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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進寵物業 可選非犬貓藍海市場 「有愛才會發光發熱」前提不能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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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魚高IQ又一實證 會和其他魚類合作捕食 還會出手揍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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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動物日送給動物什麼好禮? 動督盟端出「社區動保網」 4縣市掃鋏行動延後 你我不妨許心願
伴侶動物
越南餐廳售賣貓狗肉 數罪共罰判17個月 香港民眾不滿要求加重罰則
記者吳昱賢/綜合報導香港雖然早在1950年就訂立《貓狗條例》,禁止宰殺食用貓狗,然而由於罰則過輕,最高只罰款5,000港幣(約638美金)及半年監禁,遏阻效果有限。今年二月,香港漁護署破獲一起越南籍民眾販售貓狗肉的案件,近日判決出爐,其中三人被判入獄17個月又兩星期。第四名未成年人則否認所有指控,被判無罪。對此,社會各界都呼籲政府盡快修法,加強刑責!今年2月,香港漁護署接獲舉報,旺角上海街一家無牌餐廳涉嫌售賣狗肉,還在網路上貼出疑似烤犬隻的畫面。經過調查,漁護署、食環署和警方於2月8日展開「釣魚執法」行動,安排人員到該餐廳點購越南菜餚及狗肉,並確認餐廳菜單上列有貓肉和狗肉等違法食品。現場檢獲34袋、共35公斤的貓狗肉。這些肉經化驗後證實為貓或狗的基因,從而揭發了這宗非法經營貓狗肉餐廳的事件。 被捕的四名被告分別為Nguyen Manh Dat(26歲)、Tran Quang Tan(50歲)、Le Thi Oanh(44歲,女)、Tran Nhat Minh(16歲)。他們均為越南籍,並持有臨時身份證明書(行街紙),該證件允許短暫居留,但禁止工作或經營業務。三名成年被告於案件審判前就認罪,包括承認「禁止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售賣或允許他人售賣狗肉作食物」、「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等罪名。 主嫌Tran Quang Tan承認自2023年起經營該餐廳,且從越南水手處購買貓狗肉進行販賣。他聲稱並未參與屠宰動物,而是僅購買肉品來進行料理。其他兩名認罪的被告則聲稱對餐廳的經營細節和菜單內容不知情,並表示自己僅是協助料理和服務工作,並沒有意識到食物中含有貓狗肉。 裁判官李志豪指出,此類違法行為對於社會的動物保護制度構成了嚴重威脅。他表示,貓狗作為伴侶動物,長期以來在許多文化中被視為家庭成員,而售賣或食用這些動物不僅觸犯了法律,也與普遍的社會倫理背道而馳。裁判官朱文瀚則提及,案件涉及多隻可憐貓狗,而該餐廳只招待說越南語的熟客,案件難以被偵破。他以《入境條例》罪行,判三名被告監禁16個月,針對「販賣貓狗肉」的部分則判刑3個月;「經營食肆業務而並無領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批出的牌照」罪則監禁3個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3名被告均判監17個月零2星期。 至於第四名16歲的未成年被告,是Tran Quang Tan的兒子,他被檢方指控在餐廳協助父親經營和販賣貓狗肉。辯護律師主張他年紀尚輕,對父母的行為不知情,且並未實際參與販賣行為。最終,法庭根據證據和證詞裁定他無罪。 根據《貓狗規例》(第167A章),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 ,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港幣及監禁半年。而在這起案例中,三名被告針對販賣貓狗肉的部分,只判刑三個月。長期為倡議禁食貓狗肉奔走的世界愛犬聯盟創辦人玄陵曾呼籲,港府和立法會應重新審視《貓狗規例》。因為現有法規已不足以構成嚇阻作用,有必要修例,提高監禁期限和罰款金額,以應對日益嚴峻的動物保護問題。他曾建議港府,將非法販賣、走私貓狗肉的罪行並提,打造一個典型的禁食犬貓案例,以對相關犯罪行為形成強有力的震懾效果。 《東網》評論也指出,這起案件不僅揭示了香港現行動物保護法規的不足,還暴露了臨時身份證明書制度的漏洞。持有臨時身份證明書的人士雖然有資格在香港居留,但無法合法工作,這使得他們容易陷入從事非法活動的困境,尤其是經營無牌餐廳這類的地下經濟。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當局在動物保護工作上的作為明顯不足,對於販售貓狗肉的罰則過低,與虐待動物的懲罰相比相去甚遠。她認為,有關罰則起碼須與虐待動物看齊,至少罰款20萬元港幣(約2.56萬美金)及3年徒刑,她強調:「港府必須盡快完善相關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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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場動物
