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娉婷/報導
你知道台灣有某項運動相當困難,僅有1%的選手能夠完賽嗎?不過,這可不是什麼激勵人心的人類賽事,而是讓動物來挑戰極限、承擔死亡風險的殘酷運動!每年夏天是台灣海上賽鴿的旺季,大量賽鴿被載運到公海後放飛,距離台灣數百公里的旅途沒有一地落腳處,導致近99%的賽鴿死在途中。
儘管台灣海上賽鴿比賽的弊端曾被國際動保組織揭發,但相關執法行動後繼無力,今(2022)年的海上賽鴿夏季賽也已在舉行,悲劇正在發生,為了解決多年沈痾,動保團體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鳥類救援協會和立法委員陳椒華今(30)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有關單位正視殘忍的海上賽鴿問題。
陳椒華說明,美國善待動物組織2013年至2014年時曾調查台灣海上賽鴿比賽,調查影片中提到賽鴿團將船隻開到320公里遠的外海,鴿子一般沒有辦法承受這樣長時間的飛行,也無法休息,因此大部分的鴿子會墜海溺死,就像在下鴿雨,能夠飛回來的許多也身受重傷,放眼望去海上都是鴿屍,台灣的賽鴿致死率是全球第一。對此,陳椒華一連發出三個提問:「台灣難道要做這樣的世界第一嗎?還要讓這樣殘忍的海上賽鴿活動繼續嗎?難道我們的動物保護不用落實嗎?」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表示,自美國動保團體踢爆台灣殘忍的賽鴿文化至今已有七、八年,但國內除了前一、兩年比較積極掃蕩之外,後續的執法都非常消極,以至於賽鴿的死傷仍相當慘重,以去(2021)年的冬季南海賽事為例,從資格賽開始有45,696隻賽鴿參與,到最後一關只剩722隻回到岸上,總歸返率只有1.58%。
「整個海上賽鴿是非常殘忍的,而且行之有年,為什麼要犧牲動物的生命來換取龐大的利益呢?」何宗勳表示,海上賽鴿活動明顯觸犯《動物保護法》第10條和第27條,但第10條的以博奕為目的不當動物競技行為只有行政罰,動保團體希望能將此條款加入刑法罰則,並加重罰金。
台灣鳥類救援協會秘書長吳峮毅則指出,協會平均每個月會收到13件鴿子救援案件,佔所有鳥類救援的40%,而這些鴿子通常就像今日出席記者會的「霸姬」一樣戴著腳環、有識別號碼,這些識別號碼就是賽鴿比賽中用來確認身份用。
吳峮毅沈痛表示:「這些鴿子在我們的救援案例中,救到的時候幾乎都不能飛,因為牠們的翅膀斷了,有的是用剪的,有的是直接折斷。為什麼折斷呢?因為比賽飛完沒有利益了,可能再也沒有機會比賽,飼主會再去進新的鴿子,牠們就沒有用了,有的就被煮了吃,有的就被剪斷翅骨往遠處丟──為什麼要剪斷翅骨呢?因為牠們知道家在哪裡,會飛回去。 」
這些不能飛的賽鴿因為無法躲避,有許多在路上被攻擊、被車撞、被狗咬,吳峮毅說,協會接獲通報後,若遇到重傷的案例,其實也只能陪伴鴿子最後一程,而這些已經是少數從海上倖存的鴿子,但牠們失去利用價值後就被遺棄,這樣的狀況造成了很大的環境和收容問題,也是救援單位遇到的難題。
「任何生命都需要得到尊重,你可以利用牠,但請你善待牠。」吳峮毅另表示,賽鴿其實不是一定要在海上飛,還是有其他方式可以舉辦這類活動,修正過後能照顧到更多生命。
不過,海上賽鴿比賽可能涉及的違法行為,到底該由哪個團隊「主動」查緝呢?農委會畜牧處寵物管理科宋念潔科長表示,以賭博為目的的動物競技行為是《動物保護法》明文禁止的項目,而在實際處理的案例中,類似案例中如果不是警政或檢調介入調查,單靠動保行政單位破獲的機率非常低;內政部警政署王耀輝科長則說明,警政署能查緝的部分是針對賭博行為,近幾年也都有查獲賽鴿活動賭博的案例。
要破獲賭博,一定要能舉證「交付賭金」的行為,相當仰賴情報的提供,不過單就「海上放飛」的行為,難道無法可管嗎?法務部檢察司周元華科長說明,賽鴿活動中如果有具體個案傷害動物,或造成動物的肢體損傷、重要器官喪失,涉及的是《動物保護法》;若是有賭博、擄鴿勒贖、恐嚇等行為,則涉及刑事案件,需由檢察機關調查證據後偵辦。
儘管海上放飛活動若造成動物死亡,確實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但如何舉證仍是個大難題,台灣海上賽鴿活動問題到底該從何處開始著手處理,記者會現場沒有答案,仍需有關單位再做後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