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國會通過禁止永久拴綁與陽台圈養 傷害性項圈同步禁售

一隻棕色犬隻站在陽台欄杆後方
葡萄牙新法禁止把同伴動物長期安置在陽台或類似空間,短暫停留不在禁止範圍內。(示意圖/iStock)

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葡萄牙國會(Assembleia da República)28日以總體最終表決(votação final global),通過兩項同伴動物保護法案。法案禁止飼主用鍊條、繩索永久拴綁同伴動物,也禁止把動物長期安置在陽台或類似空間,並禁止販售與使用可能造成疼痛、傷害或壓力的項圈。兩案仍須經總統公布,政府須在公布後90日內訂定配套。

綜合葡萄牙媒體報導,兩案都由人-動物-自然黨(Pessoas–Animais–Natureza,PAN)提出。社會民主黨(PSD)和民主社會中間-人民黨(CDS-PP)兩案都投反對,葡萄牙共產黨(PCP)棄權。自由倡議黨(Iniciativa Liberal,IL)反對訓練器具案,在拴綁與陽台案則投棄權。

拴綁與陽台案的最終條文規定,同伴動物不得在缺乏符合其生理與行為需求的照看下,被留置到可能危害福利、健康或安全的時間。依國會公布的條文,地方政府也須公開解鍊措施、動物安置方式和相關經費。

訓練器具案規定,飼主若要使用約束或訓練器具,不得讓動物承受不必要的傷害、疼痛或痛苦,可能造成疼痛、傷害與壓力的項圈則禁止販售與使用。這一案在公布翌日生效。

法條針對的是「永久」拴綁和長期陽台安置。散步時繫牽繩,或動物短暫待在陽台,都不在禁止範圍內。PAN在29日的聲明中表示,通過只是第一步,接下來要確保配套、稽查與執行。PAN也感謝長年替犬隻解鍊、搭建安全空間的民間團體「打破鎖鍊運動」(Movimento Quebr’a Corrente)。

PAN早在2021年就提案禁止永久拴綁與陽台飼養,今年5月再次提出兩案,並納入「全國解鍊計畫」(Plano Nacional de Desacorrentamento)的構想。PAN議員當時指出,有些動物一輩子被鍊住,或被關在陽台和狹小空間,常常暴露在極端天氣和不衛生的環境中。

反觀台灣,《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只要求拴綁寵物的繩鍊須長於身形、足供伸展,並應「適時」提供戶外活動時間,沒有限制拴綁時數,也沒有陽台飼養的規定。違反者須先經限期改善,到期仍未改善,才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aiwan SPCA)2025年委託民調發現,18.2%的受訪飼主會把狗關籠或拴綁,這些狗每天行動受限的時間平均約18小時。

一隻被鐵鍊拴綁的黑色犬隻趴在藍色鐵門旁
台灣常見犬隻被鐵鍊拴在工廠、住家門口看守,活動範圍只剩鍊子長度。(圖/《動保調查與揭露:死地中的一線希望》,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提供)

長期關注籠鍊犬議題的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Taiwan Animal Equality Association,TAEA)則指出,鍊長合乎規定,狗未必真的能伸展,主張應以狗實際的活動半徑來回推鍊長。

葡萄牙新法公布後,政府須在90日內訂定配套。各地如何認定「永久」拴綁,地方是否有足夠人力與經費協助解鍊,將決定新法能否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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