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攔截日本捕鯨船遭通緝 保羅沃森格陵蘭被捕 法院延長羈押等待引渡決定

記者 李娉婷/綜合報導

上(7)月下旬,由於日本發出的國際逮捕令,反捕鯨活動家保羅·沃森(Paul Watson)在丹麥自治領地格陵蘭被捕,並被當地法院判定需羈押至8月15日,如今時間已到,沃森卻仍未被釋放,因為法院將羈押期限延至了9月5日,以確保宣布引渡與否時他能夠在場,而陷入兩難處境的丹麥政府,至今尚未透露是否會將沃森引渡至日本。

保羅沃森船長基金會執行長里德(左二)在丹麥駐倫敦大使館前抗議,要求丹麥政府釋放沃森。   取自The Japan Times

7月21日,當沃森的船「約翰·保羅·狄傑里爾號」(MV John Paul DeJoria)在前往北太平洋欲攔截日本捕鯨船的途中,暫時停在格陵蘭首都努克加油時,格陵蘭警方根據日本發出的國際逮捕令,上船逮捕了這位73歲的知名反捕鯨活動家。

這項逮捕令來自沃森2010年時於南極海域的一場攔截行動,當時他闖入日本的科研捕鯨船,阻礙捕鯨作業。兩年後,2012年9月,在日本政府的要求下,國際刑警組織對沃森發出了級別最高的紅色通緝令。在這次行動前,根據沃森律師的通報,紅色通緝令已被撤回,沒想到放心出海的沃森卻在中途遭逮捕,保羅沃森船長基金會(Captain Paul Watson Foundation)認為,日本政府是將通報轉為機密,以促成沃森開始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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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逮捕的隔天,7月22日,格陵蘭一名法官裁定,在案件調查期間,沃森必須被羈押到8月15日,儘管沃森的律師第一時間對他的羈押提出了上訴,但隔日便被駁回。到了8月15日,沃森仍未被釋放,因為格陵蘭法院下令將羈押期限延至9月5日,等待是否將他引渡到日本的決定。

格陵蘭警方在聲明中寫道:「格陵蘭法院今天決定,必須繼續羈押保羅·沃森直到2024 年9月5日,以確保引渡問題定案時他在場。」

根據日本的指控,沃森在2010年時於南極毀損了一艘該國的捕鯨船,並用臭氣彈傷害了一名日本船員,但沃森的律師團15日辯稱他是無辜的,他們要求向法院提供2010年事件的影片證據,律師團稱,影片證據顯示,當臭氣彈被丟出時,日本船員並不在甲板上。

但出席聽證會的海洋守護者協會法國分會(Sea Shepherd France)負責人艾森拉利(Lamya Essemlali)告訴《法新社》:「法院拒絕觀看影片證據……這表明日本人捏造了證據。」她補充說,沃森在聽證會上沒有獲得翻譯,這違反了丹麥法律:「這太不像話了,這不是標準流程,我們什麼都聽不懂。」

沃森則表示,他的羈押和等待引渡「為日本的非法捕鯨活動帶來了更大的壓力」。

沃森在7月21日遭格陵蘭警方逮捕,羈押至今。   取自Sea Shepherd France

引渡與否的問題,對丹麥帶來了棘手的外交困境,目前首相佛瑞德里克森(Mette Frederiksen)尚未對此事件表示看法,但外交部長拉斯穆森(Lars Løkke Rasmussen)本週稍早在受訪時表示,丹麥「很難不」同意日本的引渡要求,他:「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案子,但我不得不說,丹麥在國際公約和類似問題上的立場是,我們遵守規則。」

保羅沃森船長基金會執行長里德(Robert Read)在最近的一次採訪中表示,若沃森被引渡到日本並被判有罪,該國將會受到更強烈的譴責。他:「如果日本讓保羅在日本接受審判,實際上會對日本產生反作用。日本的捕鯨活動將得到更多的全球關注,而不是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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