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到流浪貓致重殘  餵食者理賠? 上海法院原判賠百萬 再審大逆轉

記者吳昱賢/綜合報導

中國近期一起動物案件引起社會關注。一名羽球教練因為餵食流浪貓,導致民眾踩到貓咪受傷,初審判決需賠償24萬人民幣(約106萬台幣)。圖為示意圖。圖片來源/Getty Image




近日,中國一起動物案件引起社會關注,大家都開始討論「投餵流浪動物,到底算不算是飼養人?」。這起案件源自於一名消費者至羽球館擊球時踩到流浪貓,摔到導致重殘,上海法院最初判決餵食流浪貓的羽球教練需賠償24萬人民幣(約106萬台幣)。不過上訴後案件出現大逆轉,法院不認為教練為「飼養人」,但由於改變流浪貓活動空間,仍須負擔20%的賠償責任。

2023年4月20日,吳先生與同事來到上海的羽毛球館打球,想不到打球過程中踩到流浪貓而摔倒重傷,膝蓋與腳踝關節失去部分功能,構成「十級傷殘」,十級傷殘意味著日常活動能力、工作和學習能力、社會交往能力會部分受損。事後,吳先生向羽球館調取監視器畫面,但羽球館卻表示監視器損壞、無法觀看,雙方協商未果,一狀告上法院。

吳先生與律師主張,投餵流浪貓的教練,以及未管理好場地的羽球館應負起責任,賠償他的醫藥費與生活、工作損失。2024年2月2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閔行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肖教練必須賠償吳先生24萬元人民幣(約台幣106萬),而肖教練無法賠償的差額,將由羽球館負責。

根據中國《民法典》第1245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那麼投餵流浪犬貓,就算是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嗎?針對這點爭議,網路上掀起不小討論,有的人認為不該「阻止別人的愛心」,也有人認為投餵流浪動物者,本來就應該負起管理責任。 

針對此爭議,3月27日上海閔行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表示上述判決確有錯誤,應予再審;6月5日,該案再審開庭,7月24日進行宣判。再審過程中,法院釐清3點爭議,分別是:

  1. 吳先生受傷是否與羽球館出現貓相關?
  2. 肖教練是否為貓咪飼養者?
  3. 侵權責任如何承擔?

針對第一點,現場監視器損毀,因此沒有監視器畫面,羽球館也主張:「通常踩到貓咪,貓咪應該會受重傷,但涉案的貓咪健康。我們委託寵物店照顧一個月了,都沒有任何健康異狀。懷疑是踩到別隻貓。」對此,法院認定,不論吳先生在羽球館踩到何隻貓,因為貓咪突然出現而摔到是事實,因此羽球館或教練必定需負起責任。

而針對《民法典》有關動物傷人的賠償認定,法院需要釐清肖教練是否為「貓咪飼養者」嗎?根據其他教練說詞,肖教練從2022年開始固定投餵貓咪,不僅固定購買貓糧,還會帶至寵物店洗澡,也替牠取名為「土豆」。不過肖教練主張,其他教練也會餵食貓咪,不應將他視為貓咪飼養者。

吳先生律師潘建強指出:「我們認為肖教練就是動物飼養人,因為他從2022年起長期對貓實施投餵、帶貓去寵物店洗澡、看病等等,形成一個長期、穩定的控制、飼養關係,我個人認為這是飼養關係。」最終法院認定,貓咪可以自由活動,不具有排他性的支配與控制關係,因此並不是飼養關係,也就是說證明了「餵食流浪動物者並非飼主」。

不過肖教練並非完全沒有責任,上海閔行法院使用一個新概念,他們認為肖教練是「危險源的引入者」,投餵貓咪導致貓咪生活習慣改變,導致貓咪進入球館中,因此仍須承擔20%賠償責任,羽球館業者則是沒有盡到管理場地職責,需負80%承擔責任。最終,肖教練需賠償吳先生4.8萬人民幣(約台幣24萬)。

判決出爐後,當事人如何看待再審判決結果?潘建強對此表示滿意,他指出:「法院對於飼養者的認定與我們不同,但我們認為判決的責任劃分相對公平。」;被告羽球館的體育用品公司準備提起上訴,代理律師認為球館應當承擔一定責任,但80%並不合適;肖教練則覺得判決結果還可以接受,再審判決有相當大的進步。

肖教練律師劉琨指出:「法院引入了一個叫做危險源的概念,把小肖(教練)認定成為危險源的引入者,也就是把流浪動物作為一個危險源。不過目前沒有法條規定什麼是『危險源』,炸彈、爆裂物確實是危險源,不過放在流浪動物身上就沒有具體標準了。是不是所有的流浪動物都是危險源? 是不是所有投餵流浪動物的人都是危險源的引入者?我們認為還是有一定爭議。」

不過劉琨指出,肖教練也對於吳先生的受傷感到內疚,因此還是能接受賠償4.8萬人民幣,他說:「如果球館這邊上訴的話,我們可能也要考慮上訴的問題,如果球館願意承擔80%責任、也積極履行的話,我們有可能也就按履行走了。」

而那隻被吳先生踩到的貓咪,事發後先是被送到寵物店寄養,一個月後由於肖教練離開上海工作,因此委託寵物店送養,這隻貓咪後來被一名女士收養,目前已經被帶到東北老家。

在判決書中的法律攻防中,也能看見肖教練愛護貓咪的後續舉動,像是他曾詢問寵物店是否能帶回貓咪,得知貓咪被領養後,又向店主詢問能否提供領養者的資訊,因為他「想看土豆的照片,知道牠過的好不好」。只可惜,這些舉動被對方律師作為攻擊的武器,認為「他對貓咪有感情,就是飼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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