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死泰國小狗 香港漁護署終回應檢討

記者 李娉婷/報導

今年3月12日,一隻戴有項圈的泰國狗誤乘貨船抵達香港,被香港漁護署帶走,一名熱心碼頭員工將狗的照片放上臉書社團尋找狗主,沒想到狗狗卻在當晚就被漁護署人道毀滅!此事件曝光後引起眾怒,不只香港、泰國兩地的媒體皆報導此事,要求漁護署公開交代事件及道歉的連署人數也達到5萬人,在上週末舉辦小狗的告別式及數百位民眾遊行抗議後,漁護署終於在3月26日公開表示會檢討海外走失動物來港的處理方法。

熱心民眾貼出的泰國狗狗照片希望能找到狗主(左),沒想到不到24小時的時間就遭到香港漁護署人道處理(右)。 左圖取自協尋貼文,右圖取自「四條腿街坊福利會」粉絲專頁

3月12日當天,熱心民眾將這隻泰國狗狗的資訊貼在臉書社團「泰旅谷真好玩」,請其他網友幫忙分享到泰國的社團,希望能找到狗主,熱心民眾同時表示他問過漁護署,若小狗身體健康就會交給香港愛護動物協會,他希望能儘快找到狗主,避免狗狗被安樂死。根據船班資訊,這隻泰國狗狗誤乘的貨船是在6日晚上8點半從泰國林查班港(Laem Chabang)開出、12日早上8點半抵達香港,《香港動物報》報導指出,船員表示船上伙長有給狗狗食物和水,而狗十分乖巧,估計有人飼養但走失了,但在伙長跟貨櫃碼頭的中介人提到有狗在船上後,對方就通報了漁護署帶走狗。

消息傳出後迅速引起泰國及香港愛狗人士關注,香港北區區議員陳惠達表示聯絡到一位稱自己是狗主姊姊的民眾,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也在13日早上發信給漁護署署長梁肇輝,要求署方為泰國狗狗安排暫持托管,不要將牠人道毀滅。沒想到漁護署晚間卻回應表示,由於狗沒有施打晶片、又疑似來自有狂犬病疫情的地區,在考量公共衞生及安全後,獸醫已經在12日晚上以注射藥物方式將牠人道處理。

漁護署不到24小時就將泰國狗處死,引起香港、泰國兩地的愛狗民眾憤怒,質疑漁護署的做法違反現行對流浪動物4天無人領回將人道毀滅的規定,但漁護署卻表示此案為特別事件,4天觀察的安排只適用於本地流浪動物,不適用於非法進口動物。

對於漁護署的行為,當初上網求助的熱心民眾直言很無奈及憤怒,現場漁護署職員明明說過不會馬上殺死狗,卻言行不一;鄺俊宇則怒斥漁護署做法令人無法接受,他說:「這隻狗狗如果到任何國家或地方,都不會如此短時間被人武斷殺害,但漁護署是否殺狗殺上癮!竟然未搞清楚件事便將狗狗殺掉」並指此事件會成為國際笑話。

為此,《香港動物報》及鄺俊宇13日晚間共同發起連署,要求香港漁護署交代「處決」誤闖來港的泰國狗狗事件,在隔日就已取得1萬人支持,至今已累積5萬人參與。

而泰國狗狗的遺體,則在香港義工Cliver的協助下領出,Cliver於「四條腿街坊福利會」臉書發布貼文表示,由於泰國人民一向善待動物,餵養動物是很平常的事,他們沒有習慣特別為動物拍照留念,加上泰國沒有法律要求需為狗注入晶片,因此狗主無法提出相關飼養證明,但漁護署最終接受在無任何證明之下承認在泰國的狗主為唯一飼養人,讓備有狗主授權信的Cliver代領出小狗遺體。

Cliver在16日領出泰國狗狗遺體後,狗主將牠的名字改為「Heaven」,希望狗狗可以安息,四條腿街坊福利會並在24日早上為Heaven舉辦公眾告別禮,隨後將牠火化,目前Heaven骨灰已經在回到泰國的途中,將會交還給狗主。此外,在告別禮當日下午,義工團體「愛動物 零虐畜」也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遊行,譴責香港政府濫捕濫殺流浪動物,活動共有數百人參加。

四條腿街坊福利會為Heaven舉辦公眾告別禮。 取自「四條腿街坊福利會」粉絲專頁

在事件發生後,漁護署始終堅持程序沒有問題,在回給立法會的文件中指狂犬病有很長的潛伏期,要求隔離動物一段時間、以排除其是否感染狂犬病的做法「並不實際可行」,且表示貨船船長已經簽署了「放棄該非法輸入狗隻權利」的聲明書。這樣的回應隨即遭到民間團體反擊,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表示,船長根本不是狗主,從漁護署的行動來看,也顯示殺狗動機並非是懷疑狗有狂犬病,否則一定會做更多工作,包括了解船員是否有被感染、聯絡泰國當局交代有關狂犬病風險,甚至為狗狗及接觸過牠的人進行測試等,「現在你寧願犧牲一條生命,就是為了不想做更多工作。」

經過兩週,漁護署終於在3月26日晚間給出不同說法,表示由於是首次遇到這種特殊情況,沒有同類個案可參考,所以他們已經開始認真檢視海外走失動物來到香港之後的處理程序,在保障公共衞生及本地動物健康之餘,同時考慮動物、飼養人、主人等方面的需要,並承諾在檢視期間若遇到同類個案,都會「停一停,諗一諗」,不會以相同方式處理。對此鄺俊宇則回覆請漁護署向泰小狗及關心牠的朋友嚴肅道歉,並表示應全面檢討香港「不人道的人道毀滅」政策;麥志豪也認為應進而爭取改變香港流浪狗的人道毀滅政策,並指漁護署的說法等於是承認,此次事件並不一定需要人道毀滅。

泰國插畫家หมาจ๋า為Heaven繪製的插畫。 取自「หมาจ๋า」粉絲專頁

首圖插畫:COCO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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