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昱賢 綜合報導
韓國慶尚南道巨濟市近日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動物虐待事件。三名二十多歲男子闖入民宅,朝綁在院內的四隻寵物犬連續射擊千發BB彈,造成其中一隻7歲的傑克羅素梗犬「松松伊」(솜솜이)不治死亡,其他犬隻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其中兩名加害人還有軍人身份。這起事件不僅震驚全國,也再次將韓國長期備受爭議的動物虐待案件輕判問題,推上輿論風口。
依據韓國《動物保護法》,虐待動物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約22,000美元)罰金,但實務上極少判處監禁,法律威嚇力明顯不足,引發社會對司法的不信任。根據統計,2017年至2022年3月間,全韓國共發生4,249件動保法違規案件,最終移送法院審理者僅122人,約占3%。即便移送法院審理,多數案件也被輕判,高達9成的犯罪者罰錢了事。這些冰冷數字背後,是無數動物受害者無法發聲的哀鳴,也讓整體社會對司法失望。
回顧韓國近年多起引發輿論關注的案件,「輕判」現象屢見不鮮:
- 2024年「11隻寵物殺害案」:一名男子假借認養之名,殘忍殺害11隻狗與貓。雖檢方求處最高刑罰三年徒刑,法院最終僅判處緩刑。動物保護團體「動物權行動KARA」痛批這是「史上最差判決」,社會譁然。
- 2024年「高樓拋狗致死案」:一名中年男子將寵物犬自9樓陽台拋下致死,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
- 2023年「沸水殺狗案」:屠宰業者以沸水燙殺兩隻犬隻,最終僅罰款200萬韓元。
- 2022年「虐貓並上傳社群平台案」:一名男子拍攝並分享虐待流浪貓影片,一審判刑8個月。2023年上訴審改判8個月徒刑並加處200萬韓元(約1,460美元)罰款,且當庭逮捕。判決雖略有加重,初審量刑之輕仍招致不滿。
《女性新聞》(여성신문)就曾指出,《動物保護法》違反罪行缺乏一致的量刑標準,判決往往依賴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導致出現「隨機判決」現象。該報導進一步強調,儘管《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了最高刑罰,但實際需要入監服刑的案例卻寥寥無幾。《中央日報》(중앙일보)亦提及,動物虐待案件的判決結果「各不相同」,例如「虐狗判罰款,虐貓卻被判實刑」,這種量刑差異令人費解。
面對高漲的社會壓力,韓國最高法院曾在2024年11月4日宣布研擬動保犯罪量刑指引,並於2025年3月25日獲量刑委員會通過。新的量刑標準將在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新指引針對動物死亡與受傷兩類行為,設下具體基準:
一、導致死亡或致死行為
- 基本刑期:4個月至1年徒刑,或300萬至1200萬韓元(約2,200至8,800美元)罰款
- 加重情節:8個月至2年徒刑,或500萬至2000萬韓元 (約3,600至14,600美元)罰款
- 特別加重:如涉及多隻動物、長期重複或極端殘忍行為,可處最高三年徒刑
二、造成痛苦或受傷行為
- 基本刑期:2個月至10個月徒刑,或100萬至1000萬韓元(約730至7,300美元)罰款
- 加重情節:4個月至1年6個月徒刑,或300萬至1500萬韓元(約2,200至10,950美元)罰款
- 特別加重:同上,最重可處兩年徒刑
雖然新的指引具體化了裁判依據,卻也引發部分質疑。民間擔憂,部分建議刑度甚至低於原法律上限,可能在實際操作中反而成為「天花板」,難以反映社會對動物虐待的零容忍立場。
除司法層面改革外,立法機關亦展現積極作為。現行法規對致死行為的罰則為最高三年徒刑或三千萬韓元罰金,但國會議員金永植(Kim Young-sik)提出修法草案,建議針對慣性或蓄意虐待者,將最高刑罰提升至五年徒刑或五千萬韓元(約36,500美元)罰金,藉以嚇阻再犯。
只不過,不論是新的裁量標準,抑或是正在討論中的《動物保護法》修正案,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都不適用於「軍人射殺老犬案」,只能期盼法官能明察秋毫,讓虐待動物的人受到應有的制裁。