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可制定規約禁止住戶養寵物 惡法存在多年 動團呼籲儘快修正

記者 李娉婷/報導

近年來台灣的動保相關法規快速更迭,官方與民間團體都在努力精進制度,以保障動物福利,並讓管理更加完善,然而,卻有一項「惡法」擋在寵物和飼主的權益之前,儘管動保團體與朝野立委呼喊近十年,修法工作卻持續延宕。為了讓被冷凍的法案重見天日,三個動團今(17)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應於本會期儘速排審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淘汰社區可以透過規約禁止住戶飼養寵物的惡法!

除了主辦動保團體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世界愛犬聯盟與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外,陳椒華、吳思瑤、林奕華、蔡壁如四委跨黨派立法委員出席記者會支持訴求。   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提供

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四項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該法第23條也顯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可透過規約方式,設立禁止住戶飼養動物的特別約定。簡言之,根據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只要一部分人投票表決,便可決定所有住戶能不能飼養寵物。

這項惡法多年來讓許多住在公寓大廈的毛家庭遭到驅趕,使飼主膽戰心驚,儘管持續有立法委員提出修正案,但法案卻卡關多年,為此,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世界愛犬聯盟與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儘速排審通過修法,並籲請內政部先行頒布「社區飼養寵物管理辦法」,讓各管委會在修正案通過前,有一個管理規範可以依循。

近期就遇上這類麻煩的飼主李小姐也出席記者會,訴說她的擔憂。李小姐表示,今年初她承租某大樓的一樓作為工作室,大門是獨立進出,不會經過大樓內部,在簽約前,她先確認過大樓規約沒有禁養寵物,並有事先告知房東、房屋契約上也備註了會養一隻狗。然而,最近她卻收到消息,有管理委員在開會時提臨時動議,希望能限制在園區不能有動物,避免糾紛。

李小姐說,大樓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將在11月24日表決此案,萬一通過,她的毛小孩就無法待在工作室,時間非常緊迫,而她的工時很長,讓毛小孩能一起工作非常重要,如果要為此搬遷,再找寵物友善的新地點,先前裝潢的投資和未來規劃將付諸流水,她認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授權管委會可訂立禁養或禁帶寵物的規約是很沒同理心也不合理的事,希望政府重視,盡快刪除條文。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議題主任陳庭毓則表示,他們接觸過不少像李小姐這樣的個案,其中小布小姐是開始呼籲這個修法的始祖,當時她帶著狗在台中市租屋,房東跟社區本來都同意她在此養狗,都已經住了五年,沒想到一夕之間卻因為新規約被要求把狗「處理掉」或搬走,為此小布小姐在2013年開始上媒體抗爭,但房東最後還是和社區妥協,要求她搬走,沒想到經過了八年,惡法依然存在。

陳庭毓強調,修正這個法案並不是要讓飼養寵物的住戶為所欲為,而是希望用合理的「管理」來取代「概括式的禁養」,重點在於飼主應盡的責任,而不是讓寵物背黑鍋,畢竟污染社區環境的從來不是寵物,而是未妥善管理、照顧寵物的飼主。

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王唯治指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在1995年公布實施,當時《動物保護法》尚未設立,那個年代的人們多把動物當作對環境衛生的麻煩,所以授權住戶可以透規規約限制養寵物,但是在《動物保護法》1998年立法後,法律上有了尊重生命的觀念,飼主責任也開始受到規範,在有合理規範的情況下,毛小孩不該再無故遭到驅逐,因此他希望透過今天的呼籲,加速修法的進展。

王唯治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這條規定,在無關公共利益的前提之下,限制了人民的自由與權利,是違憲的,而在法案順利通過前,他也建議相關行政機關也能透過行政指導的方式給予協助,避免飼主被迫搬家,例如內政部可先行頒布「社區飼養寵物管理辦法」,提供欲制定寵物管理辦法的社區參考,讓各管委會有一個管理規範可以依循,而不是一味的禁止。

世界愛犬聯盟總代表呂幼綸則和眾人分享香港的狀況,呂幼綸指出,地狹人稠的香港大概有著全球最嚴格的「禁寵令」,早在2003年就全面禁止公共房屋住戶養狗,但對於私人住宅則是全然不同的立場,如果大廈要禁止飼養寵物,必須在公契(大廈落成後,由建商與第一手買家簽訂的文件)中明確指出,若公契一開始沒有列明禁止飼養寵物,日後不可做此要求,與台灣的做法有著明顯差別。

呂幼綸說,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公屋禁養狗的規定已經開始鬆動,近期香港六支紀律部隊:警察、消防員(包括救護員)、海關、入境處、懲教署、飛行服務隊(提供空中救援)的宿舍已經開放養狗。她表示,用香港政在往前走的案例來對照台灣,如果台灣繼續允許「禁寵令」的規約存在,形同開動保的倒車!

已經在去年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的立法委員吳思瑤,對法規還是留在上個世紀的思維相當無奈,她表示如今台灣幾乎沒有哪個社區是沒有養寵物的,採取正向管理的做法,除了能讓台灣成為進步、友善動物的國度外,也更符合事實現況,社區還能夠成為第一線推廣飼主責任的場域。由於法案目前僅一讀通過,吳思瑤也向同事們喊話說:「法案也提了一段時間,希望內政委員會的同仁們能夠趕快來協助排審法案,台灣不能走回頭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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