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的國會優等生傳遞立法熱情  促成動保精進

結合公、私部門各自優勢,達成資源分享與風險分擔,創造加乘效益的「公私協力」,已是當今行政領域的顯學,也被喊得震天價響,但公私協力到底是「非常給力」或是「非常無力」呢?自然有些關鍵因素。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即將於2024年出版《公私協力非常給力—-台灣動物保護的故事(2015至2023年)》,透過28個真實案例,讓大家了解動保團體和公部門如何建立默契跳恰恰,動物友善網站將逐一轉載,與讀者分享。

2023第十屆「國會動物保護貢獻獎」得主與動保團體合影。 陳臻/攝影。

/ 何宗勳

台灣要成為友善動物的國家,除了執政者的國家願景要清晰,動物保護的立法也要到位並與時俱進。台灣的「野生動物保育法」於1989年制定、期間經歷七次修正,最近一次是2013年修正公布。而1998年公布的「動物保護法」,期間經歷15次修法,最近一次修正是2021年。野保法的修法跟不上時代,動保法則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在動保團體連年的疾呼下,農業部近期已經針對兩法進行通盤檢討。

而我國的立法與修法程序中,五院都有提案權,但是了立法院之外,其他四院的提案往往耗時費力。以跟「動保」有關的法案,從農業部研擬就會耗掉非常長的時間,送到行政院核定到出立法院,除非是特殊緊急事件,基本上少不了要三四年以上,有的延宕更久。因此,透過立法院民意機構,由立委提案是最快的捷徑。只要遊說力道強、民意壓力大,朝野有共識,立法修法通過的機會會很高。

然而,立法院是各方利益角力的競技場,攸關話題、選票與民生的法案最易被關注與通過。至於沒有選票的動物議題,在立院長期都是邊緣議題,在法案排審上,除非遊說力道強、民意壓力大,朝野有共識,不然都是擱置再擱置、延宕再延宕!

台灣動保意識與觀念崛起於政黨輪替之後,經過近十年的醞釀,在二次政黨輪替前後開啟動保議題的主體,各地抗議衝撞體制層出不窮。在政府驚覺事態嚴重,並在零撲殺修法通過之後陸續挹注大量資源,衝突抗爭才趨緩,動保議題與政策隨之也可以進入議會路線。

而為了修法準備,動保團體從2019至2021完成民間版「動物保護法」修法草案,為即將到來的修法磨刀霍霍!

2015第八屆「國會動物保護貢獻獎」得主與動保團體合影。 蕭嘉慶/攝影

而為獎勵長期在國會為動保而努力的國會議員,「關懷生命協會」於2012年成立的附屬單位「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於2015年9月24日共同舉辦首屆「國會動物保護貢獻獎」頒獎典禮。由學者、專家、NGO、媒體等代表擔任評審委員,評選出五位於第八屆任期積極推動動保政策的優質立委,分別是國民黨丁守中、王育敏立委,民進黨田秋堇、林淑芬與蕭美琴立委。

審查資格要符合三個要素,分別是:一、任期對同伴動物、野生動物、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展演動物的權利與福祉之立法與修法,有具體貢獻者。 二、對上述領域之行政監督及預算審查有具體貢獻者。 三、與公民團體互動良好,如:修法立法、召開記者會、公聽會等。

頒獎人由關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釋昭慧擔任。釋昭慧法師在致詞時表示,動保在過去只能訴諸道德或輿論壓力,並沒有法規規範,動保法能順利運轉,過程很不簡單,若沒有許多支持動保的委員幫忙,便無法做到,「推動保沒有選票利益,委員們都秉持著良心願意站出來,十分感謝。」而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前理事長施信民則說,民間的理念如何內化成國家的法令,是國會要努力的,公督盟評鑑較全面,對立委在各別領域的貢獻,難免有遺珠之憾,國會動物保護貢獻獎可以彌補評鑑制度的不足,期待促進國會問政品質的提升。

到了2019年第九屆,「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已經脫離「關懷生命協會」獨立為「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該屆聯合「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與「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主辦,頒獎典禮於2019年6月10日舉行。選出國民黨王育敏、陳學聖,民進黨吳思瑤、陳曼麗與蘇巧慧五位「國會動物保護貢獻獎」得主。

第十屆改由「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主辦,邀請王唯治(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何宗勳(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呂幼綸(世界愛犬聯盟台灣總代表)、張勝鬘(台灣愛鼠協會理事長)、黃士玲(臺灣刺蝟照護推廣協會理事長)、童麗麗(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副秘書長)、林憶珊(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執行長)、吳羽心(台灣鳥類救援協會秘書長)、周瑾珊(關懷生命協會倡議主任)與胡正恆(文化大學森林暨自然保育系助理教授)等十位擔任評審委員。評選出民進黨陳亭妃、時代力量陳椒華與國民黨洪孟楷三位,榮獲「國會動物保護貢獻獎」。

主辦單位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王唯治致詞表示,本屆得獎委員都是實至名歸。因為在這屆立委任期,動保團體在第一至五會期進行了四會期的評鑑,共計選出18位動保優秀立委。而這次評選,是總結四年努力表現,從推動動保重要事蹟、主提案法案、預算修正案、促成行政規則或措施的修改、以及主辦,親自籌劃召開政策協調會、公聽會、記者會等各個面向評選。

第十屆立委任期中,由動保團體所組成的「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曾於第一至第五會期分別評選出「優秀動保立委」,第一、二會期:陳亭妃、鄭麗文、林淑芬、蔡壁如、羅致政。第三會期:陳亭妃、洪孟楷、羅致政、陳椒華、楊曜、蘇巧慧、蔡適應、林奕華、洪申翰。第四會期:陳亭妃、洪孟楷、林奕華、高虹安、高嘉瑜、莊瑞雄、黃國書。第五會期:陳椒華、洪孟楷、賴惠員、吳思瑶、高嘉瑜、林奕華、蔡壁如。

動保團體在進行法案的修法與立法過程,是非常耗時的耐力戰,一定需要跟有動保理念的國會議員合作,而信任關係的建立需要一點一滴累積,最後才能水到渠成,沒有取巧捷徑。民間團體透過公平公正機制來表揚為動保努力的委員,除了肯定他們的貢獻,同時也加快動物保護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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