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娉婷/綜合報導
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一隻名叫蓋瑞(Gary)的貓捲入了兩位前室友之間一場昂貴的爭奪戰,歷經一年訴訟,法院將貓判給了當初購買牠的「飼主」,而非負責照顧牠的另一位「飼主」,最後這場司法糾紛讓兩人共花了2.5萬美元,但對想要得到愛貓的人來說,這樣的代價並不昂貴。

據地方媒體報導,楊(Jessica Yang)和德納多(Nicole DeNardo)2022年春天在費城一個尋找室友的Facebook群組中認識,之後開始合租房子。楊是一名麻醉護理師,每隔幾週就要出差;而德納多則一名金融從業人員,常在家工作,兩人很快就成為了好朋友,蓋瑞則是楊在2018年購買的貓。
之後,楊經歷了人生低谷,她決定改變居住環境,買了一棟需要大翻修的房子,德納多主動提出在這段過渡時期幫忙照顧蓋瑞。楊回憶道:「我當時覺得這對蓋瑞來說很方便,並認為這對她(德納多)也有好處。」
然而,兩人協商照顧貓咪後沒多久,事情卻開始急轉直下。楊宣稱,德納多採取了一些行動,讓自己看起來像是蓋瑞的主人——她改了蓋瑞在動物醫院登記的名字,還把將自己的名字加到了蓋瑞的晶片中。
德納多則表示,是動物醫院將蓋瑞的姓氏從楊改成了她的姓,而她在晶片裡加上自己的聯絡方式,因為她一直在照顧蓋瑞,萬一蓋瑞走失,她希望自己能收到通知。
最後,當兩人要搬出合租的公寓時,她們卻無法就這隻貓咪的正式所有權達成協議,因為楊和德納多都想要蓋瑞。楊談到她的前室友時表示:「她說我不適合當飼主、說我幼稚又自私,竟然還想把蓋瑞要回去。她一直要求我考慮蓋瑞的感受和意願。」
為此,楊在2024年12月對德納多提出了告訴,希望她能歸還貓咪。德納多卻認為她們之間的分歧根本不在於貓,是因為她在2023年時建議楊應該帶貓去看醫生,之後這件事演變成了私人恩怨,但對她來說,這一切始終都只是為了蓋瑞的健康。
經過長達一年的訴訟,法院最終裁定楊勝訴,因為她是一開始購買這隻貓的人。德納多對此相當不滿,她控訴:「你花了幾年時間在鏟貓砂、清貓的眼睛,但法院告訴你這些都不重要,因為寵物是財產。牠是一隻非常愛玩、非常可愛的貓,牠是我的好夥伴……我只希望牠一切都好,擁有牠需要的一切,過著幸福的生活。如果牠快樂,我就快樂。」
雖然這場爭執讓楊花了2萬美元,德納多則花了5000美元的律師費,但寵物監護權糾紛並不罕見,尤其是在伴侶之間。根據美國婚姻律師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Matrimonial Lawyers,AAML)最近的一項調查,超過25%的會員表示,過去一年中,伴侶之間因寵物而爭吵的案例有所增加。
正因如此,有些人會選擇簽訂「寵前協議」(pup-nup),這是一種類似婚前協議的協議,也可以在朋友和室友之間使用。該協議明確規定了誰要對這隻動物負責,以及牠的日常照護誰來做,以便在分開後更清楚地確定寵物的所有權和監護權。
紐約離婚律師賽克斯頓(James Sexton)說:「在我的職涯早期,我處理過一些離婚案件,如果雙方對狗的分配方式無法有共識,法官會下令把狗賣掉,將所得平分給雙方,因為在法律上,狗和烤麵包機沒什麼差別。值得慶幸的是,過去七到十年,尤其是最近這三年,法律發生了巨大變化,法院開始逐漸形成一種趨勢,認為狗和貓不只是財產,在一定程度上,同伴動物是家庭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