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寵物管理科趕進度  「寵物生命紀念業」將入《動保法》

對於同伴動物身後事的慎重,讓許多飼主願為牠們精選長眠之地,除了民間設立的安樂園區之外,也有動物之家闢出寵物樹葬區,服務飼主。取自/ 新北市動保處

農委會在今(2022)年4月初設立的寵物管理科( 簡稱寵管科),受到外界高度關注,期待他們能解決當前包括犬貓和非犬貓等眾多寵物問題,據了解,編制只有6人的寵管科,已針對《動物保護法》第四章的「寵物之管理」及新增的第五章「寵物業之管理」草擬條文,並明確定義「寵物生命紀念業」為「辦理寵物死亡後殯殯葬事宜之事業」,算是替困擾多年的寵物殯葬業找到出路。

養過貓狗等小動物的人,多曾接觸過寵物納骨塔或寵物安樂園,往往也對各種貼心的設施留有深刻印象,卻不知道它們絕大多數是「不法經營」,箇中原因可以透過立法院的相關《議題研析》了解;主因是現行的《殯葬管理條例》限定以人為對象,而內政部又堅決反對寵物殯葬一詞,長年下來,從事寵物殯葬的業者在做商業登記時,只能使用「廢棄物清理業」或「倉儲業」名義,這問題一日不解決,業者也就只能非法存在,而在欠缺監督機制的情形下,民眾遇到消費糾紛也很難申訴。

至於大家可能感到新奇的「寵物生命紀念業」一詞,其實也存在了一段時間,台中市在2017年將2012年制定的《 臺中市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修正為 《台中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把寵物生命紀念業畫分為寵物屍體處理設施經營業和寵物生命關懷服務業兩區塊,並要求相關的火化和遺灰貯存設施都必須符合土地使用管制的相關規定。

苗栗縣生態保育教育中心設有動物焚化爐,目前並委託民間業者經營寵物天使園區。取自/ 苗栗縣政府官網

時隔5年,苗栗縣在今年3月公布施行《苗栗縣寵物屍體處理設施經營業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條文內容和台中市大同小異。據報導,苗栗縣政府在2018年花費9736萬元將收容所擴建為生態保育教育中心時,同時設置了動物焚化爐,一次能焚化40公斤動物遺體,每天能開爐3次,焚化後的骨灰還可在園區內樹葬或灑葬。2019年11月啟用時,縣府就預告將於2020年開始營運,以協助縣民妥善照顧毛孩的身後事。

不過直到2021年強化了空汙防制設備後,縣府才於今年7月正式委託民間的寵物生命事業有限公司進場接手營運,並在園區內闢設塔位區、告別式場區、追思紀念園等等,取名為念念寵物天使園區。

而最新的進展在桃園市,經過幾位市議員的努力呼籲,市議會在今年10月8日通過《桃園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雖然施行日期還未定,但是一家在新屋興建寵物生命紀念園區的業者,已經打著「全台首間合法寵物生命紀念業」的旗號進行宣傳,而開園的時間預訂就在今年底。

這家早在2020年就依法變更用地和取得建造執照,並經桃園市政府核准興辦的業者的出現,卻也反映了連串問題 :

全台既有的逾20家寵物殯葬業者,在寵物生命紀念業寫入《動保法》公告施行之後,是否能依循法規重新申請成立,取得合法資格呢 ?

如果部分業者的用地涉及保育地和水源地,無法就地合法,又該如何處理?

一些存在已久的寵物納骨塔、安樂園,安置的犬貓小動物可能上千隻,未來的遷移問題和消費糾紛如何處理? 飼主的權益又如何保障?

此刻還在研擬及完善法條的寵物管理科,必須設想周到,一併納入考量。

(本文為讀者投書,以上為來函照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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