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吳昱賢/報導
近日,新竹市玄奘大學張姓學生虐貓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一隻名為「樂樂」的三花貓慘死街頭,經過監視器追蹤與警方調查,證實兇手為玄奘大學心理系的張姓學生。此案不僅讓動保團體憤怒,還在網路上掀起對學校和涉案學生的輿論攻擊。
根據警方及新竹動保所的調查,張姓學生由於貓咪不配合吃藥,將其以襪子勒頸致死,並隨後棄屍於新竹市香山區的馬路邊。警方與動保團體迅即透過調閱監視器追查到張姓學生,雖然他一開始否認虐待,但在紫外線燈檢測下,警方發現其浴室內有血跡,最終張姓學生承認犯行。
然而,令人震驚的是,張姓學生在案發後竟再次領養了一隻幼貓,讓動保團體與愛貓人士都十分擔憂。協助調查的新竹縣議員、台灣浪浪之心關懷動物協會理事長朱健銘指出:「10月6日我陪著張同學做完筆錄,沒想到當天晚上他竟然又向中途愛媽領養一隻虎斑幼貓。目前這隻幼貓已經由動保所帶回收容所安置照護,狀況尚正常。」據了解,這位愛媽也做足功課,事前問卷、訪查都不馬虎,她說:「看起來與一般人無異,只是居住環境較髒亂。實在讓人難以判斷有潛在的風險。」
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副理事長黃宣富透露,張姓學生在短時間內先後認養了三隻貓咪,依序為三花貓、黑貓和小虎斑,目前黑貓、小虎斑都已經被暫時安置。該事件進展使輿論迅速升溫,許多人對學校處置和學生行為提出質疑。
玄奘大學在事件曝光後遭到猛烈抨撃,特別是在學校的官方臉書頁面上,充斥各地網友的批評和謾罵,部分網友認為學校應立即開除涉案學生,並質疑校方處置過於緩慢。對此,玄奘大學校長簡紹琦日前召開記者會表示,學校對虐貓事件深感痛心,並已設置「祈福亭」供師生悼念樂樂。他強調:「學校必須等待市府動保所和檢方的調查結果,才會依據校規做出最嚴厲的懲處,包括開除學籍。」
面對網路暴力,玄奘大學宗教系主任釋昭慧教授作出強烈回應。她在社群媒體上發表了一篇長文,抨擊網路暴力,並指出「網路霸凌的邪惡不亞於虐貓」。釋昭慧呼籲社會在事件未有最終調查結果前,應保持理性,不應隨意定罪和攻擊無辜師生。她指出,學校必須依法行事,不可單方面對張姓學生進行缺席審判。釋昭慧表示:「有學生找老師痛訴,說看到這些霸凌文字,鬱悶得天天失眠。」她透露,已經備妥律師費,待忙完一陣子後,將會針對網路霸凌者提起法律訴訟。
針對該事件,朱健銘要求市府對張姓學生進行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根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虐待動物者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處20萬至200萬元罰金。新竹市動保所已介入調查,並將案件移交檢方進行進一步偵辦。
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主任、關懷生命協會理事長吳宗憲教授表示,自己也是「貓奴」,每次看到虐待貓咪的案件也十分氣憤,但他說:「學校必須遵循『無罪推定』原則,在調查結果未出爐前,不能對張姓學生做出任何偏頗處分。」吳宗憲認為,玄奘大學在處理此案的行政過程中並無問題,而社會大眾應該理解法律程序的必要性,避免過度情緒化反應。
事實上,多年前台灣大學處理震驚社會的「大橘子」案時,將虐殺貓咪「大橘子」、「斑斑」的陳姓僑生予以退學,陳姓僑生不滿處分提出行政訴訟。最終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陳姓學生第一次虐待「大橘子」後被記大過,卻仍不知悔改,因此判定台大退學處分並無違反比例原則、裁量逾越或濫用等違法情形。雖然最終台大勝訴,但整起案件纏訟7年之久。
在這起虐貓事件中,張姓學生的心理狀態引發了廣泛討論。吳宗憲指出,《動物保護法》應考慮引入心理輔導機制,對於曾經有虐待動物行為的人,應強制進行心理輔導與處遇*,才能從根源上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處遇(Treatment):精神醫療、社工、監獄行刑用詞。意指使用多樣化的矯正手段,包含家庭功能評估、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宗教手段等,試圖改變矯正者的價值觀。
面對這樣的學生,學校是否有可能利用課程來預防呢?開立多堂動物保護課程的吳宗憲坦言:「學校課程的目的是傳授知識,我們確實能讓同學們產生共感,透過講授、討論、接觸,甚至是參訪收容所,讓更多學生理解動物的處境。然而,犯下虐待動物罪行的人,並非單純地不理解動物處境,他們可能是本身有心理疾病,或是心理面有犯罪傾向,我們很難透過學校教育來防止犯罪。」
張姓學生在虐死樂樂後仍能領養幼貓,也凸顯制度的缺失。目前公家單位已經設有「黑名單」,但張姓學生是向私人收容所、中途愛媽領養幼貓,吳宗憲建議,動保團體可以更強硬地要求領養人提供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資訊,藉此查詢是否有被列入政府的「黑名單」或涉及動保案件。
對於憤慨的網民指責張姓學生和玄奘大學的激烈言辭,吳宗憲指出,匿名發言和分群效應使得網路上的討論更具情緒化和極端化。他憂心表示:「優質民主對話的累積非常不容易,但民粹的氣氛卻很容易形成,大眾必須理解,每一個人,每一次在社群媒體的發言,都和型塑台灣的社會信任息息相關。模糊地帶的發言可能並不違法,但卻有可能輕易地惡化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社會資本,長久以往會造成國家的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