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張御丞( 輔仁大學「寵物健康管理概論」課程講師 )
首先,針對所有想要成為寵物保姆或者打算開設寵物旅館的讀者,分享一則非常重要的訊息:
為輔導我國寵物產業健全發展,農業部動物保護司於114年5月21日及6月10日邀集產官學界代表及相關利害關係人召開專家座談會,研商並凝聚共識後,完成「寵物照顧人員職能基準」草案,並提送勞動部審查。
「寵物照顧人員職能基準」於6月13日經勞動部審查後,已在「勞動部ICAP職能發展應用平台」(https://icap.wda.gov.tw)公布,供各級政府機關、學校、相關培訓單位及產業界作為人力選訓用留、課程設計與能力評估之參據。
(以上內容來自「動物保護資訊網」2025/06/13,連結如下https://animal.moa.gov.tw/Frontend/News/Detail/N0000000001812)
據我所知,目前已經通過勞動部審查的職能標準,至少包括下列四者:
1.特定寵物照顧人員職能基準
(完整內容請於https://icap.wda.gov.tw/File/datum/109060001v2.pdf)
2.寵物美容專業人員職能基準
(完整內容請於https://icap.wda.gov.tw/File/datum/107012001v1.pdf)
3.特定寵物(犬)訓練人員職能基準
(完整內容請於https://icap.wda.gov.tw/File/datum/110076001v2.pdf)
4.寵物生命紀念業服務人員職能基準
(完整內容請於https://icap.wda.gov.tw/File/datum/109059001v1.pdf)
接著,筆者以「特定寵物照顧人員」為例,說明政府制定職能基準之目的:
1.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照顧寵物、必須接受訓練並且通過測驗,如此一來方能對狗貓與飼主的權益有所保障。
2.提供寄養服務之寵物旅館必須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但是到府照顧狗貓的業者卻無任何政府認證。
3.未來「特定寵物照顧人員」將透過國家檢定考試予以認證,想要從事寵物安親寄養行業者必須取得證照。
最後,筆者透過「特定寵物照顧人員職能標準」,說明其主要工作內容:
1.遵守動物保護法及特定寵物業相關法規,針對特定寵物特性及飲食需求、進行特定寵物身體狀況評估(目視)、指導飼主照護知識及陪伴技巧。
2.依照動物寄養規定,接獲客戶通知,確認入住特定寵物種類,以分類、分流
方式安排住宿事宜。
3.向飼主說明收費標準,並簽訂消費契約,協助特定寵物入住登記。
4.確認獨立空間住宿,為特定寵物安排住宿事宜。
5.向飼主詢問特定寵物飲食及身體狀況,進行特定寵物身體狀況評估(目視),記錄注意事項及特定要求。
6.遵守動物保護法及特定寵物業相關法規,每日填寫規定表單。
7.於飼主接回特定寵物時,與飼主共同確認特定寵物身體狀況無恙,並向飼主說明特定寵物之飲食及近況,送交飼主。
8.向飼主收取特定寵物入住及其他服務費用或退費。
9.依照特定寵物飲食習慣與需求,提供特定寵物生活起居及飲食照顧。
10.協助餵食特定寵物、陪伴(含遛狗)及其他飼主特定要求(如:餵食藥物、洗澡、清潔服務)。
11.依照特定寵物習慣,幫特定寵物按摩、進行戶外遛狗(繫牽繩)。
12.陪伴特定寵物玩耍,注意特定寵物情緒、安全及健康。
13.以攝影或文字方式,記錄特定寵物飲食、訓練、生活或健康狀態。
14.依照飼主需求,提供特定寵物洗澡、剪甲等基本清潔服務。
15.隨時清理特定寵物排泄物。
16.清洗工作台,打掃館內環境,特定寵物用品分類歸放,並定期消毒。
17.與飼主聯繫,詢問特定寵物近況,表達關懷。
18.針對飼主提出之特定寵物照護相關疑問,提供諮詢服務。
特別提醒,上述的內容中只有一項為「陪伴特定寵物玩耍」,而且必須「注意特定寵物情緒、安全及健康」,其他的工作則是都不輕鬆,尤其「隨時清理特定寵物排泄物」,恐怕會讓許多讀者打退堂鼓。
再次強調,除了「特定寵物照顧人員」的職能標準與工作內容外,筆者還希望透過本文的說明、以避免讀者懷抱著不切實際之憧憬而入行,一旦發現不如想像中美好便離職或改行,平白浪費資源、實在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