養殖、屠宰充斥虐待問題 加州跟進華盛頓州 立法禁止章魚養殖
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9月27日,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簽署了《加州反對虐待章魚法案》(California Oppose Cruelty to Octopuses Act,簡稱OCTO Act),禁止在加州境內進行商業性章魚養殖和販售。加州成為繼華盛頓州之後,全球第二個立法禁止章魚養殖的地區。除了加州與華盛頓州外,美國參議院與夏威夷州也在審議類似法案。 綜合外媒報導,這項法案由加州眾議員史蒂夫・班奈特(Steve Bennett)和蘿拉・弗里德曼(Laura Friedman)共同發起,旨在解決日益增長的章魚養殖產業所引發的動物福利和環境永續問題。不過,現階段加州未有任何商業章魚養殖場,法案目的為防範於未然。支持者們認為,法律通過將促使加州在制定未來的監管框架時,將動物福利、環境永續和公共衛生納入考量,在集約化養殖行為建立之前先立法守護動物。加州「反對虐待章魚法案」(OCTO Act)獲得了廣泛支持,幾乎沒有反對聲浪。支持者包含動保團體、立法者和科學家。動物法律保護基金會(Animal Legal Defense Fund)和社會關懷立法組織(Social Compassion in Legislation)是法案的主要支持者,他們積極遊說加州議會通過該法案。水生生物研究所(Aquatic Life Institute)和動物權利倡議組織(Animal Rights Initiative) 也為該法案提供了專家證詞和證據,證明章魚養殖的殘酷性和環境風險。 水生生物研究所指出,章魚擁有高度智慧和複雜的情感,將其囚禁在養殖環境中並不人道,也存在環境風險。章魚養殖還可能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章魚養殖場的廢水排放可能導致水體富營養化,造成藻類過度繁殖,形成缺氧的「死亡海域」。 此外,為控制疾病和寄生蟲,養殖過程中可能需要使用抗生素和殺蟲劑,這些藥物殘留最終可能會進入野生魚類體內,對海洋生態系統造成破壞。 蘿拉表示:「章魚是地球上最聰明、最複雜的生物之一。」她認為,與其採用未經證實的「養殖」方法來飼養和屠宰章魚,不如保護海洋生態系統,讓海洋物種數量得以恢復。 2021年,西班牙水產公司Nu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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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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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稿與專欄
專欄與投稿
動團搶救長頸鹿 三方頻繁溝通化解危機
結合公、私部門各自優勢,達成資源分享與風險分擔,創造加乘效益的「公私協力」,已是當今行政領域的顯學,也被喊得震天價響,但公私協力到底是「非常給力」或是「非常無力」呢?自然有些關鍵因素。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即將於2024年出版《公私協力非常給力----台灣動物保護的故事(2015至2023年)》,透過28個真實案例,讓大家了解動保團體和公部門如何建立默契跳恰恰,動物友善網站將逐一轉載,與讀者分享。 / 沈怡帆 大象長頸鹿等大型動物,因為具有野生動物魅力和奇異性,因此經常獲得傳統動物園的青睞而被圈養;但這些體型龐大、社會性強且每日活動範圍廣闊的大型草食動物被圈養後,常面臨著環境過小且圈養族群難以滿足其社會性需求的動物福利爭議。因此近代已有動物園為了顧及動物福利讓這些動物退場,以彰顯對生命的重視與教育立場。 成立於1994年的台南「頑皮世界」是南部地區最大且最具有指標性的私人動物園,三立影視在2020年入主頑皮世界後,三立電視總經理張榮華在媒體採訪時發下豪語,要進口20隻長頸鹿與其他野生動物,以營造頑皮世界「非洲草原」的形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頑皮世界曾發生多起圈養長頸鹿死亡事件,包括2011年「宵強」因寄生蟲感染而死、2017年16歲的長頸鹿「依依」因舌頭病變過世,以及2018年7歲的長頸鹿「宵順」因嘔吐物阻塞氣管而窒息死亡等。