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構建一個有效的海洋野生動物擱淺救助機制是世界性難題。其中,民間力量的參與至關重要。
本文作者為張春、林子晴,首發於中外對話海洋,遵照知識共享組織協議轉載
2021年7月,中國浙江臨海市,12頭擱淺瓜頭鯨的救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
這是一次聲勢浩大的救助,僅海洋館技術人員就來了40位;徵用了一個海洋館、一個濱海公園和一個海產品公司的養殖池,來暫養救助的瓜頭鯨。各大媒體也密切跟踪了救助全過程。其中,一頭狀態欠佳暫養於水產養殖場的瓜頭鯨,需要海洋館技術人員輪番下水托舉以免窒息,但不幸仍在近20天的救助後死亡。
所幸,最終有6頭得以成功放生。用中科院深海科學與工程院副研究員張培君的話說,這 「實屬不易」,因為瓜頭鯨這樣的深潛鯨類擱淺後獲救成功率很低。新西蘭民間動物保護組織約拿項目(Project Jonah)負責人達倫·格洛弗(Daren Grover)判斷,如果沒有救援,即便是健康的瓜頭鯨個體,也很可能在離開水後6-7小時死亡。
擱淺並不罕見
鯨豚及海豹等擱淺,是全世界各地海岸都常見的現象。據英國倫敦動物學會專家羅伯·迪維爾(Rob Deaville)介紹,英國每年記錄的鯨豚擱淺達上千次;而美國2017年有5764例海洋哺乳動物擱淺,其中有超過四千例是海豹等鰭足類。海裡有鯨豚就會有擱淺,迪威爾說,如果完全沒有擱淺,才更讓人擔憂,「那說明它們從海裡消失了」。
《中國鯨類》一書記錄中國水域鯨類共計37種,以東海和南海居多,因此雖然不及英美等國頻繁,但擱淺在中國也並不少見。在2009年到2012年三年期間,僅鯨豚專家鄭銳強在珠江口解剖的因擱淺、受傷等死亡的鯨豚類,就有60頭。
動物擱淺說明什麼?
年老、受傷、追逐食物、被地形迷惑、受船舶信號干擾等都可能導致鯨豚擱淺。了解動物的擱淺原因,可以幫助人類感知海洋環境的狀況。迪維爾專門從事擱淺原因的調查。他指出,從對死亡的擱淺動物的解剖結果來看,只有大約四成可以判斷出明確的擱淺原因,其中自然原因和人為影響——兼捕、撞擊和螺旋槳傷害等——各佔一半,而超過一半的擱淺動物,其直接擱淺原因難以查明。
截至目前中國尚沒有全國系統的鯨豚或其他海洋野生動物擱淺統計報告,因此整體擱淺狀況並不明確。 2015年發表在《海洋政策》(Marine Policy)的一篇論文,記錄了2000年到2006年間發生在中國海域涉及海洋哺乳動物的97起擱淺、66起兼捕和30起受傷事件。其中福建和浙江沿海是擱淺事件的高發區。作者同時指出,缺乏系統的記錄和數據收集體系嚴重影響了數據的可分析性和可比較性,呼籲建立全國性的鯨豚擱淺報告網絡。
現擔任智漁可持續科技發展研究中心科學總監的鄭銳強認為,一個相對完整系統的統計分析,可以明確擱淺主要發生在哪裡,主要由什麼原因導致的,一來可以有針對性地加強附近的救助力量建設;二來也可以積極排除導致擱淺的人為因素。迪維爾就提及,英國對擱淺死亡原因研究發現雙拖網對鯨豚的威脅,從而禁止了英國沿海海域的雙拖網作業。他還指出,氣候變化對改變擱淺海洋生物的區域分佈就有很強的相關性。
擱淺鯨豚的困境
事實上,大部分擱淺的動物都將面臨死亡。巴西伊塔亞伊河谷大學(UNIVALI)的教師安德雷·席爾瓦·巴列托博士(Andre Silva Barreto)從2015年開始系統收集多片海灘的擱淺事件信息,他指出,在超過7000樁擱淺事件中,僅有約一成的動物可以活著返回海洋。
與其它海洋生物相比,鯨豚類動物可以直接呼吸空氣,因而可以相對長時間脫離海洋存活,為自己贏得了寶貴的營救時間。但這些平常游弋深海的傢伙,特別是體型龐大的鯨類,一旦擱淺,巨大的重量可能壓壞他們的髒器,活下來的可能性還是很低。
「和比較習慣近岸水域的虎鯨不同,(瓜頭鯨)來到靠近岸邊的區域就已經是一個問題,」約拿項目的負責人格洛弗說,「我們希望我們(救助時)有足夠的人手,希望這些擱淺的傢伙身體健壯只是不小心拐錯了彎。但是通常它們可能有別的原因才擱淺,而且,我們可能剛好設備不合適,人不夠多,或者錯過了救助時機。」
擱淺的鯨豚往往處於痛苦之中。格洛弗表示,當發現鯨類集體擱淺時,最重要的工作並不是盡快把它們送回海中,而是通過潑水和覆蓋等手段進行降溫和補充體表水分,直到把它們送回水中的最佳時機到來。如果在夏天擱淺,這些鯨類面臨的是30度以上的高溫,很快就會因為過熱而死亡。高溫是擱淺鯨豚最大的威脅。
