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2019年「素食」在歐美地區成為流行,有仿真口感、外觀的植物性產品因應而生,植物肉、植物奶受到廣大消費者喜愛。然而,歐洲和南非都有畜牧業者提出抗議,要求限制植物性食品公司的詞彙使用,法國便在2022年修法限制植物肉不得使用「肉排」(steak)或「香腸」(sausage)等詞彙。不過現在,歐盟法院推翻法國禁令,植物性產品製造商成功扳回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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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4日,歐盟法院裁定法國政府限制植物性食品使用「肉排」、「香腸」、「培根」等傳統肉類名稱的禁令,違反歐盟法律。這場爭議的核心涉及植物性食品製造商、素食團體以及畜牧業之間的激烈角力。
法國作為歐洲最大的畜牧國家之一,其畜牧業對國內經濟與文化有著深遠的影響。然而,隨著植物性蛋白產品的興起,傳統畜牧業感受到來自素食、植物性產品的競爭壓力。根據法國政府的說法,該禁令的初衷是防止消費者在購買時對產品產生混淆,誤以為「素食肉排」、「植物性肉排」等名稱的產品是動物產品。法國政府在2022年和2024年先後頒布了法令,「肉排」、「香腸」等詞彙僅可用在動物產品上,這項政策受到畜牧業強烈支持。
法國畜牧業遊說團體Interbev是禁令推行的一大功臣,從最初倡議、草案撰寫,到議員投票,Interbev利用各種遊說手段讓法案順利通關。Interbev強調,肉排」、「香腸」等名稱應保留給真正的動物食品,使用傳統肉類名稱標示植物性食品不僅會混淆消費者,還會損害農民和畜牧業者的利益,尤其是在素食、植物性產品日益普及的情況下,傳統畜牧業需要更多保護維持市場競爭力。
然而,禁令頒布不久便遭到素食與植物性食品製造商的強烈反對。法國植物性蛋白食品製造商La Vie、法國素食者協會(AVF)、歐洲素食聯盟(EVU)聯合提起訴訟,要求暫停禁令。法國最高行政法院隨後暫停了該法令的實施,等待歐盟法院的最終裁決。
歐盟法院在10月4日作出裁決,推翻法國政府禁令。歐盟法院指出,成員國無權禁止使用這些名稱,除非這些名稱擁有具體的法律定義,法院解釋:「歐盟法律並沒有為這些名稱(如肉排、培根、火腿)制定明確法律定義,這意味著這些術語在植物性產品中的使用並不違法。僅僅因為某些名稱『習慣』與動物產品相關,並不能成為禁止植物性產品使用這些名稱的理由。」
歐盟法院強調,只有在某些名稱有明確的法律定義且專屬於動物產品的情況下,成員國才有權限制植物性食品使用這些名稱。
歐洲素食聯盟在裁決後發表聲明,表示這個結果是一場「重大勝利」,並強調這些術語已在市場上被廣泛接受,且消費者對於「素食肉排」或「植物性香腸」等名稱早已不陌生。這些產品已存在多年,名稱的使用並未引發廣大消費者混淆。La Vie的發言人也表示,裁決保護了植物性食品行業的利益,這些企業可以繼續在超市貨架上銷售標有「素食肉排」等名稱的產品。
雖然歐盟法院的裁決推翻了法國的禁令,但該判決並不代表植物性食品製造商可以「鬆一口氣」。因此法院判決也指出,成員國有權制定法律定義,來確定哪些名稱可以專屬於動物產品,如果未來成員國制定法律定義,這些名稱仍可能被限定只能用於動物產品
這意味著,法國或其他成員國可以在未來制定更為嚴格的法律,通過明確的法律定義來將「肉排」、「香腸」等名稱專屬於動物產品。歐洲素食聯盟雖然對這一裁決表示歡迎,但也警告說,未來如果成員國採取這種方式制定法律,將可能導致市場混亂與爭議,並且可能引發歐盟內部市場的分裂。由於各國文化和語言的差異,一個國家所認為的「香腸」可能與另一個國家的定義並不相同。
歐盟肉類加工協會也曾預見這樣的混亂,他們反對植物肉使用「肉排」的名詞,因此呼籲歐盟制定統一的規則,以避免不同國家之間出現法律衝突。早在2021年,歐洲議會在《共同農業政策》(CAP)改革辯論期間曾討論過禁止植物性食品使用肉類名稱的提議,但最終議會否決了這些提案,因為許多議員認為這是基於意識形態的立場,而非法律問題。
不只法國或歐盟,許多國家也祭出或正在討論類似禁令,像是南非、泰國。
泰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年6月公布《替代性(植物性)蛋白產業治理草案》,計畫部分禁止與動物相關的產品名。考量某些食物的「物理特徵」明確,允許使用雞塊、碎肉、肉餅、香腸、培根、義式辣腸、烤肉等品名,但必須加上「來自植物」或「來自[主要成分類型]」的術語,昆蟲肉、培養肉也在此規範內。
南非則在2022年6月通過禁令。撤下所有使用「傳統肉類描述」的植物性食品,除了肉排、香腸等詞彙外,「雞塊」(nuggets)、「肋排」(ribs)、「肉丸」(beatball)、「比爾通」(biltong,一種南非的醃製肉品)等詞彙也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