這些案例引發了動保團體對「頑皮世界是否適合進口、圈養長頸鹿」的極度關切。當動保團體從媒體上得知頑皮世界再度計畫進口長頸鹿後,進行實地探勘,發現頑皮世界正大興土木於籠舍工程,準備迎接長頸鹿與其他野生動物到來(期間內,在2021年初,3歲的長頸鹿「皮皮」被發現勒死於圈養設施中)。 動保團體認為,依頑皮世界過去圈養長頸鹿死亡的紀錄,若要再進口和圈養長頸鹿,應更謹慎審核以保障動物福祉,因此呼籲農委會(今農業部)關注此事。農委會認為此事關係重大,因而致函動物展演權責機關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以下簡稱臺南動保處),要求關注進口案的合法性,及圈養設施是否符合野生動物習性等相關問題。 隨後,臺南動保處回應已邀請國內專家進行現場探勘並參與審核工作,確認一切符合現行法規與流程。然而,動保團體對「動物來源」、「動物數量」以及「審查程序」提出疑問,並聯繫林務局以了解相關細節,林務局也積極回應動保團體的疑慮並提供相關可公開的資訊。 後續,動保團體多次前往頑皮世界進行調查與蒐集相關資訊後,於2021年6月21日「世界長頸鹿日」舉行「別讓台灣成為長頸鹿墳場 堅決反對頑皮世界引進18隻長頸鹿及更多野生動物!」記者會。 在記者會中,動保團體指出頑皮世界的動物圈養存在五大缺失,包括:「園區內多數動物受傷、沒有妥善醫療照護,動物普遍出現嚴重異常行為」、「圈養展示環境惡劣、違反動物天性,無法滿足動物需求」、「違反保育與動物福利教育的動物表演」、「危害動物的付費餵食體驗」以及「毫無規範與管制的遊客行為」等缺失。 而頑皮世界一旦在僅有4,000平方公尺的狹小空間內,飼養19隻長頸鹿,飼養密度將達到原本的三倍;而在飼養缺失未改善、圈養空間不足的情況下,動保團體認為頑皮世界不應進口更多長頸鹿及其他動物。 記者會也邀請了長期關注長頸鹿圈養、復育議題的英國生而自由基金會(Born Free Foundation Head of Policy)政策長Mark Jones參與,他表示:「動物園不適合長頸鹿,因為長頸鹿是複雜、高度社交的攝食性動物,動物園圈養環境無法滿足其社交、營養需求,因而會導致動物健康受損、產生異常行為等問題」;而「動物園應逐漸減少並終止長頸鹿的圈養,轉向將資金直接投入野外保育,才能真正幫助牠們」。 公部門也有多位代表與會,包括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野生動物保育科科長、農委會畜牧處動保科科長、經濟部貿易局科長、農委會防檢局檢疫組科長、台南市動保處動保組組長等,他們回答了動保團體與媒體的問題,並對展演動物物種多樣化但缺乏動物指引規範導致的執法困境,發表了意見。 最後動保團體要求政府應考量國際保育趨勢、動物福利、疫病傳播風險,立即退回頑皮世界引進18隻長頸鹿及犀牛、斑馬、羚羊等動物的申請。同時,動團主張,主管《野保法》與《動保法》的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林務局與畜牧處動保科,及地方縣市政府,在面對展演動物場所的動物買賣、交易、進出口等申請,以及展演場所的許可證照,環境空間設施及是否有能力飼養時,應會同審查,將所問題一併納入考量,才能真正保障展演動物的福利。 最後要求台南動保處應立即針對頑皮世界違反《動物保護法》事項進行取締,並依照《動物展演管理辦法》規定,要求頑皮世界依動物習性改善館內動物飼養狀況與場館設計不良問題。否則應予以撤銷動物展演場所證照。 這場記者會結束後,頑皮世界邀請公部門、動保團體進行多次溝通會談,最後於2021年8月正式宣佈放棄長頸鹿進口計畫,並表示未來將致力於提升園區圈養設施,並改善動物福利。 頑皮世界除了中止輸入計畫, 隨後也結束了被詬病的動物表演項目。在2023年夏天,頑皮世界也發佈了對靈長類動物的圈養環境進行改善的消息。 這些積極的變革,相信與展演業者、公部門、動保團體之間良好而積極的溝通與合作,有一定的關聯性,這樣的合作不僅促成了一系列正向改變,也為提升動物福祉奠定了更穩固的基礎。不過,關於動物進口審查與各類展演動物的動物福利指引規範的建立,還需要後續持續努力修法、立法才能達成;此外,娛樂性質的餵食、觸摸行為體驗等存在爭議的項目,日後也仍須調整改善。 根據後續媒體報導,三立集團派人前往史瓦帝尼查看這些欲購買的動物,發現都是臨時捕捉圈養的個體,顯示此一交易可能是一場騙局,也證實動物權益團體的擔憂----「動物來源可疑」並非虛構,而是確切存在的現實。幸而這一長頸鹿等動物的進口案叫停,避免了動物的不必要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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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與投稿
宗教放生惹議 立院修法雖卡關 教團轉念推護生
