛、緊迫與痛苦,範圍包括動物痛苦的程度、時間與數量,並應致力促進良好動物福利。而在一定資源下,特定範圍內動物的生命品質跟動物數量相關,因此動物數量的管理與資源整合運用,是維護動物福利必須考量的因素之一。

不同的地理與社會人文等因素,影響了人與動物的互動,因此各縣市主管機關應因地制宜,制定適合當地區域的犬隻福利與族群管理辦法。針對生態敏感區,更應制定遊蕩犬隻族群及福利管理計畫,以利減少人與犬,及遊蕩犬與野生動物保育衝突。解決問題需要時間,而因地制宜、「過渡時期」之作法、期程,應由地方政府、村里長與公民團體、當地居民共同評估、研議。

  1. 「犬隻族群管理」:一般地區之遊蕩犬、公私立犬隻收容處所、犬隻繁殖買賣產業及民眾飼養犬隻之福利、管理、照護、獸醫倫理與專業等,均應全面納入犬隻族群管理政策,進行通盤考量。

動團提出七項基本措施:落實家犬登記、絕育、不放養與不棄養是飼主責任的核心關鍵;落實犬隻繁殖買賣管理與監督;提供相關資源大量宣導動物福利與人犬友善互動教育;以村里等基層行政區域為單位,結合警政與民間團體力量,落實飼主家户的狗口普查,制訂當地遊蕩犬隻福利與族群管理相關計畫;流浪犬捕捉、絕育、疫苗與回置 (TNVR)之「回置」(R)部分是過渡時期措施,應因地制宜,因此TNVR不應法制化;而犬隻照護志工以餵食作為誘捕絕育的手段或於一般地區餵食管理犬隻,亦屬過渡時期措施,應由主管機關、村里長邀集志工,因地制宜研議訂定兼顧動物福利、族群管理與環境衛生之自律守則;最後,犬隻族群管理相關預算與成效,應定期通盤檢討,並以源頭管理措施為優先目標。

  1. 「收容犬隻動物福利」:動團呼籲農委會應分別訂定公、私立收容處所收容犬隻動物福利規範,確保個體動物受到良好照顧。動團也呼籲各地方政府,應補齊必要人力、經費資源才能確保動物在所內能夠獲得良好照護,包含必要時的醫療。同時,農委會應訂定公立收容所犬隻人道處理標準作業流程(SOP),確保各縣市制定「動物人道處理評估表」及「動物健康與行為評估表」,並予全面法制化,以利遵循,落實基於維護動物福利的安樂死。聲明也強調,公立動物收容所應開放監督,資訊公開。
  1. 「遊蕩犬隻與野生動物保育衝突」:動團指出,於法定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等生態敏感區之範圍,各目的主管機關應依國家公園法、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確保生態保育之維護及動物福利最大化原則,因地制宜管理遊蕩犬隻族群。任何法定生態敏感區內之野生動物保育計畫應回歸主管機關,或透過跨部會的合作研擬,包含區域內禁止餵食遊蕩動物、管理或移除流浪犬等方法之評估與執行。

動物保護團體強調,解決問題需要理性、有效的方法,也需要時間。針對飼主責任、繁殖買賣管理、公立收容所之安樂死標準,政府已有相關法制基礎可以依循,但應補足執行的操作指南與研考指標及各項行政資源,才能確保各縣市依法落實,以建立飼主幫犬隻絕育、不疏縱放養、任意棄養等飼養照護責任。

多年來,犬隻流浪於社區、道路街巷,乃至生態敏感區域,也常遭路殺或引發部分地區人與犬、犬與野生動物保育的衝突,而部分縣市因首長輕忽,執行力道不足導致動物福利每下愈況,更引發社會大眾關注。動團成員致力促進動物福利,也關心人與動物和諧互動、環境生態保育、生物多樣性與野生動物保護,經多次討論後取得本政策主張共識。

「徒法不足以自行」,動團籲請擁有實際決策權力,能夠協調爭議,並擁有分配資源權力的各級政府高層拿出魄力,農委會高層應積極整合主管動物保護的畜牧處以及主管野生動物保育與生態敏感地區之林務局及國家公園,而各地方政府高層則應因地制宜給予操作指南及指標,並補足基層人力及行政資源,使基層單位與行政組織村里長辦公室擁有足夠支持與工具,能夠積極承擔扛責,依法行政,全方位的做好犬隻福利與族群管理。

動團理解,由於社會中的不同群體在考慮遊蕩動物議題時,各自有不同的理想目標,也都非常急切地想解決問題,因此在社群媒體上偶見高漲的情緒與激烈的言論,但也衷心地呼籲各群體中希望解決問題的人士能夠放下成見,開啟對話,唯有找出能夠積極行動的方案,才能夠儘速解除當前野生動物與遊蕩動物遭遇的危機。

動物保護團體謹提出上述原則性的主張,至於各原則中實際配套措施的寬緊程度,都還需要因地制宜進行調整,為此,動團已於2月22日拜會農委會,陳吉仲主委允諾將由杜文珍副主委擔任溝通平台,儘速整合畜牧處與林務局意見,有必要亦將邀請各方學者專家與團體更細緻研析解決之道。最後,動團同時呼籲地方政府,針對重點區域,各縣市也應儘速邀集各方代表分別就生態敏感區、人道處置、餵養規範等議題進行對話,凝聚共識,展開解決之行動方案。

【響應團體】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愛狗人協會、世界愛犬聯盟、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台灣愛鼠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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