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及利亞通過《瀕危物種保育法》最高可判十年徒刑 罰款逾8千美元

研究者抱著一隻從獵人手中救出的樹穿山甲。圖片來源/Alex Moore

記者 吳昱賢/綜合報導

奈及利亞聯邦參議院於10月29日通過《瀕危物種保育與保護法》(Endangered Species Conservation and Protection Bill),對野生動物走私行為祭出史上最嚴懲罰措施,最高可處10年徒刑,並罰款1,200萬奈拉(約合新台幣27萬元)。該法案不僅強化執法單位追查金融交易、扣押走私載具的權限,亦禁止污染野生動物棲地與食用受保護物種。環保團體形容此舉為「奈及利亞對抗跨國野生動物犯罪的分水嶺時刻」。

這項法案取代過去沿用數十年的舊制。根據舊法,違法者僅需服刑三個月至五年,或繳交最低10萬奈拉(約新台幣230元)罰金即可脫罪。新法通過後,法院除可加重刑期與罰金外,還可沒收犯罪所得與資產,並允許引渡涉案的跨國犯罪者,使奈及利亞法律與《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等國際規範接軌。

法案主提人、眾議員特瑟.烏格博(Terseer Ugbor)表示,這部新法的通過象徵奈及利亞「正式表達保育決心」。他強調:「這是奈及利亞的重大勝利,也證明我們致力於根除野生動物走私,守護獨特的動植物資源。」

新法特別授權奈及利亞海關(Nigeria Customs Service)調查走私活動相關的資金流向,並得以搜索與扣押涉及運輸的飛機與船隻。此舉被視為打擊跨國犯罪網絡的關鍵手段。

根據環保組織統計,2015年以來,奈及利亞已被查獲涉及超過30公噸象牙的非法出口案件;2016至2019年間,全球超過一半穿山甲(Pangolin)鱗片走私案都與奈及利亞有關。由於該國港口與機場邊境管理鬆散,長年被走私集團用作非洲至亞洲的主要中轉站。

非政府組織「非洲自然投資基金會」(Africa Nature Investors Foundation,ANI)執行長杜恩德.莫拉基尼奧(Tunde Morakinyo)指出:「太久以來,走私集團利用奈及利亞作為非法貿易的中轉地,將非洲各地的瀕危動物透過我們的邊境、港口與機場運往歐洲與亞洲。新法若能落實執行,將扭轉這種局勢。」

保育團體一致呼籲總統波拉.提努布(Bola Tinubu)儘速簽署法案,使其在11月於烏茲別克舉行的聯合國《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大會(CITES CoP)前生效,展現奈及利亞在全球保育舞台上的改革決心。

根據路透社報導,若能在峰會前完成簽署,奈及利亞將能以全新法制架構向國際社會展示其「零容忍」的態度,並爭取更多跨國合作與技術支援。

除了懲處走私行為外,新法亦明確禁止任何污染或破壞野生動物棲地的行為,同時禁止食用受保護的物種,從源頭遏止市場需求。

奈及利亞擁有非洲西部最大的經濟體與人口,但長期以來在野生動物保護上面臨挑戰。除了跨國走私網絡外,國內的經濟壓力與貧困問題使得非法狩獵與野味交易難以根絕。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資料,奈及利亞境內的穿山甲、黑猩猩、象與鱷魚等物種,正持續面臨棲地喪失與盜獵雙重威脅。

儘管如此,該國近年在保育政策上已有明顯進步。例如,2022年奈及利亞政府與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合作展開「非洲象保護計畫」,建立跨州野生動物巡護隊;部分地方政府也啟動「社區野生動物管理區」,鼓勵居民參與巡守與監測。

國際保育組織普遍對該法案表示支持。英國「野生動物保育協會」(Wildlife Conservation Society, WCS)指出,這項立法「為非洲其他國家提供可複製的範本」,顯示奈及利亞正從「走私中轉站」轉型為「保育領導者」。南非學者則評論,若能確實執行資金追蹤與資產沒收機制,將有助削弱象牙與鱗片貿易背後的洗錢網絡。

隨著法案進入總統簽署階段,奈及利亞社會正關注此案是否能真正落實執行。保育人士指出,除了立法,未來更需強化基層執法人員訓練、完善司法流程,並推動跨部門合作,以確保野生動物不再成為黑市的犧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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