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昱賢/報導
2019年,土耳其議會在各政黨的要求下成立動物權利委員會,並開始研擬一套關於動物保護的法律。兩年過去,執政黨「正義與發展黨」(Justice and Development Party,又稱作AK黨)終於在近期向議會提交一份完整的《動物權利法》(Animal Rights Law)草案,極有可能在會期結束(8月)前通過!
綜合外媒報導,AK黨副主席、卡赫拉曼馬拉什(Kahramanmaraş)議員Mahir Ünal向媒體透露,經過和動保團體、各地方政府與專家進行長時間協商後,AK黨已經在7月1日向議會提交《動物權利法》草案。由於草案融合了動保團體、獸醫團體和各政黨的意見,在擁有強大支持基礎的情況下,極有可能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正式成為法律。
目前土耳其施行的是2004年通過的《動物保護法》,由於仍將動物視為物品,虐待動物者只需繳交罰款了事,這樣的制度長期為人詬病。近幾年社會上各種虐待動物案件層出不窮,引發民眾憤怒,動保團體、獸醫團體紛紛要求政府修法。這樣的背景下,土耳其議會於2019年成立跨黨派的動物權利委員會著手研究修法,動物權利委員會成員包含動保團體、非營利組織代表、獸醫和其他反對黨議員,包含共和黨(Republican People’s Party)、民族主義運動黨(Nationalist Movement Party)和善良黨(Good Party)。
Ünal表示:「動物保護已經成為這個國家必須重視的議題。」Ünal認為,隨著土耳其快速發展,聚落都市化增加人與動物接觸的機會。他補充:「針對大家最詬病的部分,新的法條將承認動物不僅是人類的財產,虐待行為也將被視為重罪。」
據了解,新版法律將被稱為《動物權利法》,取代現有《動物保護法》,與舊法相比有大幅度地更動。法條中取消了有主(owned)動物和流浪(stray)動物的區隔,所有虐待動物行為都將面臨最高兩年的刑期;如果飼主棄養,也將受到最高10,000土耳其里拉(1,150美元)的罰金。不僅如此,所有寵物都需施打晶片,避免走失或飼主棄養。
《動物權利法》還參考了英國《露西法》,提高對寵物業者的管制。根據草案,寵物業者不得於現場販售幼犬貓,僅可以在網路上進行販售。此外,所有的幼犬、幼貓不得被籠養,需將牠們飼養在開放空間。
為了因應新規範,政府部門也將進行大規模重整。像是流浪動物絕育統一交由中央負責指派,地方行政部門則需建造動物收容所和康復中心,農業部的地方分支機構則是成立投訴辦公室,讓人們能即時通報虐待動物案件。為了讓虐待動物案件被重視,《動物權利法》還設置了類似「動保警察」的制度。根據法律規定,政府將募集地方員警成立動物保護小組,該小組有權對任何動保案件、虐待案件進行偵查,針對鬥雞、鬥狗等案件也有主動偵查權。
至於多出來的行政成本,將由新成立的「動物福利基金」(Animal Welfare Fund)支應。根據目前草案,每年政府總預算的1%將直接提撥到動物福利基金,使當局能夠興建動物收容所、增加人員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