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與棄養事件頻傳 新加坡政府擬修動保法規

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新加坡政府日前宣布將修訂《動物和鳥類法》。圖片來源/ST


新加坡一起被檢方形容為「最嚴重的動物虐待」的案件,將在11月13日宣判,案情再度被大眾關注。32歲的林鵬力(Barrie Lin Pengli)因虐殺貓隻而遭到起訴,他在2019年底開始虐待貓隻,不僅踢、踹貓咪,甚至以塑膠袋使貓咪窒息,2020年更兩度將貓從高樓拋下致死。為了防範越來越頻繁的虐待動物與棄養案件,新加坡政府近日宣布將修訂《動物與鳥類法》(Animals and Birds Act)。

綜合外媒報導,新加坡國家公園管理局(National Parks Board, NParks)的動物與獸醫服務部(Animal & Veterinary Service, AVS)日前宣布正著手進行《動物與鳥類法》修訂,並同步檢討針對寵物行業的動物福利守則。這是該法自2019年進行職能轉移*後的首次全面檢討,目的是加強法律的懲罰力度,以應對近年來動物虐待和棄養案件的急劇增加。

*註:「職能轉移後」指的是2019年新加坡政府將「動物相關職責」從原本的農糧與獸醫局(Agri-Food and Veterinary Authority, AVA)移交給國家公園管理局(National Parks Board, NParks)。

根據新加坡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的報告,他們自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期間調查了 862 起虐待和福利問題案件,這是近10年來的最高水平。而在2023年,SPCA調查了915宗動物虐待及疏忽案件,較前一年增加了79%,為11年來的最高紀錄。其中558宗與動物福利和疏忽有關,137宗為棄養案件,另有30起涉及大約480隻動物的囤積案件,31起涉及動物商業機構的虐待事件。

在這其中,備受社會矚目的案件有三:2023年的訓犬機構以金屬碗虐打犬隻、17歲少年對貓咪做出淫穢行為,且租屋處有多具貓咪屍體,以及被檢方稱之為「新加坡最嚴重的動物虐待案件」的林鵬力案。


32歲的林鵬力在新加坡安哥摩橋(Ang Mo Kio)虐待5隻貓隻,並在2024年10月15日承認三項虐待動物罪。林鵬力從2019年底開始虐貓,將其作為紓解情緒的方法。他不僅踢打貓隻,還將牠們放入密封袋中,限制牠們呼吸空氣,更在2020年兩次將貓從高樓拋下致死。

林鵬力將貓咪從高處扔下的行為,全被監視器拍下。圖片來源/Court documents

2020年4月,林鵬力抓住一隻黑白貓,從12樓拋下,貓隻當場死亡。5月,他再次抓到另一隻貓,從8樓丟下後,發現貓未死亡,又用力踩其頸部致死。警方隨後調查發現更多貓咪的失蹤案件,並在目擊者指認下逮捕林鵬力。雖然林鵬力一度接受心理治療,病情改善後於2021年再犯,重擊一隻貓隻,導致其多處骨折,需住院治療。

林的辯護律師稱他因患有重度憂鬱症,並對其行為深感後悔,但檢方要求判處24個月監禁,此案將在11 月 13 日宣判。

根據現行《動物與鳥類法》,動物虐待行為的首次違法者最高可被判處18個月監禁或罰款1.5萬新加坡元,累犯者最高可面臨3年監禁及3萬新加坡元的罰款。針對棄養及疏忽照護的案件,初犯的罰款最高為1萬新加坡元,而重犯者的罰金和刑期則相應增加。新修法將考慮進一步提高這些罰則,以應對案件增長帶來的挑戰。

AVS總幹事張修峰(Chang Siow Foong)指出,修訂計劃將涵蓋提高罰則,增強對違法者的威懾作用。他強調,相關修法不僅針對虐待行為,也包括對疏忽飼養行為的規範,例如未妥善提供動物生活所需條件的行為將面臨更嚴厲的懲罰。

針對打擊虐待動物行為,SPCA曾建議賦予其部分執法權,以便加強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SPCA執行理事長桑卡爾(Aarthi Sankar)指出:「SPCA等機構在調查虐待和棄養事件上有豐富經驗,但因缺乏執法權力,無法直接懲處違法者。她表示:「若能賦予組織成員「執法助理」身份,他們將能更有效地協助當局處理動物保護案件。」

對此,內政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回應,賦予非營利組織執法權需謹慎考量,尤其是非營利組織成員若具備調查權力,可能會引發市民疑慮。尚穆根透露:「政府曾考慮設立專門的輔警部隊來應對虐待動物等案件,但短期內難以實現。因此暫無計畫授予SPCA等組織執法權,取而代之的是未來加強跨部門合作,確保動物福利機構在不具備執法權的情況下仍能有效協助案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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