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昱賢/報導
多數人對於英國的動物保護印象相當良好,因為英國早在1911年就訂定《動物保護法》,更有世界上第一個動物保護團體「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不過作為老牌的「動保國家」,英國卻有動保案件執法不力的問題!近期動保團體揭露,農場動物的案件因人力不足、執法不力,不僅多數農場未經檢查,虐待動物案件的起訴率也相當低,每300件通報只有1件被起訴。
綜合外媒報導,動物平等組織(Animal Equality)與動物法律基金會(Animal Law Foundation)日前發表調查報告,揭露在2018年至2021年間,英國約29.1萬個農場只有不到3%的農場曾接受動物福利檢查。此外,涉及虐待動物的動物福利通報中,每300件僅有1件被起訴,多數虐待動物者未被追究責任,該報告指出:「過去四年英國農場僅有三分之一被起訴,其中超過一半的農場甚至未經動檢員檢查。」
動物平等組織指出,與農場動物相關的動保案件裡,有明顯的人力不足問題,
平均一個動檢員需負責檢查超過205個農場,檢查也採「風險原則」,這意味著沒有被檢舉的農場有可能完全沒有被檢查,而被檢舉者也不一定會受法律制裁。
動物平等組織執行董事Abigail Penny表示:「英國農場不遵守動保法規是普遍現象,本報告中披露的資料證實了這一點。我們過去發現,豬的尾巴被切斷、牛無法行走或站立、母雞被關在過度擁擠的籠子裡,但農場主人幾乎不會受到懲罰,最多也是罰錢了事。」她強調:「這個事實令人不安,消費者有權知道一切,而虐待動物者應該被追究責任。」
動物法律基金會指出,該份報告基於公共機構之資料,2020年各地方政府收到6,466份有關農場動保案件之通報,環境、食品和農村事務部卻只有發出144份改進、需進行獸醫照護的通知。此外,動保團體如動物平等組織、動物救援(Animal Aid)、世界農場動物福利協會(Compassion in World Farming, CIWF)即使掌握農場不法的證據,但多數虐待動物者依然逍遙法外,他們發現2016年至2021年間有高達70%的案件不了了之。
律師、動物法律基金會執行董事Edie Bowles指出:「英國有180多個公共機構負責法律監督與執法,這包含地方當局。監管和執法脫鉤導致英國的動保案件出現不一致與混亂的情況。」環境、食品和農村事務部負責監督英格蘭地區的動保政策執行情況,蘇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則由委任分權政府(類似自治區)負責,執法工作則由地方動植物衛生局(APHA)負責。
Edie 指出:「英國政府不斷宣稱英國的農場、屠宰場擁有世界上最嚴格的動物福利標準,但這些標準只是紙上談兵,執行面出現巨大落差。如果法律沒有辦辦法被落實,那我想大家都會懷疑,這個政府是否真能保護動物免受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