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昱賢/報導
有養寵物的租屋族可能都曾經在找房時碰壁,類似情況在許多國家都很常見。近期美國兩黨議員提出法案,引用動保團體提出的建議,法案將禁止屋主提出「禁養條款」,也不能針對狗的品種、大小進行限制,讓民眾不會被迫與心愛的寵物分開,也不再成為租屋市場中的「次等公民」。由於法案獲得兩黨議員共識,可望能在本會期結束前通過。
綜合外媒報導,民主黨加州眾議員Adam Schiff、共和黨賓州眾議員Brian Fitzpatrick、民主黨俄亥俄州眾議員Lauren Underwood和民主黨美國密蘇里州眾議員Cori Bush聯合提出《寵物歸屬家庭法》,他們引用了動保團體「蜜雪兒森動物基金會」(Michelson Found Animals Foundation)近期提出的「寵物包容性住房倡議報告」,認為應該藉由法案保障飼養寵物的租屋族。法案通過後,將禁止房屋擁有者根據品種、大小針對租屋進行飼養狗的限制,不論限制是模糊或全面都將被禁止。
4名議員在聲明中提到:「超過2,500萬的美國飼主是租屋族,這也包含公共住宅的住戶。而最近的一項寵物包容性住房調查發現,絕大多數出租物業業主與房東都祭出諸多寵物的限制,除了全面禁止養寵物外,還有部分業者會禁止租客飼養特定品種的狗,像是鬥牛犬或羅威納犬,還有業者全面禁止與這些品種外型相似的狗。」
Adam指出:「根據過去20多年的資料顯示,幾乎不存在『特定品種的咬傷率較高』這種說法。」Brian說明這類限制對飼主造成的影響,他解釋:「這類禁令會加劇低收入寵物飼主的住房品質,因為他們不想與他們的同伴分開,這是可以理解的。在2021年美國農業部的調查中,超過70%的居民都表示難以找到寵物友善的住房,還有59%的人反應對寵物友善的住房太貴。」
如果法案通過,《寵物歸屬家庭法》將禁止任何人在出租房屋時提出飼養寵物的相關限制,但法案同時仍然允許對有潛在危險的個別動物進行酌情處理。蜜雪兒森動物基金會表示:「現在正是反思政府居住正義的時候,這些政策干擾了一個家庭飼養寵物的能力。」Adam表示,《寵物歸屬家庭法》將弭平飼養寵物者過去遭受的不公,他強調:「任何人都不應該為了和所愛的寵物在一起,就放棄一個可負擔、穩定的家。因為居住權是一項人權,任何家庭都不應該被剝奪這一項權利。」
而在台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為了飼養寵物租屋族的噩夢,因為法條第16條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賦予規約極大的權力,社區管委會只要召開所有權人會議便能制定規約。許多社區出現「禁狗令」或不友善的養狗規範,養狗的民眾幾乎成為社區中的次等公民,租屋的民眾更是到處碰壁。動物友善網也曾報導,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及世界愛犬聯盟等動保團體在去(2020)年10月展開拜會立委的行動,希望能讓過去未能通過的法律修正案敗部復活,並早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