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的寵物友善租屋新法,自10月1日起全面落實。根據《2024年寵物住房修正法》(Pets in Housing Amendment Act of 2024),凡10月1日之後起租的住宅租約,房東不得再依寵物品種、體型或體重拒絕承租或差別收費;寵物押金上限為月租的15%,每隻犬隻的寵物附加租金,則不得超過首個完整月租的1%。
綜合外媒報導,這部法律又稱「羅斯可法」(Roscoe’s Law),由特區議員羅伯特・懷特(Robert White)提出,以紀念他與家人共同生活14年、已離世的比特犬混種救援犬羅斯可。法案獲特區議會一致通過,並於2025年3月26日完成國會審查程序。
然而,原法附帶「視預算撥款而定」(subject to appropriations)的條件,讓房東端的義務遲遲缺乏明確執行依據。據律師事務所格林斯坦・德洛姆與盧克斯(Greenstein DeLorme & Luchs)分析,特區《2026年2027財政年度預算支持緊急法》(Fiscal Year 2027 Budget Support Emergency Act of 2026)第7529條修正原法,將房東相關規範與撥款條件脫鉤,僅保留設立特區首座寵物友善遊民收容所一項仍須視預算而定,使新制得以自10月1日起實際適用。
依律師事務所奧菲特・庫爾曼(Offit Kurman)整理,寵物押金須可退還,且只能用於超出正常損耗的損害;犬隻以外的家中寵物,附加租金合計同樣以首月租金1%為上限。寵物篩檢、登記、行政、DNA檢測及檢查等名目的費用,一律禁止收取。服務犬與輔助動物則不受寵物政策、押金或附加租金規範。
新法並未強制所有物業開放寵物。房東仍可經營無寵物物業、要求房客事前取得書面同意,也能就安全、衛生、維護與飼養數量訂定合理規則;未經許可飼養寵物,仍屬違反租約,房東可依法請求返還房屋。針對個別動物具體行為所訂的規範,也依然有效。
過去華府不少租屋物件明文排除比特犬、羅威納犬與杜賓犬等犬種,部分房地產網站至今仍刊登體重上限75磅(約34公斤)的限制。動物保護團體「人道世界」(Humane World for Animals)引述調查指出,72%的租屋族表示難以找到可養寵物的住處,59%認為寵物友善物件過於昂貴;特區每10名居民中,就有1人缺乏穩定住所。
懷特表示:「我們的寵物就是我們的家人,但過高的寵物費用與品種限制,常讓人們負擔不起住房。」最佳朋友動物協會(Best Friends Animal Society)立法與倡議主任蘿拉・唐納休(Laura Donahue)則說:「這部法律將讓更多寵物留在家人身邊,減少進入收容所的數量。」
不過,房東端仍有疑慮。特區房東協會(DC Landlord Association)雖肯定新法「有助於維繫家庭、避免寵物與飼主分離」,但擔心押金上限不足以支應寵物造成的損害。隨著新制上路,房屋廣告與既有租約條款如何調整,以及寵物友善遊民收容所何時獲得經費,將是後續觀察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