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近期香港屢傳虐待動物案件,漁農自然護理署日前回應議員質詢時坦言,執法部門近三年接獲的通報案件數確實在持續上升。然而檢控(起訴)比率卻僅有5.4%,罰款金額也不超過6,000港幣(約766美元),對犯罪者來說根本無關痛癢。對此,漁護署強調討論多年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已進入最後階段,今年年底前會提交立法會審議,力拚2024年內通過。
一名66歲的男士徒手折斷白鴿雙翼,隨後拍下影片放上網路炫耀;清潔工從高處丟擲白鴿,導致白鴿當場死亡;30隻寵物鼠、兔、貓被人類從高處拋下,18隻動物當場死亡。這些都是香港近幾年發生的重大虐待動物案件,然而這些犯罪者卻不一定會被法律懲處。
近期漁護署公開近年的殘酷對待動物舉報案件數,去(2023)年截至9月已有336宗,比起2022全年263宗及2021年256宗多;336宗舉報中,僅有18件提出檢控,比率只有5.4%。逮捕的43人中,只有16人被檢控、16人被定罪,罰款平均落在5,000至6,000港元、監禁則從10日至1年皆有。
為什麼香港的虐待動物案件罰則輕、檢控率低呢?原因其實就在《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條文中。《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中針對殘酷虐待動物者的刑責,最高判處罰款20萬元港幣(約2.56萬美元)及3年徒刑,根據香港規定,這類犯罪行為只能算是「輕罪」,只能以「簡易程序罪行」處理,只有6個月起訴限期,第一線動保人員在短時間內難以蒐集足夠證據,導致動保案件檢控率偏低。
即使順利起訴,由於法院需衡量比例原則,多數案件也不會被重判。根據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研究,2013至2019年間,愛護動物協會經手的335宗虐待動物案件中,僅有143人被法院定罪,其中只有49人被判監禁,平均刑期只有2.4個月,大部分案件刑期只有數星期,平均罰款更只有2,900元港幣,法律威嚇力明顯不足。
檢控率、罰則輕,使得《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幾乎沒有遏阻效果。對此,漁護署表示,今年內相關修例草案絕對會提交立法會正式審議並通過,目前相關條文草擬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將盡快完成工作。
根據目前草案,修例草案將引入「謹慎責任」概念,要求負責人妥善照顧動物的福利需要,包括提供適當的營養飲食、生活環境,保護動物令牠們免受痛苦及疾病。如負責人未能妥善照顧,政府會發出改善通知書,若拒不改善會被檢控,嚴重違法者可被即時檢控,甚至永久剝奪其飼養動物資格。
至於虐待動物的刑責,也將從最高罰款20萬元港幣(約2.56萬美金)及3年徒刑,提升至最高罰款100萬元港幣及監禁7年。此外,當局還建議加強執法權力,獲授權人員如有合理理由,懷疑罪行即將發生,或動物將相當可能受到痛苦,即可逮捕疑犯、搜查任何建築物或車輛等。
漁護署更指出,法例不僅規管寵物主人,對食物加工及飼養行業人士亦有影響,特別是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對鮮魚、活雞、活豬等進行宰殺的人士。漁護署未來會提供簡明清晰的指引,讓農場動物的飼養、宰殺都能保障動物福利。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在2019年進行第一次公眾諮詢,當時有近6,000人走上街頭呼籲港府加重虐待動物刑責、保障執法權、成立「禁養名單」等。一轉眼5年過去,虐待動物案件不減反增,修法的急迫性也日漸增加,港府是否能遵守承諾,在2024年底完成修法呢?所有愛護動物的香港人都在期待一部能真正保護動物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