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組 / 綜合報導
人類每年宰殺數以百億計的魚類作為食物,但這些水中生命如何死亡,長期以來卻少有人關注。當牛、豬、雞等經濟動物的屠宰方式逐漸受到法律規範,魚類是否也應享有免於不必要痛苦的保障?英國最近揭露的監管漏洞,再次將這個問題推上國際動物福利議程。
根據英國《衛報》日前的報導,動保組織「動物平等」(Animal Equality UK)調查發現,英格蘭與威爾斯的養殖魚屠宰場所,竟沒有政府機關定期執行動物福利檢查。

英國每年估計有多達7,700萬尾養殖魚遭到屠宰,但動植物衛生署(APHA)、魚類衛生檢查局(FHI)及食品標準局(FSA)均表示,不負責魚類屠宰福利的例行檢查。雖然主管機關仍可針對通報案件調查,但缺乏主動監督,意味違規行為可能長期不被發現。
動物平等組織2025年在英格蘭一處鱒魚養殖場秘密調查,拍攝到魚類遭反覆敲擊、踩踏,甚至離水長達20分鐘仍未死亡,部分魚在被送往剖腹處理時仍有活動跡象。
事實上,英國政府的動物福利顧問早在1996年便建議制定養殖魚屠宰規範,之後又多次提出警告。直到2025年12月,英國政府才在《英格蘭動物福利策略》中承諾推動相關立法,但截至今年10月,仍未公布具體法案或諮詢時程。
魚類是否能感受疼痛,曾是科學界長期爭論的問題。如今,神經生理與行為研究顯示,許多魚類具有偵測傷害性刺激的神經機制,也會出現迴避、壓力反應及持續性行為改變。雖然魚類主觀疼痛經驗的性質仍有研究空間,但現有證據已足以支持採取預防痛苦的動物福利措施。
傳統魚類屠宰常見離水窒息、冰水冷卻、未致昏直接割鰓放血等方式。魚在冰水中停止掙扎,不一定代表失去意識,也可能只是因低溫而失去活動能力。
相較之下,適當的電擊或機械撞擊致昏,可以使魚迅速失去意識。但不同魚種的生理構造存在差異,設備與操作參數必須經過驗證,才能避免致昏失敗,或魚在死亡前恢復意識。

取自 / 英國人道屠宰協會
挪威、瑞士等國已將魚類人道屠宰納入法律
全球已有部分國家將魚類人道屠宰納入法律。挪威、瑞士、奧地利及紐西蘭等國,已分別針對魚類致昏、宰殺方式與福利管理建立規範。
各國及歐盟魚類人道屠宰法規比較
| 國家/地區 | 主要法規 | 魚類屠宰福利規定 |
| 挪威 | 《動物福利法》及養殖魚屠宰規則 | 屠宰前或同時須有效致昏,維持無意識直至死亡 |
| 瑞士 | 《屠宰動物福利條例》(2022年相關修正規範生效) | 明訂魚類致昏及屠宰技術要求 |
| 奧地利 | 《動物福利屠宰條例》(BGBl. II Nr. 312/2015) | 原則上須先致昏,並規範活魚暫養條件 |
| 紐西蘭 | 《商業屠宰動物福利守則》 | 規範養殖魚及部分捕撈後暫養魚類,宰殺時須迅速且不可逆地失去意識 |
| 歐盟 | 第1099/2009號規則(2013年適用) | 禁止造成可避免的痛苦,但未統一規定魚類致昏技術 |
註:各國規範的適用魚種、例外條件及執法方式不盡相同。歐盟規則為共同最低要求,會員國可另訂更具體的規範。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早在2010年便於《水生動物衛生法典》中制定養殖魚致昏與宰殺福利標準,主張魚類原則上應在宰殺前立即失去意識,並避免在死亡前恢復意識。
這些制度顯示,魚類人道屠宰已逐漸成為國際動物福利的重要課題,但從法律原則到實際執行,各國仍存在明顯落差。
台灣弓魚爭議:水生動物福利仍待落實
台灣也存在魚類福利問題。傳統市場販售的「活體弓魚」,就是以尼龍繩穿過金目鱸嘴部、牽繫尾部,使魚身彎成U字形,在離水狀態下長時間掙扎,以維持活魚販售的形式,強調魚隻新鮮。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早在2019年便揭露此問題,指出弓綁可能造成魚類疼痛、缺氧及長時間緊迫,也不利於魚肉品質。2025年,漁業署已函請地方政府與魚市場,將弓魚列為優先輔導退場的販售方式;2026年更引用臺灣海洋大學研究成果,呼籲市場停止弓綁活魚。
然而,從行政勸導到建立明確的魚類福利規範,仍有一段距離。英國的屠宰監管漏洞與台灣的弓魚爭議,雖然發生在不同環節,卻共同反映魚類福利長期受到忽視。
當人道屠宰逐漸成為現代畜牧業的重要原則,魚類是否也應獲得相同的基本保障?要求魚類在死亡前免於不必要的痛苦,並不等於禁止人類食用魚類,而是要求食品生產過程承擔最低限度的生命倫理責任。
魚類不會發出人類熟悉的哀號,也無法表達自己的痛苦,但沉默不應成為牠們被排除於動物福利保障之外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