結合公、私部門各自優勢,達成資源分享與風險分擔,創造加乘效益的「公私協力」,已是當今行政領域的顯學,也被喊得震天價響,但公私協力到底是「非常給力」或是「非常無力」呢?自然有些關鍵因素。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即將於2024年出版《公私協力非常給力----台灣動物保護的故事(2015至2023年)》,透過28個真實案例,讓大家了解動保團體和公部門如何建立默契跳恰恰,動物友善網站將逐一轉載,與讀者分享。 / 呂幼綸 2023年8月初,彰化縣社頭鄉清水岩古道被棄置大批鳥隻,除了少數飛走逃逸,更多的是在現場掙扎求生,等到警方趕到時,只見半數已死亡,其他則是奄奄一息。不出所料,這又是「放生」儀式的惡果,警方根據監視器追查到紅衣宗教團體,而到案說明的女子表示,因上天旨意需要消災祈福,因此購買了300隻鵪鶉及友人贊助的150隻斑鳩與鴿子,到清山岩古道進行放生儀式。 儘管已進入AI智能世代,類似前述的放生慘案,仍不時在台灣各地上演,經常進行山訓的特搜中心教官周聰吉,還看過陸龜被放生至水壩,成為名副其實的「放生即放死」,所幸,在各大教團相繼倡議以護生取代放生,進而從事生態放生和合法放流之下,放生慘案的發生頻率和規模都在下降。 回溯至2015年6月,台中沙鹿一位老農下田時遭到被放生的眼鏡蛇噬咬,打了六劑抗蛇毒血清才保命,此後,各地就不斷有出家人放生毒蛇的傳聞,讓民眾心驚膽跳,2017年苗栗泰安鄉士林村更因成為放生標的,飽受眼鏡蛇出沒之苦,讓這個原住民部落只能養狗自保。 要求農委會(今之農業部)規範宗教放生的呼籲,不止發自民間,2015年10月立法委員賴振昌也以臨時提案,催促農委會盡速整合法規,明訂宗教放生的相關申請辦法,並要求在法規健全之前,農委會必須配合地方政府,派遣稽查人員到宗教放生活動現場,進行監督輔導及蒐證。 在寺廟道場眾多的台灣,想將宗教放生納管,遭遇的阻力自然不少。2016年農委會提出《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放生規範,時任林務局局長的李桃生在3月21日宣布,放生將採取許可制,未經許可者,最重可懲處25萬元,若因放生造成動物大量死亡,最重可罰250萬元。 篤信佛教的立法委員林岱樺,堅持宗教放生是善念的體現,因而在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初審時,就把其中的放生納管條款(簡稱「放生條款」)拉下,不進行審議,引發外界譁然,並在一周後舉辦公聽會,讓宗教團體和生態保育人士各陳己見。公聽會中,宗教界倚恃的是宗教自由,並駁斥放生危害生態的說法,學界人士則主張有約束、有管制的放生行為,雙方幾乎全無交集。 時間來到2017年3月3日,「放生條款」在立法院進行黨團協商,此時林岱樺委員雖對宗教放生的列管似乎有了讓步,卻另提出令林務局(現為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倒抽一口氣的「個人隨機放生」,表示放生需要專業科學,民眾可能基於善心,在餐廳裡想解救一條即將被宰殺的魚,卻無法辨識是不是保育類,或是可以怎麼救,因此她主張修法方向應導向中繼站這類專責機構和機制,例如林務局轄下的野生動物救傷收容中心。會議中,她以「放生非棄養」和時任林務局局長的林華慶有言辭交鋒,錄影公開後,引發外界諸多評論,野保法第32條的修正條文也不了了之。 雖然放生儀式源自佛教,從慈悲利生的心念出發,期望將不幸遭捕捉且將被宰後殺的動物放歸大自然,但行之千百年後,不免有所偏失,而且危及生態,因此不為一些高僧所樂見。佛光山星雲大師就曾以專文「放生與放死」,詳述道理:「我們常見一些佛教徒喜歡在法會中『放生』,藉此功德祈福消災,但往往因為『放生』不當,反而造成『放死』…….. 我們與其做些不當的『放生』,不如更積極的『護生』。」 而早在2005年,佛光山就和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簡稱APA)合作,發行由依空法師執筆的口袋書《捉放之間》,並結合佛光山的事業單位人間福報和人間衛視,舉辦了多場「動物放生管制宣導說明會」。 2011年起,由日常老和尚成立的福智佛教基金會,更是積極投入兼顧護生和生態保育的「生態放生」,並在林務局指導之下,於2013年設立「護生教育示範園區」,更在2016年應林務局之邀,參與「禁止任意釋放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大閘蟹」記者會,說明歷年來的「智慧放生」事例,包括魚苗放流、癒後海龜野放、癒後野生動物野放,及流浪狗收容、建構護生園區等。 尤其是有助於增加周邊海域漁產資源,維護海洋生態永續發展的魚苗放流,多年來持續不斷,近例是於2023年3月在苗栗縣外埔漁港,將41,500尾黃鰭鯛魚苗放流入海,令苗栗縣府讚揚不已。 長年在國內外進行放生法會的海濤法師,因為有著收購青蛙、泥鰍、大閘蟹、黑鯛放生,及到馬來西亞放生蟒蛇的眾多紀錄,備受保育人士抨擊,甚至曾和林務局「鬥法」。而在放生活動之外,海濤法師並成立中華護生協會,廣設護生園區,收容從屠宰場救出和信徒放生所需的各種動物,依協會至2021年3月的統計,全台有23個護生園區、照養動物20種、合計37,492隻。 另一和中華護生協會齊名的台灣救狗協會,也是海濤法師的護生事業,而屏東鹽埔的護生狗園在2010年收容了514隻狗,加計護生協會部分,一共是793隻流浪狗。只是這些護生園區多曾被舉報環境髒亂、動物染病,是「黑戶」畜牧場。2021年重新出發、獨立弘法的海濤法師,近期應當不會再舉辦放生活動,也期望他能徹底轉念,引領信徒走上生態放生、合法放流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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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與投稿
