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辦法小進展 區域漁業組織新規 誤捕魟魚需放回

環境資訊中心/提供

原標題:誤捕需放回 保育辦法小進展 讓浩瀚海洋中的魟魚處境更安全

為了捕捉鮪魚而設下的圍網,有可能會意外捕捉到其他湊巧游入其中的魚,例如蝠鱝魚類。當圍網收緊,魟魚開始劇烈扭動。儘管自圍網中倖存,仍有更多挑戰等著牠們。

鮪魚漁民其實並不希望高達1600公斤的鬼蝠魟(Mobula birostris)在甲板上撲騰,但要把牠們放回海洋實非易事。因此船員可能會鉤住牠的鰓板,或是在牠的魚鰭上戳洞、穿過繩索,然後再將魟魚吊出船外。這也是為什麼2016年紐西蘭的研究發現,只有不到一半的魟魚在釋放之後仍能存活。

2019年12月,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簡稱WCPFC)通過決議,禁止漁民將魟魚視為目標魚種,也不得留置意外捕捉到的個體,並要求漁民必須以「最小可能傷害」的方式釋放還活著的蝠鱝。WCPFC是致力於區域內漁業管理的多邊組織,且會員國包含世界三大鮪魚捕撈國:日本、印尼與菲律賓。

這一類的魟魚分布在熱帶與溫帶海域,體型大,以浮游生物為主食。最近重新歸屬於蝠鱝屬(Mobula),目前共有八個物種。蝠鱝雌魚通常每一到五年僅產下一尾幼魚,因此在面對過度捕撈問題上十分脆弱。鰓板的市場需求上升,加上傳聞中魟魚的族群量下降,在在讓科學家相當苦惱。

蝠鱝魚類徜徉於索羅門群島海域。圖片來源:Leonard Clifford via Wikimedia Commons(CC BY 2.0)

同時是生物學家與太平洋島國論壇漁業局(Pacific Islands Forum Fisheries Agency, FFA)漁業管理主任的狄姆利希(Wetjens Dimmlich)表示,WCPFC過去初步引介了不具約束力的指導方針,五年後的現在則制定了蝠鱝保護措施。

FFA的17個會員國(佔WCPFC會員國的一半)全數同意保護措施的提案,從中協助了WCPFC通過措施,而這項成就代表著主要漁業國(例如日本與菲律賓)皆承諾會在他們的港口與所屬船隻上遵守規定。

狄姆利希表示,這項辦法之所以能夠通過,有賴於許多因素的促成。其中包含:印度洋漁業管理組織最近剛實施了類似的辦法、WCPFC的管轄範圍內有幾個最賺錢(與越發興盛)的鬼蝠魟觀光產業,以及WCPFC的小會員國帛琉,除了是潛水觀光勝地之外,最近剛落實了海洋保護區的規畫,保護了該國80%的海域環境。

此辦法的條文對於鮪魚漁船來說,衝擊最大。其中對於如何安全釋放誤捕魟魚的指導方針包含:儘速前往查看活體狀況、謹慎搬動(應該抓握魚鰭而非魚鰓)、使用特殊配備將魟魚從裝置上卸下,而非使用常見的釣鉤或魚叉。該辦法也鼓勵漁民參與衛星標識放流計畫,協助研究者追蹤魟魚。

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nter-American Tropical Tuna Commission,簡稱IATTC)是東太平洋專責漁業管理的組織,其在2015年頒布了類似的蝠鱝保育辦法。IATTC所有會員國的鮪魚漁船上(大多是商業漁船,總共超過363公噸),都配有觀察員,隨時準備好收集有用的科學數據。

主要為了保育海豚,IATTC從1960年代就開始逐步規劃並精進保育議程。會員國所屬漁船在分類漁獲處都配有輸送帶,當發現非目標物種時,便可立即放回海洋。但許多WCPFC會員國的漁船,目前還是由人力擔負前述輸送帶的工作,而比起救援混獲物種,他們更在乎的是效率。安裝輸送帶仍是這些漁船在逐步邁進的方向。

「許多漁法都要花很長時間才能實際操作與落實」,斯里蘭卡的海洋保育組織(Blue Resources Trust)執行長費南度(Daniel Fernando)表示。該組織支持在印度洋地區建立蝠鱝相關規範。

魔鬼(魟)藏在細節裡

備受觀光客喜愛的明星物種,珊瑚礁鬼蝠魟(Mobula alfredi),在中西太平洋的許多島國或州政府上,都享有保護辦法。但魔鬼魟就不像鬼蝠魟一樣,能夠吸引這麼多觀光收益,英國NGO鬼蝠魟信託(Manta Trust)的創辦人兼執行長史蒂文斯(Guy Stevens)表示,他也很高興看到WCPFC的新辦法中納入了魔鬼魟。

史蒂文斯說,他希望透過觀光業,最終能夠讓蝠鱝享有海豚所受到的歡迎與喜愛——光是一張秘密拍攝的海豚受虐照片,都會在Twitter引發眾怒。他認為蝠鱝也需要跟IATTC提供給海豚一樣嚴謹的保護力度:海豚有混獲限額、且每艘船上都有觀察員在記錄漁船遵守規範的情形;漁船在規劃路徑時,會避開海豚;船員會跳下水,在圍網的頂部引導受困的海豚離開,因為他們知道鮪魚會待在圍網底部,而海豚則待在頂部——然而目前卻還沒有關於鬼蝠魟和魔鬼魟的這類資訊。

IATTC在1999年施行海豚保育協定之後,該組織表示海豚的混獲率從1986年的13萬2000隻降至近年的1000隻。

但是就算要將這套成功的規範複製給蝠鱝,科學家和漁民都還有很多相關知識缺口待補。舉例來說,科學家並沒有足夠的數據了解蝠鱝的洄游路徑,或是牠們的繁殖地點與清潔站所在地,而這些知識能夠幫助漁船迴避蝠鱝。因為WCPFC的新辦法所增加的每一筆標識放流數據,都能夠幫助科學家彌補這些資料上的缺口,也能夠藉由數據紀錄,了解哪些安全管理指導方針有用,而哪些沒用。

2018年出現在斯里蘭卡一處魚市場的鬼蝠魟。圖片來源:Simon Hilbourne(Manta-Trust)

一旦漁業管理組織願意和科學家合作,累積越來越多的數據,史蒂文斯預期,將能因此看到許多針對蝠鱝的地區性保育措施持續修正。史蒂文斯表示,就目前來看,管理者是有意願的。IATTC已經排定了一年後與鬼蝠魟科學家的會議時間,屆時將評估與修正該組織2015年施行的蝠鱝保護辦法。

WCPFC的辦法為許多保育問題打開解答之門:謹慎搬動並盡快放回誤捕的魟魚,是否更有可能提升存活率?在中西太平洋,實務上應該如何建立遵循辦法、觀察和執法的措施?

這項辦法將在2021年1月正式生效。雖然對於蝠鱝來說,落實該辦法刻不容緩,但WCPFC仍給了科學家與NGO一年的時間來蒐集更多資料。狄姆利希表示,WCPFC要求在明年此時,需產出一份以觀察員所蒐集的數據所完成的蝠鱝報告,以及如果可行的話,在2023年產出關於該地區蝠鱝系群的詳細評估報告。

「我們必須通過科學方法的驗證」,史蒂文斯說。

如果保護辦法最終看起來沒有幫助到蝠鱝怎麼辦?

「那我們就回到原點,並承認這個辦法還不夠好。」史蒂文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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