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娉婷/報導
(6/4日更新: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說法及正修大狗幫說明)
在台灣,儘管本地民眾少有吃狗習慣,法律也已明定禁食狗肉,但隨著大量外籍移工的引進,吃狗事件仍時有所聞,也因此衍生許多捕風捉影的事件。近日高雄正修科技大學的校園犬粉絲專頁正修大狗幫就發出了一則移工竊狗宰殺的消息,引起許多愛狗民眾的憤怒,但事件被貼出兩週多後,地方動保機關出面表示警方並未收到任何相關通報,貼文內容不實,粉絲專頁隨後也發表聲明,表示消息未經求證,對造成社會困擾深感抱歉。
據正修大狗幫粉絲頁指出,5月6日時,正修科技大學的學生在警衛室外發現流浪的小乖,馬上將牠帶到動物醫院檢查身體,並為牠套上項圈、植入晶片,因為拾獲小乖的學生是住宿生,因此在取得了家長同意、願意飼養小乖後,在8日的晚上,小乖被送到學生中部的老家,被養在新家的三合院內。不過,學生隨後告知管理粉絲頁的龔老師,5月15日,有6、7位外籍移工跑進院子抓狗,學生爸爸發現後立馬追出,仍來不及阻止移工帶走小乖,學生爸爸隨後報警,儘管警方循線逮捕涉案移工,但小乖已被宰殺分食,並表示當天總共有8、9隻包含家犬的狗狗被強行抓走,吃狗肉的移工達20多人。
正修大狗幫希望能讓政府正視移工殺狗吃狗肉陋習的問題,不要再有更多家犬、浪犬受害,因而將事件發文公開,貼文在網路被廣為轉發,但是兩週多後,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回應表示,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及彰化縣警察單位從未收到有關此案的任何通報,此外,致電向龔老師詢問後,才瞭解貼文老師沒有求證學生的話,因而造成了不實貼文。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指出,在台灣食用犬貓、持有犬貓屠體都是違法行為,讓民眾正視外籍移工吃狗肉的問題出發點非常好,但不該用編織的不實故事,此舉除了會造成民眾的恐慌外,也會浪費公家資源,讓動保機關疲於回應民眾;隨後正修大狗幫也在6月3日發表說明,表示小狗回到彰化後不久就走失了,家長為了安撫學生情緒,才向學生謊稱狗被移工吃了、已向警方報案,因為事件在網路發酵,家長得知後不想讓事情更複雜,又向學生稱已和移工雇主達成和解,但實際上未發生吃狗事件,目前也不知道小乖在哪裡,發表貼文的老師表示,對於未進一步求證、導致社會對移工產生誤解與不滿,以及造成政府行政單位的資源浪費,她深感抱歉。
台灣《動物保護法》在1998年立法之初,即已表明禁食犬貓的立場,但當時的法條僅有暗示禁止宰殺犬貓作為肉用、毛用,並未正式公告動物種類;到了2001年,修法將禁止宰殺的動物明定為「寵物類動物」;2003年再加入禁止販售犬貓屠體的條文,但此後十多年,仍有許多人鑽漏洞表示自己僅有食用,沒有違法宰殺貓狗;最後,2017年再次修法將購買、食用貓狗肉也納入禁止項目,一步步從暗示禁食貓狗,走到從無論是宰殺、販售、購買、食用者皆違法的全面保護。
儘管法律的保護已相當全面,但近年來仍時常傳出民眾違法宰殺貓狗情形,除了台灣本地民眾知法犯法外,也有許多是移工犯案,並有台灣民眾協同作案,如去(2018)年7月破獲的苗栗邱姓叔姪假領養真賣狗案,就是將收容所領來及陷阱抓到的犬隻賣給台中一位台灣民眾,該民眾再雇用越南移工宰殺犬隻;同樣在去年7月,彰化縣一名來自泰國的新移民愛犬遭到偷竊,隨後彰化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循監視器畫面找到越南移工的宿舍,發現冷凍庫中有狗屍殘骸;去年10月,台中市豐原區一間汙水處理廠內,也發現數盤烹煮好的狗肉、地上的塑膠袋內還有一顆黑狗的頭顱及內臟,所幸還有3隻被抓來的流浪狗尚未宰殺,被即時就出,而現場共有17名越南移工。在歷年的案件中可發現,犯案的移工皆為越南藉。
除了對於犯案者需要加強執法外,許多民眾也指出,問題出在對於移工的宣導不夠充足,因此高雄市、台中市、新竹市的《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也都將移工雇主納入規範,若是雇主未善盡宣導責任、勞工在雇主提供的空間違法宰殺食用犬貓,雇主將被連帶罰款;去(2018)年也有動保團體至勞動部前抗議,要求《就業服務法》應增訂違反動保法的移工雇主獎懲條款,不能只是在末端發生問題後遣返移工,而是要用健全的制度,讓雇主落實對移工的管理責任,從源頭來改善動物與移工的處境。
插畫:COCO 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