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娉婷/報導
社群網站的蓬勃發展,讓人們的互動與交易能夠更輕易的跨越國界,並具備即時便利、匿名性、傳播度高等特點,大幅改變了現代人的生活方式,然而也因為這些特點,加上缺少相關法規,許多平台成為犯罪的溫床,野生動物便是一大受害者。不過,現在終於有了對平台的問責機制!
歐洲議會在5日通過兩項數位法案,其中《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DSA)可對不處理非法活動的科技業者處以最高達其全球營業額6%的罰款,新法的上路,預計將能夠重重打擊線上野生動物犯罪。
經過一年的激烈談判,歐洲議會在5日以壓到性多數通過避免壟斷行為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以及強調「在實體社會違法的行為,在網路同樣違法」、大型平台對於相關監管負有法律責任的《數位服務法》,而後者的通過,對於野生動物犯罪的執法來說是個相當大的好消息!
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International Fund for Animal Welfare, IFAW)表示,《數位服務法》定義了中介服務供應商的責任和義務,尤其是線上平台,該組織說,新法將使執法人員對線上野生動物販運者、交易者的追蹤與盤問變得更加容易,簡單來說,這意味著歐盟將要求社群媒體和線上市場確保非法行為不會在平台上發生,包括野生動物販運。
「在線下(實體社會)違法的行為,在線上同樣非法」聽來本來就該如此,但事實上,各國對於網路行為的規範始終不明確,若用戶傳播非法內容,平台在法律上往往也不需負責,率先通過法案的歐洲議會,在立法過程便因為科技巨頭的遊說和對言論自由界線的掌握而有過激烈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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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AW歐盟辦公室主任麥克萊倫(Staci McLennan)說:「這項立法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一大步,因為它為企業引進了新的透明度要求,這將會讓非法野生動物產品的檢測和執法更容易。IFAW很高興看到《數位服務法》採納了我們的訴求,把動物的非法貿易納入非法內容的定義中,以及納入傳播非法內容相關的系統性風險清單裡。」根據《數位服務法》的規定,若服務商不處理平台上發生的非法活動,最高將可處以其全球營業額6%的罰款。
雖然動物福利組織對於立法表示讚賞,但該組織也批評了《數位服務法》對中小型平台的「不合理豁免」,IFAW表示,對中小型平台的豁免透過提供法律漏洞,降低了法案的有效性。
※註:法案仍需等待歐盟27個成員國全數同意才能完成立法,但原則上不會有意外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