灌食增肥「賽神豬」 勸導廢除20年仍剩最後一哩路
結合公、私部門各自優勢,達成資源分享與風險分擔,創造加乘效益的「公私協力」,已是當今行政領域的顯學,也被喊得震天價響,但公私協力到底是「非常給力」或是「非常無力」呢?自然有些關鍵因素。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即將於2024年出版《公私協力非常給力----台灣動物保護的故事(2015至2023年)》,透過28個真實案例,讓大家了解動保團體和公部門如何建立默契跳恰恰,動物友善網站將逐一轉載,與讀者分享。 /李娉婷 許多信仰都有以動物祭祀的傳統,但隨著動物福利觀念的發展,一些獻祭動物的方式開始受到挑戰,廢除聲浪不絕於耳,台灣民間信仰中的「神豬重量比賽」便是其中之一。 根據農業部畜產試驗所農業知識入口網資料,客家義民祭典的神豬重量比賽,最早可追溯至道光十一年(西元1831年),客家先民林先坤之孫林秋華高中武舉人返鄉祭祖,準備全豬、全羊酬謝義民爺庇佑,由於當時的農業社會鮮有娛樂活動,到場觀禮的地方仕紳便建議每年祭拜時讓「神豬比重、神羊比角長」,增添趣味性。在酒宴當中,眾人也建議由四大庄輪流殺豬宴客,輪值制度因此建立。 一百多年過去,當初的四大庄演變至今有十五大庄,每年的義民祭,輪值祭典區無不卯盡全力,除了表達誠心外,也成為各庄展現地方實力的時刻。原本儀式性的動物祭祀活動,也逐漸變成具有誇富性質的比賽,豬也越養越重,到了1980年代,甚至出現了上千斤的神豬,自此之後,「入等」的神豬動輒千斤以上。 這些獻給義民爺的神豬,其實也曾經都只是普通豬,要讓牠們長到千斤以上,方法無他,就是讓牠們不斷進食、刻意增肥,而豬一旦胖到無法自由活動,就只能改為灌食,神豬飼養到最後,動物福利往往蕩然無存。(註:神豬重量比賽因客家祭祀文化而為人所知,但其實並非客家社會獨有,北部幾個漳、泉移民區也有神豬祭祀習俗。) 而最早呼籲停止神豬重量比賽的呼聲,可以追溯到20年前。2003年8月,由於紙媒報導農民將宰殺時任總統陳水扁於競選期間,委由農民代養的神豬(後證實為報導有誤,總統事前並不知情),關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釋昭慧法師撰寫〈刀下請留「總統豬」!〉一文,刊載於同媒體社論版面。 神豬議題本為小眾,關心人數甚少,但牽扯上總統,立即引起不小騷動,動物保護、民俗文化不同立場交鋒,一時之間台灣社會對此有了熱烈討論,不過可惜的是,政治紛爭介入之下,議題成了族群之爭,甚至出現歧視客家文化之說。 在〈刀下請留「總統豬」!〉一文刊出後不久,時任靜宜大學副校長陳玉峰、作家李喬、中研院社科所研究員錢永祥、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秘書長簡錫皆、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主任李根政、台灣生態學會籌備會、花蓮動物權益促進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等個人與組織隨即召開記者會、發起「呼籲全台各地取消『神豬比賽』的殘虐行為」連署行動,為每年無數被迫超重的豬請命。 連署指出,從飼養到屠宰的過程中,神豬承受著各種虐待與痛苦,包括:被強行增重,造成行動不便、心臟負荷過大、肢體負荷過重;單獨飼養,社交環境遭杜絕;為了讓豬無法運動、加速肥胖,豬的飼養空間被設定在最多僅能翻身、無法站立的高度,行為一輩子受限;長期遭飼料筒灌食;刺喉放血前未先致昏動物,屠宰過程極度緊迫、不人道等。 動物保護與民俗文化的兩難,往往需要更長時間來推動改變,雖然當時的連署並未獲得行政單位正面回應,但最終總統府方做出「總統供奉米豬」之決定,既不干預農民以神豬獻祭的傳統,也不掛名,並未偏向任何一方。 不過說近代這種動輒千斤的神豬重量比賽是「民俗文化」,其實也不盡然。2007年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時任理事長朱增宏所撰寫的〈威權應猶在,只是「人」顏改?--從神豬爭議的處理,看政府的威權習性〉一文便指出,縱使神豬比重已有百年歷史,但強迫灌食、限制行動卻非歷史傳統。根據訪查,許多神豬業者承認,神豬養殖開始使用灌食及限制行動應是在1970至80年代,在此之前不會限制神豬的行動,而且只用一般的飯糰餵食。此後由於神豬養得越肥,業者越有利潤,祭祀者越有面子,飼養方法也開始「惡質化」。 