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張御丞( 輔仁大學「寵物生命關懷與陪伴」課程講師 )
由於動物保護在台灣具有廣大的民意基礎,加上許多立法委員願意支持相關的提案,因此動保修法草案已經累積了將近70案,但是這些提案至今多未被「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排入審查,導致無法完成修法。
有鑑於此,多年前曾獲得50萬人支持的「為毛孩子連署」團隊再次發起「動保修法 全民連署」行動,並由「台灣動物保護法律研究協會」以及每年10月4日舉辦「台北世界動物日」的「社團法人中華亞洲環境生態護育交流協會」攜手合作,於4月1日起開始連署,迄今獲得國內外超過60個關心動物保護的團體共同支持,一起呼籲立法院為動物保護動起來,這次的連署也首度結合「Al語音系統」,只要一通電話、回答兩個問題,20秒就能完成連署,將近兩週的時間已經累積大約三萬民眾來電參與。
首先說明筆者全力支持本次行動的主因:
1.根據「台灣動物保護法律研究協會」所提供的資料顯示,歐美各國已經擁有相關的研究資料,可以證明虐待動物之行為就是犯罪前期的指標,意即加強動物保護乃防制犯罪措施之一。
2.近年來台灣的動保意識雖已提升,但動物保護法律條文的定義不明,動保稽查以及執法量能不足,加上舉證難度高且判刑經常易科罰金或緩刑,故國內虐待動物之情事時有所聞,這些犯罪行為不僅對動物造成傷害而已,也可能延伸後續對社會與人身所造成的危害。
3.因此,絕對不可以忽視動物保護和犯罪防治之間的聯繫;推動修法之目的即在於透過完善動保法律規範、加強執法力度,除了保護動物的基本權利外,並藉此提高犯罪防制之成效。
接著說明本次行動中最重要的三大訴求:
1.正視保護動物為防制犯罪的重要環節
國外的犯罪防治學者自十九世紀初期便開始進行研究,發現很多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也會對家庭動物施行虐待。
雖然虐待動物並不一定與犯罪畫上等號,但是相關的研究證明,虐待動物是一種警示信號,表明個體可能有犯罪傾向,反映出施虐者具有攻擊性或者冷酷無情等特徵,虐待動物是犯罪行為的練習,預示著施虐者會將暴力行為擴展到其他目標上,包括家庭暴力、虐待兒童或其他暴力行為等,以2021 年轟動全台的「茶茶案」為例,黎嫌也對同居女友施行了身心上的虐待。
2.動保稽查員職權不足而無法有效執法
目前台灣雖已規定禁止騷擾、虐待動物,但根據農委會統計:2018至2020 近三年間,虐待動物的通報案件總計6,462件,最後依「動物保護法」處罰鍰及判刑的卻只有161件,定罪率僅2.5%。
案件定罪率低落的原因不外乎:法條法規定義模糊、法條文字與體系間扞格矛盾、動檢員人力不足,且未具有司法調查權與偵查專業,故缺乏執法力量,使得執行動保任務時缺乏完整之法制權威,不但多遇阻礙而且舉證困難,加上案件多半發生在私領域或是人煙稀少、無監控之地域,導致動保案成案以及定罪率如此低落。
3.動保法必須再升級方能落實犯罪防治
諸多案件一再顯示「虐待動物就是指向潛在問題的信號」,但目前僅針對「加重虐殺動物者的處遇(刑期、罰金、輔導與賠償) 」,而賠錢對預防再犯的效力是非常低的之外,亦無法處理「舉證困難」或「量刑過低」等問題;如何簡化條文上扞格矛盾之處,提升動檢員稽查的範圍及執法效能,農政主管機關可以沒入危難動物的裁量權、告訴權,發現虐待行為之後,增加強制安置被施虐動物、施虐者被判刑後新增接受認知教育輔導、暴力防治輔導及其他輔導等,將「動物保護」納入到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的整體考慮中。
最後邀請大家共襄盛舉、參與本次行動:
1.「動保修法 全民連署」的連署電話:(02)7744-8989
2.連署行動將會持續到4月30日午夜11:59為止。
3.請大家持續關心修法動向,持續轉發關心動保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