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園新規禁餵流浪動物 愛爸愛媽號召4/12市議會前陳情

記者 李娉婷/報導

今(2024)年初,台北市修正公布《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新增公園內不得餵食無飼主管領動物之規定,近期有愛媽遭勸告,才驚覺台北市已禁止在公園餵食流浪貓狗!細查後可發現,台北市工務局原先將禁餵對象設定為「野生動物」,但經市議會審查後,野生動物一詞被修正為「無飼主管領之動物」,將流浪貓狗也涵蓋其中。

這一紙禁令,再次引起流浪動物照顧者的怒火與恐慌,為此,台灣動物方舟協會執行長黃泰山和愛爸愛媽們,將在4月12日下午於台北市議會門前舉辦陳情活動,要求修法以「餵食管理」代替「禁止餵食」。

黃泰山邀請支持餵食管理的民眾,一同於4月12日前往台北市議會陳情。   黃泰山/提供

近年來,台灣許多縣市積極執行流浪動物絕育、家犬絕育工作,作為遊蕩動物管理的方法之一,其中絕育後是否可以餵食遊蕩動物,在民間的意見相當兩極,一直是爭論不休的問題,絕大多數人都同意,保護區應該禁止餵食遊蕩動物,但在其他地區,餵還是不餵始終沒有答案,也未見地方政府祭出禁令,不過如今,台北市採取了行動。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1月12日修正公布數項新規,其中第11條第1項第19款新增公園內不得餵食禽鳥、無飼主管領之動物或棄養(含放生)動物之規定,違者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而細看修法歷程,最初,提案的工務局將不得餵食之對象設定為「禽鳥、野生動物或棄養(含放生)動物」,但經市議會審查後,「野生動物」一詞換成了「無飼主管領之動物」。

黃泰山表示,近期有愛媽在河濱遇到台北市府人員勸告,才讓眾人驚覺台北市多了這項新規定,他指出:「這裡的公園不是我們一般想像的公園,還包含河濱、郊區綠地和政府廣場,涵蓋範圍非常廣,台北市政府在修改自治條例的時候完全沒有考慮到會產生的負面影響。」

黃泰山說,台北市市區幾乎沒有流浪狗,二十年來,在愛爸愛媽用食物的引導下,流浪狗逐漸「郊區化」,移動到人煙稀少的河濱、郊區綠地生活,一旦這些地區沒有食物,流浪狗就可能會改變生活方式,流竄到人口密集、有食物的市區,造成嚴重的人犬衝突;另一方面,很多人因為不忍心,就算法律禁止還是會繼續餵食流浪貓狗,但因為違法,只能丟著就跑,這樣反而造成環境問題。

台南市政府、奇美博物館和志工合作,以絕育、定時定點餵食方式管理園區流浪狗。   黃泰山/提供

「很多東西禁止就會變成『黑市』,不如讓它浮上檯面正式化、管理化,才是方法。」黃泰山表示,他們的訴求是以「餵食管理」取代「禁止餵食」,他以新北市的做法舉例,呼籲台北市政府跟愛爸愛媽合作、讓愛爸愛媽接受輔導,訂出餵食的規範,訓練完成後發給他們志工證,並且一年換一次證,違反規範者需再次接受輔導,用這樣的方式來掌握流浪貓狗的數量和習性,並且在這些地區設立公告,請一般民眾不要亂餵動物。

「新北市、台南市的輔導訓練辦法雖不完整,但已有成效,台北市作為流浪狗最少的城市,為何不願意做?我們也不希望有隨機餵的那種,由固定的人定時定點餵食,這樣才能有效影響流浪動物的行為,讓牠們不要亂跑,完全禁止會變成無序。」黃泰山說道。

黃泰山另表示,台北市推行了十年的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TCCP),每年花好幾百萬在做街貓的TNR和後續的友善照護,現在卻又推出公園禁止餵食的規範,「又要絕育街貓,又要餓死街貓」完全是矛盾的政策。

為此,黃泰山正在號召愛爸愛媽和關心流浪貓狗、支持餵食管理的民眾,4月12日下午兩點於台北市議會門前集合,向台北市政府陳情,要求修法,以「餵食管理」代替「禁止餵食」。他強調:「餵食者是唯一有能力管理流浪狗的人,不是問題製造者。」

其他報導

留言

LEAVE A REPLY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