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組 / 整理報導
動保團體發起的「禁止海上賽鴿」公投,第一階段連署已成功達標,有些了解賽鴿活動的人士卻不免疑惑,一向反對動物競技的動保團體,這回為什麼只倡議禁止海上賽鴿,而能接受陸上賽鴿 ? 說穿了,就是動保團體了解,要禁絕歷史長久、牽扯複雜的賽鴿活動不是短期能達成的,只能先求終結最不人道的海翔競賽。而農業部今(7/10)日下午則有一場「賽鴿比賽人道化管理」的溝通會議。
不少人看過鸽舍主人揮舞紅旗,讓鴿子成群飛翔的一幕,看似有趣,但當了解台灣獨有的訓鴿、賽鴿真相後,應當都無法認同。現代賽鴿運動起源於19世紀中葉的比利時,而據《台灣賽鴿活動的歷史與科學》一文指出,台灣的賽鴿活動,是於 1930 年代自日本引進,到了 1960 年代盛行於民間,而這篇文稿和《Taipei Times》在2004年刊出的專文也都強調,黑道的參與及和賭博掛鉤,讓賽鴿活動蒙上不名譽陰影,並淡出社會大眾的視野。
雖然淡出了大眾的視野,但絕非式微,反而是締造了世界之最—-「台灣的賽鴿賽事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國家都多,約有兩到三百萬隻賽鴿。投入賽鴿人數近50萬人,每年賽鴿獎金達數十億元新台幣」,這段文字記錄於英文版維基百科的《Pigeon racing》中,而《Taipei Times》專文也指出,所涉及的資金數量、鳥類和比賽的數量,以及人們對這項運動的熱情,沒有其他國家可以和台灣相提並論。
檯面上的獎金與檯面下的賭金,形成強大的誘惑,讓參與賽鴿活動的人越來越多,也催生了第一家非犬貓的動物醫院—-凡賽爾賽鴿寵物鳥醫院,和比利時凡賽爾(Versele-Laga)集團合作,在1985年成立,而2010年屏東科技大學教授蔡信雄,更在屏科大和嘉義大學開課講授「賽鴿學」,聆聽的除了學生,不乏熱中參賽的鴿主。
但是台灣的賽鴿活動並未因此走上正途,或和國際賽事接軌,反而走上了岔路,演變為「一生一賽」的奇特規矩,限定只有5至8月齡的幼鴿能出賽,一輩子只能比賽一次,和國外賽鴿可有3至10多年的賽手生涯,甚而能以20歲高齡出賽的狀況大相逕庭,而這也導致台灣賽鴿被大量和快速的消耗,更與比利時、英國、荷蘭等國的培育優良品種精神相去甚遠,因為選鴿、育種,必須長期追蹤賽鴿的成績和表現,也因此台灣至今只能自國外引進名種賽鴿,同時落入近親繁殖的惡性循環。
島內的陸上競速是幾時變成海上賽事的? 「116賽鴿網」記載,1987年由台南縣賽鴿協會首先由陸上比賽改為海上比賽,幾年後就全面改為海上比賽了。至於放棄陸翔的原因,說法之一是高速公路和高鐵建設造成航道的破碎和障礙,不利賽鴿飛翔,另一原因是擄鴿勒贖案件興盛時,歹徒在航道上架網捕捉,幾乎無往不利。總之,從陸翔改為海翔之後,賽鴿被船隻載到離岸數十到數百公里的海上放飛競賽,完全避開了架網捕鴿的勒贖事件,甚至連一些慣見的作弊伎倆也都施展不上。
看似公平、乾淨的競賽,卻是以成千上萬賽鴿的生命作為代價,賽鴿離寵物鳥的定位也越來越遠,在鴿主眼中幾乎只是贏取獎金或賭金的籌碼,而非有血肉身軀、有感知能力的生命體!
台灣有幸不曾引進賽馬、賽狗等為人詬病的動物競技,但現有的海上賽鴿方式,死傷慘烈的狀況甚於賽馬、賽狗,當賴清德總統頻頻暢談「動物友善國家」的目標時,農業部想要制定符合動物福祉的賽鴿管理規畫,首要措施自然是去除不人道的海上賽事,此外不妨參照比利時等國家的情況:
(1)將賽鴿歸屬於寵物鳥,讓鴿主負起飼主責任,禁止發生折翼傷害、棄養等行為;
(2)在台灣舉辦國際性賽鴿活動,藉以突顯和打破現行「一生一賽」的不合理;
(3)台灣嚴禁賭博,賽鴿唯有涉及賭局時才會被查緝,但在歐洲和美國,賽鴿投注是合法的,因比賽公開,賠率低,投注者獲利有限,並不會引發投機份子的狂熱,所以台灣或許可思考採用公益彩券模式,讓大家都可關注明星賽鴿和賽事的動向,導正賽鴿活動;
(4)國外已漸興起單鴿舍(One-loft racing)賽制,是以最公平的方式找出最佳血統(品種)的賽鴿,農業部可以評估並引介至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