後續幾年,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繼續推動停止神豬重量比賽倡議,也持續進行訪查,最近一次於2019年的調查發現,台灣仍有35間寺廟每年會定期舉辦神豬重量比賽,推估每年涉及的神豬數量至少有270多隻;在地區分布方面則以桃園市為最多,共有20間廟宇,其次為新竹縣的7間、新北市的3間。 而定期舉辦神豬重量比賽的廟宇中,供奉三官大帝或義民爺寺廟最多,各有6間,供奉開漳聖王、媽祖、觀音佛祖的寺廟各4間,供奉神農大帝、三山國王的寺廟各3間,其餘還有三府王爺、玉皇大帝、武財神、保生大帝、清水祖師,顯示神豬重量比賽並未限於特定信仰、廟宇或主祀神明。 儘管多年來動保團體持續要求動物福利主管機管針對神豬重量比賽「虐待動物」及「非人道屠宰」的部分對廟方開罰,不過農委會(農業部前身)仍強調以勸導代替開罰,在2019年的一場跨部會協作會議上,農委會雖表示他們不贊同神豬競重,但不以入罪或處罰人民為唯一手段,將持續與神豬飼養戶及寺廟團體溝通,鼓勵採用自然方式飼養的豬隻或以替代儀式祭祀。 停止神豬重量比賽倡議走過20年,這幾年間,許多廟宇順應時代浪潮停辦神豬重量比賽,信眾改為使用米、餅乾、麵包、蔬果或環保素材來製作「創意神豬」,誠心不變但更愛護動物的做法,甚至比一般神豬更吸引遊客目光。其實,禁絕神豬重量比賽只剩下最後一哩路,不過仍有少數信眾堅持養出超重的神豬,在政府不願或不能以法律介入宗教祭祀活動的情況下,不人道的神豬重量比賽何時能從台灣這片土地上退場,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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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與投稿
有快樂的雞,才有好蛋!
結合公、私部門各自優勢,達成資源分享與風險分擔,創造加乘效益的「公私協力」,已是當今行政領域的顯學,也被喊得震天價響,但公私協力到底是「非常給力」或是「非常無力」呢?自然有些關鍵因素。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即將於2024年出版《公私協力非常給力----台灣動物保護的故事(2015至2023年)》,透過28個真實案例,讓大家了解動保團體和公部門如何建立默契跳恰恰,動物友善網站將逐一轉載,與讀者分享。 /李娉婷 台灣人愛吃雞蛋,農業部統計,2022年台灣生產82.4億顆雞蛋,若以2,300萬人口計算,每位國人平均一年吃掉358顆蛋,幾乎是每天一顆,不過在地峽人稠的小島上,要滿足這樣龐大的需求,苦的就是蛋雞了。 據估計,台灣有8成蛋雞以傳統巴特利籠(Battery Cages,即格子籠)飼養,格子籠的每一面皆為鐵絲構成,母雞一生都只能站在縫隙不小的金屬絲上,且這樣的飼養方式,往往在一個小籠中塞入了過多的雞隻,蛋雞不僅完全無法展現自然行為、在擁擠的空間中容易彼此踩踏,甚至會因為過於緊迫的環境而互相攻擊或自殘——可以說,我們愛吃的蛋,絕大部份是極盡所能的壓榨母雞換來。 除了格子籠飼之外,台灣的蛋雞產業還有「強迫換羽」的陋習,且被農業部視為調節蛋雞產量的正常手段。什麼是強迫換羽?強迫換羽是提升休產母雞產蛋率的一種方式,一般會用在產蛋率低的老母雞身上,逼出產量。在自然界中,禽鳥會自然換羽,顧名思義就是羽毛的定期更換;而強迫換羽,則是改變母雞的飼養方式,讓其直接進入換羽期,這時母雞會停止下蛋,待換羽期結束、恢復往常的飼養方式後,母雞會開始重新產蛋。 當然,你可以猜想得到,強迫換羽的方式對母雞不太友善:蛋農會直接對母雞減少飼料供給,甚至是限水,讓母雞的營養降低、改變其激素周期,斷食時間長達1至2週,有時會更久,母雞因為營養不足停止產蛋、開始掉毛,等到想讓母雞再次生蛋時再恢復飼料供給,整個強迫換羽過程歷時20到60天不等。 根據長期推廣蛋雞「廢籠」的動保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彙整,中華民國養雞協會2001年至2022年7月蛋雞生產統計資料顯示,台灣平均每年蛋雞強迫換羽數量占在養量的4.2%,比例看似不高,但換成數量你會更有感——以2022年底的450萬在養量為例,4.2%代表著有近19萬隻母雞被斷食。 而這樣的做法,更容易造成本就不健康的格子籠母雞免疫力下降、生病死亡,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一般強迫換羽後,蛋雞死亡率達2至3成。 2023年開春,台灣再次上演缺蛋危機,在農業部提出的一系列因應措施中,也包含了「協調休養雞隻適時投產」,方法即為強迫換羽。為此,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多次出面為母雞發聲,並表示要解決蛋荒,政府應大破大立引導台灣蛋雞產業全面升級,不能老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正視結構性問題。 其實,要滿足台灣人愛吃蛋的需求,不需要把雞關進小籠子裡、不需要強迫休產母雞換羽繼續生蛋,也完全有辦法達成,台灣土地狹窄也絕對不是最大癥結點!