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娉婷/報導
在疫情蔓延時刻,全中國、乃至全球都在等待中國政府對國內野生動物交易、食用野生動物亂象做出進一步的決策,如今終於有大進展!24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都不可因食用目的獵捕、交易和運輸,並自決定公布日(24日)起即時生效。
新冠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中國濫食野生動物的問題受到全球關注,其對公共衛生安全造成的隱憂,也令中國內部期盼政府能推出相關禁令,徹底終止食用野生動物亂象。為了在全面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前,先及時填補漏洞,24日中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日報》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表示,全面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需要一個過程,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盡快推出一個專門決定必要且緊迫,他們希望能夠聚焦在濫食野生動物的問題上,在修法之前先明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中國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僅禁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沒有合法來源、未經檢疫合格的其他保護類野生動物,《決定》在野保法的基礎上擴大規範範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說明,《決定》規定凡是野保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明確禁止的野生動物獵捕、交易和運輸,都必須嚴格禁止;並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的行為。
而每年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也因為疫情決議延期,讓今年的相關修法工作向後推遲,具體時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另行決定,臧鐵偉表示,他們將全面梳理現行相關法律規定,統籌展開立法修法工作,目前初步考慮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及《動物防疫法》,並積極推進《生物安全法》草案的審議和修改。
從上述說明來看,《決定》為一個過渡期禁令,實際上將來中國對利用野生動物的規範,仍需等待《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完成。23日中國就有16位動物保護界學者向全國人大提交了《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建議書,建議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野生動物養殖,專家們表示商業養殖利用打破了人與野生動物應有的距離,大量養殖、經營、購買、食用和其他利用野生動物的行為,都大大增加了新疫病爆發和傳播的風險,應全面禁止野生動物的商業性養殖,不留缺口
《第一財經》報導,本月稍早,天津市、福建省也都通過了相關立法規定,深圳市近日公開的《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更是大力限縮可食用動物範圍!根據草案,深圳市將頒布《特區可食用動物名錄》,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食用名錄以外的動物及製品。
《特區可食用動物名錄》包括人工飼養的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等陸生動物,以及法律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名錄讓深圳市成為全中國第一個明確列出10種可食用陸生動物之地,草案若通過,屆時深圳市可說是真正的「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