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娉婷/報導
近期在台灣,兩種罕見、外型奇特的海洋生物接連在社群上引起熱議,分別為一隻重達800公斤、懷有身孕的深海鯊魚「歐氏尖吻鯊」,以及因為被拉麵店作為食材料理而廣為人知的「大王具足蟲」——這兩個物種都是深海物種,怎麼會上岸?原來,牠們都是被「底拖網」漁船所捕獲。
.罕見800公斤深海鯊魚現身南方澳漁港 遭底拖網一網打盡 引民眾惋惜
為了呼籲政府重視拖網漁業「大小通吃」、「一網打盡」等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的無差別捕撈問題,動保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16)日冒雨在行政院前倒魚陳情,要求漁業署立即制定更嚴格有效的「拖網漁業管理規範」,並優先推動「底拖網」退場政策與輔導機制,以彌補沿近海漁業管理的最大漏洞。
今日下午,在大雨中的行政院前,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將兩桶下雜魚倒出、攤開置於防水布上後說:「這全部都是沒有長大的小魚小蝦,這樣的漁獲組成絕對有2、300種(物種),它(底拖網)完全把深海裡所有珍貴的物種都捕捉起來了。這麼小的白帶魚,我們不等牠長大、可以賣錢,我們就這麼竭澤而漁,要叫我們的海洋怎麼辦、海洋生物怎麼辦呢?」
陳玉敏指出,這些被無差別捕撈上岸的下雜魚,常被製作成魚飼料——每公斤只賣3到12元——完全違法了食物正義與倫理。陳情團體引用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統計資料表示,近十年全球海洋捕撈量平均每年約8,000萬噸,有約700到910萬噸的漁獲物會被丟棄,或被當作無經濟價值的下雜魚,其中又以底拖網漁業的漁獲丟棄最為嚴重,約占世界漁業總丟棄量的45%。
那麼,台灣每年又有多少這樣的下雜魚呢?陳玉敏表示,漁業署完全沒有統計。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根據漁業署統計,截至2021年,全台共有1,324艘拖網漁船,長年於台灣西南、東北角沿海一帶作業,過去拖網漁業在漁業資源尚稱充足時,日漁獲量最高可達數十萬噸,但在長年無差別「大小通吃」的捕撈下,已嚴重導致資源枯竭,近幾年平均年漁獲量約在2萬噸左右,占沿近海漁獲總量13%。而拖網漁業依據作業水層深淺,又分為表層、中層、底層拖網,但不論何種拖網,捕撈對象都沒有選擇性,通通都是一網打盡。
「在所有拖網中,對生態傷害程度最大的,便是作業水深可達500到800公尺、破壞海床生態的底拖網。」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說明,底拖網有兩種,一種是利用兩塊網板張開網口在海中拖掃,驅趕或威嚇魚群進入網袋;另一種是網具下方裝有桁桿及滾輪,可在海床上拖行——無論是哪種底拖網,都會對海洋底棲環境造成巨大影響,礁石、砂質海床下方的生物都難以倖免。
而儘管漁業署設有「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但其中卻未能限制拖網的囊袋網目大小,導致海洋生物持續被一網打盡。
除了下午的倒魚陳情行動外,今日一早,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立法委員林淑芬也共同召開相關記者會,林淑芬表示,漁業署對拖網漁業帶來的危害視若無睹,至今仍未針對拖網漁船總數、網目大小、禁漁期等制定規範。全球漁業資源枯竭,台灣沿近海也不例外,漁民捕到的魚越來越少,網目卻也越來越小,過去底拖網漁業所使用的袋網網目在30到35mm 之間,但目前西南海域底拖漁船的袋網網目尺寸均小於20 mm,連小魚小蝦都不放過,竭澤而漁的惡性循環,將讓後代子孫面臨海洋沒有魚的困境。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則指出,2014年台灣就曾有立委提議應全面禁止底拖網,卻在漁民抗議下不了了之,但在全球多地,拖網是逐步淘汰的傷害性漁法,其中底拖網更因具高度破壞性屬於優先淘汰對象,澳洲、美國、加拿大、巴西、馬拉西亞皆設置「禁底拖網區」,全面禁止底拖網的則有香港、帛琉、印尼。
為維護海洋生態資源,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林淑芬呼籲漁業署,應全面禁止底拖網漁法、盡速制訂退場政策與輔導機制;立即訂定拖網漁業「下雜魚」混獲比例上限,強制漁船裝設「混獲減少」裝置,加強港口查緝;編列預算收購拖網漁船,並限制拖網漁船轉讓以逐步減少拖網漁船數量;立即實施每年夏季連續三個月以上的拖網漁船禁漁期(台灣已有其他漁業實施夏季禁漁期,拖網漁業卻無任何限制);明定拖網漁獲總容許量、規範網目大小;依法開罰未完成卸魚申報的拖網漁船;全面檢討漁船用油補貼政策,停止助長傷害性漁法。
在上午的記者會上,漁業署漁政組科長張惟祥回應表示,全台灣1,300多艘拖網漁船中,有8成是底拖網,如果要全部退場恐怕有難度,但承諾將會在兩個月內開檢討會議研擬相關措施。而下午的陳情行動最後,行政院方也派代表出面接受陳情函,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再次呼籲:「台灣的拖網漁船應該要嚴加管理,並讓底拖網優先退場,一定要補助經費讓底拖網退場,否則再這樣下去,我們的生態環境會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