在農業部2023年5月出版的《農政與農情》月刊〈我國雞蛋供需與產銷探討〉一文中,便指出台灣蛋雞平均產蛋率只有約7成,和先進養雞國有1~2成的差距,原因包括臺灣的蛋雞產業8成5採傳統開放式混齡飼養、籠飼比例極高,加上禽舍設備和飼養方式不利於防範禽流感等疫病,生產管理也參差不齊,種種問題都影響了產蛋率。 台灣雞蛋產業的現況,是靠著養更多的母雞、再極盡所能來榨取這些動物的價值,來彌補低落的產蛋率。但事實上,從結構端改善問題,用對的方法提升產蛋率,就能養更少的雞、生更多的蛋。 在3月蛋荒時期,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在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台灣蛋雞產業的問題包括禽舍落後破舊、高密度集約化飼養、人力高齡化、專業技能不足等,長期陷於「雞越養越多,污染越來越大,蛋卻不足」的困境,政府若不訂定轉型計畫、帶領產業升級,再多補助都沒有幫助,只會讓體質虛弱的產業更加惡化。 那麼,目前農業部在提升蛋雞福利上,究竟有什麼措施呢?老實說進度不多,但也不至於止步不前。為因應友善畜牧發展趨勢,在動保團體倡議多年後,農委會(農業部前身)2014年初終於開始制定相關標準,並於2015年末公告〈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與指南〉,依照蛋雞飼養方式,將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分為「豐富化籠飼」、「平飼」及「放牧」,列出雞隻所需活動空間、雞舍設施規格供有意投入友善生產的畜牧場遵循,指南雖為鼓勵性質、不具強制性,但總算有國內標準可供蛋農參考。前文中提及的「強迫換羽」,就屬於〈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與指南〉列出的不得執行項目(此為2021年新增標準)。 此外,農委會也於2014年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首度將雞蛋友善生產列入補助,有意轉型友善生產的蛋農,可以申請年息1.5%的低利貸款;目前許多地方政府也有針對雞蛋友善生產系統的補助可申請。儘管農業部的禽舍改建補助項目仍包含格子籠,令動保團體詬病,但願意改善蛋雞生活環境、投入友善生產的蛋農,總算不用單打獨鬥,有了公部門的小小援手。 而另一把手,就需要靠消費者伸出。非籠飼的動物福利雞蛋往往給人昂貴的印象,若要跟最便宜的籠飼蛋相比,動物福利雞蛋確實可能會貴上一倍,不過事實上,市面上有許多籠飼雞蛋已和動物福利雞蛋的價格在同一區間,甚至可能更貴。 很多人願意為了「品質」、「安全」、「健康」買售價更高的蛋,買到的卻可能還是籠飼雞蛋,幫助提升動物福利的吸引力不大,但其實,動物福利更好,母雞在自然需求獲得滿足的狀況下更健康,產下的蛋普遍來說當然會更健康;從提升產業的角度來看,支持動物福利雞蛋,更是在為未來投資——為動物著想、設備好的畜牧場,不僅產蛋率更好,養的雞少、污染當然也更少。 在改善蛋雞處境、增加好蛋的這條路上,不只政府、蛋農、倡議團體需要努力,你也是重要的一份子! 儘管政府發布的指南有列入,但倡議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未將「豐富化籠飼」視為友善生產方式,其原因為從動物福利的角度,母雞仍處於無法滿足自然天性的籠飼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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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浪變身校園犬貓 一堂發人深省的選修課
結合公、私部門各自優勢,達成資源分享與風險分擔,創造加乘效益的「公私協力」,已是當今行政領域的顯學,也被喊得震天價響,但公私協力到底是「非常給力」或是「非常無力」呢?自然有些關鍵因素。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即將於2024年出版《公私協力非常給力----台灣動物保護的故事(2015至2023年)》,透過28個真實案例,讓大家了解動保團體和公部門如何建立默契跳恰恰,動物友善網站將逐一轉載,與讀者分享。 / 呂幼綸 校犬校貓不是校園裡必然存在的一員,但只要有牠們在,就肯定是學校裡最溫馨的一道風景! 學校裡有常居的貓狗不是新鮮事,只是早年只能畏縮乞食的流浪貓狗,現今已晉升為擁有正式身分的「官派」助教,令人驚歎,而這一轉折點出現於2016年。 一直有流浪狗問題的台灣,校園裡自然也少不了牠們的身影,遇到好心的教職員或許就默許了牠們的來來去去,進而給予棲身之地和殘羹剩飯,甚至也有決意收編,利用狗的地盤性來制止其他流浪狗入侵的例子,例如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2002年就成立了北護校犬隊,至今已逾21年、歷經三代校犬(全名為校園守護犬),但畢竟是僅見的案例。 