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州長喬許・夏皮洛(Josh Shapiro)10月22日簽署參議院第381號法案(Senate Bill 381),正式成為2026年第92號法(Act 92)。新法規定,研究計畫結束後,若實驗流程未要求安樂死,設施必須由獸醫評估犬貓是否適合認養;判定適合者,須交由收容或救援機構,或透過設施自己的認養計畫安排送養。新法將在簽署後180天、即2027年4月20日生效。
這部被稱為「米格魯法案」(Beagle Bill)的新法,由共和黨州參議員道格・馬斯特里亞諾(Doug Mastriano)與民主黨州參議員卡洛琳・科米塔(Carolyn Comitta)共同提出。州眾議院10月19日以203票對0票通過,州參議院隔天以50票對0票同意眾院修正版本,兩院皆無人反對。人道世界動物組織(Humane World for Animals,前身為美國人道協會)指出,賓州因此成為全美第18個讓實驗犬貓有機會被認養的州。
依照法條,是否適合認養由設施的主治獸醫或其指定人員全權判斷,適用對象涵蓋私人實驗機構、州政府機關,以及州立、州屬大學與社區學院。設施可自行選擇收容或救援機構簽訂合作協議;若自辦認養計畫,則須依賓州法規保存紀錄。為降低設施顧慮,新法也明定,以善意送出的犬貓日後若出現疾病、健康或行為問題,設施與員工不須負擔賠償責任。
新法同時為州政府經費設下門檻。州經費若用於涉及犬貓的研究,計畫必須附上書面科學理由,說明選用物種與動物數量,並經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IACUC)審查核准、在主治獸醫監督下進行,且須指定專人負責遵守聯邦動物福利規範。接受州經費的設施,也必須在官網明顯位置放上美國農業部(USDA)動植物防疫檢疫署(APHIS)公開查詢系統的連結,讓民眾查閱檢查報告與執法紀錄。
法案另一項條款針對化妝品。廠商或其原料供應商在2027年1月1日以後進行或委託的動物試驗,相關化妝品不得在賓州販售;醫學研究、無替代方法且經主管機關要求的試驗等列為例外。賓州成為全美第13個禁售新經動物試驗化妝品的州。執法方面,違法時由州檢察總長(Attorney General)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禁制令等救濟,法律並未賦予一般民眾自行提告的權利。
值得注意的是,參議院去年通過的版本原本要求設施在安樂死前,至少保留30天送養期;違規設施一年內不得領取州經費;並禁止州經費資助美國農業部分類中疼痛等級最高的「E類」實驗。這些條文在今年9月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修正時刪除,最終版本未訂最短送養期,也沒有獨立罰則。
根據議員引述的美國農業部資料,2024年全美研究設施使用超過4萬隻狗、1萬隻貓;賓州則有12間設施通報使用逾3,000隻犬貓。科米塔表示,法案的靈感來自2022年維吉尼亞州(Virginia)實驗犬繁殖業者恩維戈(Envigo)設施數千隻米格魯被救出的事件。米格魯性情溫順、體型適中,長期是實驗室最常使用的犬種。
馬斯特里亞諾表示,米格魯法案保護這些動物,也尊重納稅人,讓政府保持透明。創立賓州動物保護黨團的州眾議員梅麗莎・舒斯特曼(Melissa Shusterman)則形容,這是賓州對動物福利「歷史性的承諾」。人道世界動物組織賓州主任克莉絲汀・圖洛(Kristen Tullo)感謝州長簽署這項跨黨派立法,認為它為實驗犬貓與其他動物提供更多保障。
美國聯邦層級,國家衛生研究院(NIH)、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與環境保護署(EPA)近年也陸續推動動物試驗替代方法。反觀台灣,雖已自2019年11月起禁止化粧品動物試驗,但現行法規並未要求實驗結束後的犬貓須經獸醫評估送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