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娉婷/報導
今(13)日上午,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召開記者會,控訴該市一名貓咪培育業者因為遭受「網路霸凌」、「市議員接獲民眾檢舉後質詢市長及管理單位,施壓官員處理特定業者」、「新北市動保處執法過當」等原因,於10日自殺身亡,中華民國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也發出相關聲明(【投書】一位寵物繁殖業者之死 引發的種種思考),這起事件的經過究竟為何?請看動物友善網的追蹤報導。
今年2月9日起,新北市動保處陸續接獲8位民眾檢舉土城一加菲貓舍,經過調查,梁姓業者在售出的多隻貓咪出現貓傳染性腹膜炎(Feline Infectious Peritonitis,FIP)後,使用從電商平台購買、中國非法生產的「GS-441524」針劑為售出的貓咪治療,並有收費情形,由於違反《獸醫師法》,被新北市動保處以該法第30條處以最低罰鍰10萬元、沒入所用藥械,同時依照《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3條及35條,將梁姓業者移送地檢署偵辦。
除了新北市動保處接獲民眾檢舉外,新北市議員戴瑋姍5月27日也在對市長及農業局局長的質詢中表示近期接獲14位民眾陳情(1:36:11處),在向土城這間貓舍購買貓咪後,貓染上貓傳染性腹膜炎,質詢當時已經有5隻貓咪死亡,9隻還在努力治療中,因此她和購買貓咪的飼主合理懷疑,該貓舍本身就存在貓傳染性腹膜炎,要求農業局積極調查,避免更多的染疫貓咪出生。
為此,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質疑議員施壓、新北市動保處執法過當,並指出「動保處連續數月不斷地上門稽查」,不過新北市動保處對此澄清表示,自2月9日收到民眾檢舉至6月10日間,動保員只去過店家稽查兩次,除了違反《獸醫師法》及《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部分需依法行政外,在《動物保護法》和《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的部分並沒有對業者做出裁罰。
新北市動保處處長楊淑方表示,若是民眾不服裁處內容,都可以提出行政救濟,對於發生這次的事件,她也感到非常難過和遺憾,後續會再和業者提出法規宣導,避免業者誤觸法規。楊淑方強調,新北市動保處裁罰跟勸導都是接獲檢舉後依法處理,否則可能會涉及公務員圖利罪,因此機關的執法立場無法改變。
有些關心動物用藥議題的民眾可能會好奇,此事件是否和日前獸醫師走私在國外合法的動物用藥相似,不過經過了解,GS-441524目前並無合法製造的廠商,此種特效藥儘管在臨床實驗階段對貓傳染性腹膜炎有相當高的治癒率,但擁有GS-441524專利權的研發公司因為該藥物與人藥瑞德西韋(Remdesivir,GS-5734)的利益衝突,仍拒絕申請合法上市,因此現行流通的GS-441524皆為非法製造,屬於黑市藥物,沒有任何國家的獸醫師可合法使用,遑論非動物醫療專業人員,目前有許多貓飼主和獸醫仍在爭取讓藥物合法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