救助成本則是另一個問題。活體擱淺動物,有時只需要被送回海裡,有時則需要治療,後者的救助成本陡然增加。擁有專業設備和人員的救助中心,建設成本不低。除開有救治中心的海洋館,目前中國還在北京、海南、廣東等地區建立了專業水生野生動物救助中心,可以收容走私、受傷動物,但是這些機構覆蓋地域有限,救助能力和經費也有限。
實際上,在有效的救助時間內,人類救助能力也是有限的,部分國家也會適時對難以救治的動物實施安樂死,以減輕它們的痛苦。澳大利亞鯨豚救助和研究組織副主席朱爾斯·法爾維爾(Jools Farrell)提醒參與救助的志願者,保持情緒穩定是執行救助最大的挑戰,一定不要低估救助行動對自身情緒的影響。 「目睹動物受苦本身也是一種痛苦,」她表示。 「我們是志願者,我們做這件事是出自對海洋動物的熱愛。我們需要控制自己的情感,因為最糟糕的就是,我們自己在擱淺限場承受不住壓力而崩潰。」
民間力量參與的救助機制
和很多其他國家一樣,在中國,擱淺海洋動物的救助體係由政府和民間力量共同組成
根據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水生野生動物分會(「水野分會」)理事王亞民介紹,中國農業部漁業漁政系統是水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機構。 2010年,中國農業部正式發起成立中國海洋珍稀瀕危野生動物救助網絡,成員由漁業漁政部門、自然保護區、海洋館等機構組成。參與山東海洋館資質評估的王亞民介紹,全國救助網絡從2002年就開始籌劃,只有經過省級漁政部門審批授權的海洋館才可以參與救助;而水野分會負責各成員機構的聯絡,負責擱淺數據統計。
在長達1.8萬公里的海岸線上,擱淺鯨豚的救助力量實際上遠超上述範圍。一位不願具名的鯨類保育工作者告訴中外對話,在海南省,鯨豚救助網絡裡有鯨類科研工作者,也有志願者,邊防工作人員,甚至休閒漁船經營者;而福建則主要靠邊防官兵,漁政參與指揮。
「目前主要靠志願者和邊防官兵來操作,科研人員給予救助指導,尚未有專門的的救助團隊,」上述保育工作者說。
專門的、專業的救助隊伍,在王亞民看來是有必要的。不同擱淺動物救助需要掌握專門知識技能、專門的檢查設備,在當前的救助中體現得併不明顯,因此,他認為當前的救助有點「缺乏專業性,很多時候搞不清(救助成敗)原因。」不過他也承認,專業隊伍的建設需要資金和時間。
在擁有成熟救助網絡的國家,民間組織也是重要的專業救助力量。英國的活體擱淺動物,主要有3個民間專業救助網絡參與救助;在新西蘭,主要的救助由與政府合作的民間組織及其網絡約拿項目執行;而在比中國大陸岸線還長十分之一的美國海岸線上,則主要由科研機構、民間志願組織等超過100個機構組成的擱淺救助網絡,參與對活體擱淺和死亡個體擱淺的響應。這些救助網絡,多以經過培訓的業餘成員為主,也配備了一定數量的獸醫或科研人員。
對於民間組織和志願者參與救援,鄭銳強認為,專業人員應該第一步介入,因為救治野生動物,民眾本身也會面臨風險:動物可能攜帶傳染病病毒,寄生蟲;並且,救助失敗,救助者還可能面臨法律風險。 「因為這些(鯨豚類)都是國家級保護動物,是可能追究責任的」,他說,對於民間組織甚至商業機構參與救助,現在法律上尚沒有明確救助合法性,以及最重要的「免責說明」。他認為,首先要通過法律給他們救助失敗「免責」。
社會資金的調動也是一個重要因素。當前中國漁政系統有一定救助經費,部分海洋館的企業社會責任工作可以支持他們參與到救助,而國際上更常見的,則是社會資金支持專業民間組織從事救助。正如王亞民所說,活體擱淺動物的救助本身是和經濟能力掛鉤的。中國有部分民間組織目前正努力建設成為專業的救助中心,也同樣寄望於民間的公益資金。
不過,在做這些之前,鄭銳強最關心的是如何利用現在發達的資訊技術,提升中國救助網絡的連通性和救助成效。而一個能夠協同各救助力量參與、以及匯集統計數據的在線平台,是馬上就可以做的。鄭銳強正在籌劃建設這樣一個平台,可能在不久的將來上線。
本文作者為張春、林子晴,首發於中外對話海洋,遵照知識共享組織協議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