仍有「十二夜」的年代,進入公立收容所12天而無人認領養的狗,就須面臨安樂死的命運,為了提高認養率,動保行政機關祭出多元送養政策,除了鼓勵個人領養之外,並積極開發工廠犬、機關犬、果園犬等送養管道,其中當然以能和生命教育結合的校園犬最被看重。政府機關出面,勸說學校正式收養流浪狗的首例是高雄市動物保護處,2013年開辦的「高雄市校園友善犬--旺旺計畫」,讓通過評估的流浪狗進入校園擔任動保助教,既可提升師生的動保觀念,也能強化校園安全。 2015年2月「零撲殺」立法,「十二夜」走入歷史,各界送養流浪狗的行動更趨積極。台中市在市長林佳龍的支持下,推出針對高中及國中小學校辦理的「愛笑犬認養計畫」,端出高額的5萬元補助費用,申請條件也加碼,除了領養狗之外,學校並須提出生命教育課程規畫。同年,倡議多元認養和生命教育的關懷生命協會,首度進行全國高中及國中小的「動保社團暨校犬貓調查」,結果發現竟有234所學校默默照護著校犬校貓。 截至2022年,這項調查一共進行了六次,僅於2018和2021年中斷,2019年起改由自關懷生命協會獨立出來的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負責調查及公告結果。歷次擁有校犬貓學校的數量調查結果,依序是234校 (2015年)、262校(2016年)、277校(2017年)、282校2019年)、290校(2020年)、317校(2022年);成立動保社團的學校數量則是31校(2015年)、27校(2016年)、41校(2017年)、47校(2019年)、66校(2020年)、90校(2022年)。 看似一路成長的校數,如果和官方及民間投入的獎勵資源相比,其實是無法等量齊觀的,因為在零撲殺正式上路的2017年,教育部國教署針對高中及國中小辦理「校園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畫」,凡是認養校犬貓,並透過認養流浪動物,開設動保相關社團的學校,都可以申請補助費用,最高補助5萬元(目前提高至6萬元),這些校犬貓每年的飼養補助費也有2萬元,這項計畫在2020年時並納入私立高中;而2022年在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的慨然應允下,所有校犬貓每年都可獲得醫療補助費一萬元,令各校的照護費用寬鬆不少。 2016年,「零撲殺」正式施行的前一年,農委會並舉辦了第一屆校犬績優校園徵選活動,共有16縣市、55所學校參與,最終評選出9所學校分獲特優、優等及甲等獎項,為了有效分享校犬貓事蹟,並集結所有參與學校的資料,出版《牠和他們的相遇─55隻校犬(貓)的故事》一書。 《動物保護法》在2018年修訂時,增列第23條「為期本法之有效實施,主管機關應逐年編列預算,推動流浪犬族群控制、多元創新性認領養、工作犬、校園犬計畫及確保收容管理品質等動物保護有關工作」的文字,使得「校園犬」有了明確的法律地位。 鑑於校園犬已載入《動物保護法》,動保教育和生命教育的推廣有了強力支撐點,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因此結合國際性組織「世界愛犬聯盟」於2021和2022年分別舉行了「校園犬績優學校選拔」,並依評選的重點各自訂立主題為「教室裡的牠們」和「校園裡的牠們」。前者強調的是以校犬為主軸的課程設計,後者則放大視野去檢視校犬在校園裡的各種角色和功能。 擁有校犬的學校不多,自發報名參與選拔的校數當然更少了,兩次「校園犬績優學校選拔」合計58校參賽,情況不算熱絡,但卻有不少感人或發人深省的故事,也讓主辦單位人員從中領悟校園犬的成功經營之道,在於少數關鍵人物,其一是給予支持的一校之長,其次是願意長期付出的照護老師,這些老師往往在放學後、假期時把校犬帶回家安置,成為牠們最主要的管領者,照顧著牠們的身心。 幾年間最特別的變化,是校園犬不再以流浪狗為唯一來源,受過特殊訓練的退役工作犬也成為部分學校的領養首選,像是木柵高工因為校內有工廠,機械嘈雜聲音大,怕一般狗難以適應,刻意領養個性穩定、見慣大場面的退休緝毒犬,牠們果然能融入校園生活,博得師生的歡心,似也彰顯了「適性揚才」的教育精神! 受到官方肯定的校園犬計畫,卻不時出現民間的質疑聲,疑慮之一是校園犬貓的動物福利遭漠視,而更多的疑問是在公私協力推動之下,為什麼參與學校的數量並無大幅成長? 從實際案例中可以看到,不少養校犬的學校已到第二代、第三代校犬,也就是在體驗過人犬互動的美好關係後,校犬已成為傳統,反之,更多的學校因為關鍵人物尚未出現,採取的是踟躕不前的觀望態度,要如何打破這種情況?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建議,必須要有高強度的政策,例如台北市在以教育局為主辦單位、動保處協辦的合作方式下,校園犬學校快速增加。以全國而言,教育部應協同農委會提出校園犬計畫的中程規畫和指標,並編列預算進行推廣,此外應制定校園犬管理辦法,內含犬隻篩選、列管登記、健康照護、行為訓練、教學課程設計等,供學校依循。如果能落實,將不難看到校園犬計畫的大幅推進,實現友善校園的和睦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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