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動物列重罪 美50州統一戰線 愛荷華殿後立法  再犯者加重刑罰

▲ 愛荷華州長雷諾茲於 5 月 11 日在德梅因動物救援聯盟庇護所簽署「恩柏法」,被救援小狗恩柏出席儀式。圖/取自 Humane World for Animals 官方部落格

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8 年倡議、3 度卡關,美國愛荷華州(Iowa)終於成為全美最後一個將「故意虐待動物」初次犯案即為重罪的州。州長雷諾茲(Kim Reynolds)於 5 月 11 日在德梅因(Des Moines)的愛荷華動物救援聯盟(Animal Rescue League of Iowa)庇護所簽署《眾議院第 2348 號法案》(House File 2348),俗稱「恩柏法」(Ember’s Law)。至此,針對故意虐待動物者,即使是初犯,美國 50 州都將全面視為重罪論處。然而,這條看似一帆風順的法案,曾一度在參議院的最後一哩路上消散。

回顧法案進程,眾議院在會期之初全票通過、參議院農業委員會也以全票闖關,「起初法案看起來像一條筆直的快車道。」愛荷華州總監莫爾(Preston Moore)回憶。不過,4 月小組會議結束後,立法時程突然被房地產稅改革(property tax reform)、年度預算(budget negotiations)等議題擠掉,原訂 4 月 21 日的休會日過了,法案仍躺在議程上動彈不得。

「我們意識到,光是禮貌地請議員支持是不夠的。」動物虐待倡議計畫總監拉西特(Leighann Lassiter)說:「於是我們全力出擊。」4 月 15 日,動保聯盟在愛荷華州議會大廈外召開跨界記者會,倡議者改用一句話:「我們已經有票了。」(We have the votes.)那是整波公共溝通策略的轉折點。同時,他們在組織史上規模最大的「人道遊說日」(Humane Lobby Day)動員了 75 位來自全州的倡議者進駐議場,與副州長會面,並至反對法案議員的選區一對一陳情。

新法將「故意、惡意肢解、燒、毒、淹、餓死,或致使同伴動物經歷劇烈或長期痛苦或死亡」的行為,列為愛荷華州 D 級重罪(Class D Felony),最高可處 5 年徒刑;若行為人此前曾因動物虐待、忽視、傷害警犬、獸交或鬥犬鬥雞相關罪行被判刑,將升級為 C 級重罪(Class C Felony),刑期上限為 10 年。法案文本載明,提供金錢或其他價值物委託他人虐待動物者同樣構成本罪。法案以被救援小狗「恩柏」(Ember)為名,這隻嚴重虐待後幸存的幼犬在簽署儀式現場以「主角」身份出席。

從制度視角看,動物虐待與家暴的「暴力連結」(The Link)已有充足實證。美國《家庭暴力期刊》(Journal of Family Violence)2018 年的綜合分析指出,曾虐待寵物者在家中對人施暴的機率最高達一般人的 3 倍;美國國家連結聯盟(National Link Coalition)長期主張「虐待動物是家暴的早期警訊」。這也是愛荷華家暴防治團體與兒少倡議者全程力挺新法的原因。Humane World Action Fund 進行的民調更直接顯示,跨黨派愛荷華選民幾乎一致同意:虐待動物應該是重罪。

然而,法案並非沒有反對聲音。直到法案進入參議院後段,仍有少數共和黨籍參議員以「過度立法」、「恐衝擊畜牧產業(livestock industry)」為由反對。愛荷華是美國重要的豬肉、雞蛋與乳製品生產州,畜牧界長期警戒動保法案可能延伸至工業化農場。

不過,《眾議院第 2348 號法案》文本明確將處罰對象限縮於「同伴動物」未觸及農場動物。在參議院總機被支持者來電灌爆、保守派活動人士也在共和黨內部施壓的情況下,反對方最終於會期最後一週讓步。參議院以全票通過該法案並附帶幾項小幅修正,眾議院於隔日同意所有修正、再次全票三讀通過。

拉西特表示,立法只是起點:「我們的下一步,是和執法部門合作,確保每一位警員、檢察官、法官都知道這套新工具該怎麼用。」Humane World Action Fund 隨即宣布,將投入競選資源支持下一輪選舉中對動物保護議題立場鮮明的候選人。莫爾則呼籲愛荷華律師公會於 1 年內辦理至少 2 場專業訓練,讓實務界熟悉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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