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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在9月5日公告了《寵物食品管理法》草案,預告期間至昨(11/5)日止,同時期,動保司人員針對寵物食品業者和動保團體舉辦了多場說明會,而草案第四十條的條文「本法自公布日施行」,則是讓需要籌畫準備措施的業者疑懼,怕時間不夠,但對期待新法早日上路的飼主而言,卻是盼望越快越好。這部被各界評為相當完善的法案,到底幾時才能立法施行呢?
熟悉立法程序的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 簡稱動督盟 )秘書長何宗勳推估,結束預告進行修訂後,2024年底前應可送交行政院,再於2025年送入立法院,如果議程順利於2026年可完成三讀,但並不是立刻就能公告施行,因為《寵物食品管理法》是所謂的母法,必須搭配相關子法才能運作。
到底有多少相關子法待制定呢? 動保司司長江文全表示,《寵物食品管理法》的架構涵蓋產業環境建構、業者管理、寵物食品管理和上市後監督四大部分,因此後續待制定的子法,包括17項法規命令( 辦法、準則、標準、細則)、3項行政規則(要點、原則)、5項公告,共計25項。因而即使能在一年內完成所有子法的制定,再加上部分子法設有日出或日落條款,最理想的狀況也得到2029年才能施行,而在新法實施前,依然是以《動物保護法》的相關條文和辦法執行監管。
江文全指出,儘管有一些廠商反應新法太過嚴格,但對有志進軍國際市場的業者來說,都明白這是與國際接軌的最佳途徑,因為參考了歐盟和美國的飼料相關法規,及日本的《寵物食品安全法》建構的《寵物食品管理法》,有望成為全球最周延的寵物食品法規,除了可保障寵物的食品安全外,也有助於寵物食品產業的發展,因此農業部未來也會設置輔導升級的獎勵辦法。
對飼主而言,最大的喜訊應該是寵物保健食品也納入了管理,日後對添加成分和功能宣稱都有必須依循的框架,不能再出現天花亂墜的廣告話術,江文全表示,未來食品的成分、比例,都須依照法定標示,至於廠商自己的宣稱,則要提出科學證據。
可能會影響到部分飼主消費習慣的規範,是寵物店現在常見的拆裝小袋飼料,未來不得販售;而一些飼主會選購的家庭工廠手作零食,是否列入禁止,應是制定相關子法時的燒腦問題,畢竟在台灣現有的5千多家寵物食品廠商中,小規模經營的商家占居大宗。
雖然《寵物食品安全法》現階段以犬貓食品為限,但關注的不止貓狗飼主,台灣刺蝟照護顧推廣協會理事長黃士玲說,台灣市售的刺蝟飼料,成分標記明確的只有兩款,但其實都是給「食蟲」動物吃的,不是針對刺蝟開發,而且兩款商品的蛋白質成分比例,無法滿足刺蝟的需求,因此一定要摻入貓或狗飼料。至於台灣廠商自己生產的刺蝟飼料,不是成分標示不明,就是混雜了刺蝟不能吃的成分,因此協會都向飼主推荐優質的貓狗飼料。
面對如此大部頭的管理法,飼主和動保團體不免疑慮,增加了查廠、查驗、查緝等眾多作業流程,目前已經叫苦連天的動保檢查員,到時能負荷得了嗎? 而腦筋動得快的廠商會不會生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變通辦法呢? 看來,台灣從對寵物食品寬鬆管理的《動物護保法》,躍進到全球第一的《寵物食品管理法》,陣痛期不可免,官民也需要建立共識,才能携手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