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組 / 綜合報導
《香港動物報》4月26日報導, 兩隻同時在屯門寶田邨遭到巴士撞擊的狗,橫屍十字路口,經警方循線查詢,發現各有著坎坷身世,一隻是原飼主因搬家轉讓給他人的家犬,另一隻則是絕育後再回置街頭的流浪狗。這起路殺事故發生於香港,但類似的案例在台灣其實也不少見,格外令人感慨。
報導中指出,兩隻遇害的狗,戴著項圈的黑狗名叫「大豬」,因原主人搬遷至公屋(公共房屋,專供低收入戶居民租用),無法續養,而將牠轉手他人飼養,不料第二位飼主不久後就離世,導致牠成為遊蕩於街坊鄰里的放養犬,而另一隻黃黑色的狗,晶片資料顯示為8歲,卻沒有名字,由民眾指認是在絕育後回置街頭的流浪狗,同樣無家可歸。
大豬的原飼主廖先生起初表示,他是因搬至公屋,只能放棄飼養,而將大豬轉給蘇姓人士,並更改了晶片註記,在蘇先生離世之後,廖先生還不時回到原居地探視大豬,和其他鄰居分擔餵食責任;只是廖先生也說,原本想帶大豬回家,卻因大豬不肯搭電梯上樓而作罷。為什麼搬家時不能帶狗,此時卻能安排大豬上樓進屋 ? 不免令人心生疑竇,懷疑因搬家而放棄飼養的說法根本是託辭。
因為大豬不願意搭電梯上樓,而不予勉強,任牠繼續在街坊遊蕩的說辭,更讓人難以接受,就如同台灣一些飼主堅持放養才能給予狗最大的自由空間,而罔顧狗在無人看管之下,可能遇到車禍、毒餌等各種危險。不過大豬確實有晶片,代表廖先生當年遵守了法規,只是大豬的飼主資料應該還標記著已往生的蘇先生吧,近些年牠就靠著鄰里人士的熱心餵食存活,最終也是由熱血的志工出面協助處理後事,和同時遇難的無名流浪狗一樣的境遇。
台灣於2019年由台北市政府率先推出「讓牠們一路好走」業務,依照「街道犬貓遺體作業處理流程」在發現路倒的狗貓時,先掃晶片辨認動物是否有主人,再分線進行後續流程,讓流浪動物也能善終,而民間更早有許多個人和企業團體憑藉愛心為流浪動物辦理後事。香港雖在2021年4月通過駕車撞到狗貓必須停車報警的法規,港府卻沒有規畫如何處理無主狗貓的遺體,依然是靠民間人士義務協助善後。
在兩狗同遭撞死的案子中,出面協助警方處理和收屍的「寵新開始」,是寵物殯葬公司,將愛心和專業擴及無主狗貓,展現企業的公益作為,而另一專門替社區流浪動物善終的「浪浪送行者」,則是由自願者個人出資運作的動保團體,今年春節期間就為135 隻遇難動物盡心力,香港知名的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在經營有成之後,近期也再設立權權社區動物善終基金會,免費為流浪動物提供善終服務,並期望設置社區動物紀念花園,讓牠們擁有最終的歸宿。
民間的善意和愛心令人讚許,然而身後事的處理總不及身前生活來得實際,如何減少流浪狗、杜絕放養犬,更需要愛護動物人士思考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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