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到狗需通報 撞到貓不用!美國新罕布夏州擬修法保障貓咪權益

記者 李娉婷/報導

動物路殺事件時有所聞,一些駕駛若撞擊到了動物,會協助送醫或處理遺體,在世界上大多數地區,這樣的做法僅是出於自願,沒有強制力,不過美國的新罕布夏州40年前就立法規定,撞到狗的駕駛需要通知警察或飼主,否則可罰款1,000美元,而現在,該州正在考慮擴大動物範圍,讓貓咪也成為受保障對象!

美國新罕布夏州40年前就規定開車撞到狗需通報,貓咪卻未納入法案保障。   取自People.com

美聯社》(AP)報導,40年前,新罕布夏州通過了一項法律,要求駕駛若開車撞到狗導致動物受傷或死亡,需通知警察或飼主,否則將處以1,000美元的罰款,當時立法為何不包括貓和其他寵物的原因不得而知,但該州的立法機關目前正在考慮擴大法案規模,將貓也納入保障。

這項法案由共和黨眾議員Daryl Abbas提出,他的妻子在2019年7月時發現飼養的5歲貓咪Arrow死在了住家附近的街道上,Abbas說,他們的虎斑貓部分失明,並再次實現了逃家的「日常目標」,但卻在離家後遭遇了車禍,他說:「我記得我跟我太太說『這是場意外,我們必須原諒那個人』,但更令我沮喪的是那個人沒有停下來,誰會不停下來?」

Abbas和一位動物管制人員聯絡,對方告訴他這類事件並沒有被要求必須回報,當他表達驚訝時,對方建議他與他的州代表聯絡,因此,他親自草擬了該法案。Abbas強調,新罕布夏州現行的法律已經要求人們向所有者通報由車輛造成的任何財產損失,「唯一明顯的例外是如果撞到的是貓,從法律上來說,如果你撞到了一座貓雕像,你必須通報這件事,但真貓沒有這樣的規定。真貓和至少要和假貓一樣,受到同等的財產保護。」

動物法律辯護基金會(Animal Legal Defense Fund)刑事司法項目主任Lora Dunn說,在美國任何州,開車撞到動物都可能會造成財產損失,這是潛在的違法行為,但新罕布夏州的法案顯示了各州進一步的發展趨勢,「這些法律確實是全國性的趨勢,意識到動物不僅僅是你的財產,牠們是有生命、有感覺的眾生,牠們能感受到痛苦,也應該得到正向經驗。這些法律意識到了這種感知能力,也意識到動物和牠們的人類同伴之間的連結。」

康乃狄克州有和新罕布夏州類似的撞到狗需通報的法律;在麻薩諸塞州,除了狗之外,撞到貓也需要通報;紐約州要求駕駛通報對狗、貓、馬或牛造成的車禍傷害;而羅德島州的法規,則涵蓋了所有馴養動物。

Abbas表示,在這種情況下,他研究了傳統上人們飼養在家中並且會產生感情的馴養動物,「我沒有不尊重雪貂的意思,而是讓牠們根據各自的情況來辯證。」

該法案的共同發起人包括民主黨眾議員Anita Burroughs,儘管兩黨在其他法案上有所有爭執,但這項法案至今在兩黨間都相當順利,沒有人在公聽會上反對它,眾議院在本(4)月初無異議通過決議,參議院委員會也建議全體會議通過決議。

目前在香港,類似的修法也在進行中,根據香港現行《道路交通條例》,民眾撞到動物時必須停車,並盡快向警方報告該意外,時間不可晚於24小時,但現行《道路交通條例》所定義的動物卻只包括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貓狗未列入其中,因此香港食物及衛生局也在2月時提出《202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將貓狗納入條例的動物定義內,目前法案已提交立法會審議,3月時進行了委員會會議,結果尚未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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