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昱賢/報導
你能夠想像被一匹馬控告嗎?美國奧勒岡州就一匹馬因受虐,不僅體重過輕,全身多處傷痕,還有嚴重的凍傷,差點丟了性命。美國動保團體就試圖以馬的名義,代替牠控告牠的原飼主違反奧勒岡州的《防動物虐待法》,上個月(2018年12月)高等法院駁回了這項申請,動保團體打算再繼續上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前年(2017)年,這匹馬名叫Shadow,牠的飼主Gwendolyn Vercher長期虐待牠,據「動物法律辯護基金會(Animal Legal Defense Fund)」的轉述,這匹馬當時根本是「一團糟」,Vercher在2017年賠償3,700美元的賠償金,並且緩刑三年。
然而「動物法律辯護基金會」發言人Natalia Lima卻表示,這筆3,700美元的罰款根本不足以支付未來照顧這匹馬的費用,這匹馬受到的是永久性的身心傷害,一生都需要專門的醫療護理,因此他們提出至少10萬美元的賠償金。
哥倫比亞大學的動物法教授Victoria Shroff認為:「錢並不是最根本的問題,因為許多動物團體都非常樂意幫助動物。這項訴訟最主要的目的在於,一旦成功,這將標誌著法院首次允許動物擁有與人類類似的法律權利,將會是動物權利的一大里程碑」
華盛頓縣臨時法官John Knowles在2018年9月駁回了這項訴訟,他認為動物無權代表自己提起訴訟。他說,賦予動物法律地位可能會導致「大量訴訟」並指出「非人類的動物無法承擔法律責任」,但他同時表示,上訴的法院或許願意針對「動物權利」的演變做更進一步的解釋。
動物法律辯護基金會則反駁,目前俄勒岡州最高法院已經承認,《反動物虐待法》,任何有情動物(sentient beings)都可以被視為受害者,而只要是受害者就有權在民事法庭控告虐待他們的人。
目前全案已經在上訴中,動物法律辯護基金會的Stephen Well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動物法律辯護基金會希望在俄勒岡州法律下的判例,讓司法部門對虐待行為有法律追索權,我們希望最高法院會同意。」
而這匹馬目前在救助中心,而牠的病況使得為牠尋找一個永久住處有些困難,不論訴訟如何,動物法律辯護基金會表示,會成立一個專款專戶讓這匹馬的生活沒有後顧之憂。
插畫:COCO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